第12章 伊芦下第2/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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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芦乡距离朐县,不过三十里。



若快马加鞭,一个时辰足以抵达。可惜,遇到刘闯这么一个骑术等级为零的初哥,怎么也不可能加快速度。相反,走走停停,不断调整。平日里一个半时辰的路程,竟走了近三个时辰。



直至正午,才抵达伊芦乡。



刘闯几乎是从马背上滚下来,站在地上好一阵活动。



以前总觉着骑马是一桩轻松的活计,但真的尝试之后,刘闯就再也不觉得轻松了。且不说没有马鞍马镫,单靠着腰腿之力保持在马上的平衡是一件何等辛苦的工作。就说操纵马匹,也不是得驾喔吁四个字就能解决。必须要熟悉马的性情,顺着马的力道驾驭,更不能惹得马匹不快。



路上若遇到什么突发事件,更要反应机敏。



刘闯从马上摔下来两次,一次是因为没有控制好缰绳的力道,被白马掀翻马下,还险些被踹了一蹄子;另一次则是因为路边突然窜出一只兔子,惊了白马,把刘闯再一次从马上甩下来。



不过,两次落马,倒是给了刘闯足够的经验。



至少在快抵达伊芦乡的时候,已经骑得似模似样。



“好什么好,不过是在马上坐稳罢了,活脱脱向一头胖熊……”



刘闯的狼狈,惹得麋缳一路上欢声笑语不绝于耳,“笨熊,你这样的骑术,实在是太差劲了!莫说两军阵上,马上搏杀,就说这千里奔袭,恐怕你也无法做到。等回去以后,我定要好好训练你才成。否则的话,连带着我也要被人耻笑。还有啊,这匹马就放在你那边照拂。”



“啊?”



刘闯大吃一惊,看着麋缳,半天说不出话来。



他可是听朱亥说过,这年月马匹的价格非常昂贵。莫说是这种大宛良驹,就说是车马、耕马,一匹也要在8000到两万钱不等。普通的战马,大约在两万至十万钱,而麋缳这匹白马,价格估计在十二万到十五万之间。麋缳说是让他照顾,倒不如说,是要把这匹马送给刘闯。



如此珍贵的礼物,让刘闯感到受宠若惊,有些不知所措。



就连赶车的麋涉也皱起眉头,“三小姐,这匹马可是刘使君所赠。”



麋缳脸一沉,“那又如何?既然他把马送给我,就是我的马……我现在交给大熊照顾,与他何干?”



“这个……”



“你休要多嘴,信不信我回去之后,让二兄把你赶去盐场。”



麋涉姓麋,只是他这个‘麋’,却非本家‘麋’,而是家生子赐姓为麋。他父亲,是麋家的老人,因为劳苦功高,得了‘麋’姓。这也是世家豪强笼络人心的一种手段,可说到底,他与麋家没有任何血缘关系,只不过是一个家生子的奴仆,在麋家更没有任何的地位可言。



盐场,是麋家的根本。



麋家依靠私自制盐,贩盐起家,对盐场自然非常看重。



只是,盐场的工作很辛苦,麋涉也心知肚明。哪怕是去盐场做个管事,也是个极辛苦的事情,而且还没有什么油水可捞。而今他跟随麋芳做事,在朐县大小也是个人物。若真的去了盐场,那才是真正的倒霉……反正这件事,早晚会被大老爷知道,我又何必给自己找不自在?



想到这里,麋涉便闭上了嘴巴。



麋缳则看着刘闯,“笨熊,你要好好照顾珍珠才好。”



珍珠,是那匹白马的名字。



因其双眸色泽如珍珠般光润,故而麋缳给它起了珍珠之名。



刘闯看了看白马,又看了看麋缳,突然展颜一笑,“三娘子,你敢送我就敢要,你可别后悔。”



娇俏的小鼻子一皱,麋缳笑道:“若是委屈了它,定要你好看。”



她也从马上下来,牵着珍珠,和刘闯并肩行走。



“咱们去哪儿?”



“盐水滩!”



麋涉在后面道:“三娘子,最好还是在集镇里找个歇脚的地方,我与大熊把东西送过去就是。



那盐水滩极为混乱,龙蛇混杂,可不是一个善于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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