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幼年第3/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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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并不是她引起我注意的地方,我比较喜欢一个人,因为不识得许多朋友,一直以来都过着“镇长家—书院—镇长家”的单调生活。偶尔会去一个叫“百草堂”的地方,这是个药店,更是镇子里看病最好的地方,陆皓雪的姑姑就是里面唯一的大夫,也是镇子里公认长得最漂亮的女人,被称为“药西施”。

  去百草堂不是我自己要看病,而是给镇长抓药。每次去那里抓药都会被陆皓雪撞见。撞见不算什么,关键是——她会捣乱!

  因为我口吃,我不大会说话,只好在药铺里指着名目要大人给我抓药,久而久之大家也就习惯了我这个专职给镇长抓药的小孩子。陆皓雪却觉得我这个明明很无趣的人有趣,几番想要戏弄我,逗我说话。

  方法很简单:趁大人不注意,抓几把颜色相似但药性冲突的药材混在一起给我,当然是当着我的面儿,不然若我不知,镇长可就惨了……这样做是要逼着我不得不依依呀呀地开口,但我就是跟这个女娃儿较上劲来了——我自己一粒一粒地把加错的药材挑出来。

  我成功一次,她只能跳着脚说我运气好。但是我每次都可以一粒不落;她就开始睁大眼睛佩服我了,比如第二天她会在放课时夸我记性好之类的……但我并不是记性好,或者说我压根没用记性。

  在我眼里,药性不同的东西可以一眼看出来,就仿佛在它们外表的颜色外层再涂上一层不同的膜一样。这是只有我和我舅舅知道的秘密:我的眼睛不同于常人。

  陆皓雪除了在这额外的路径中会和我说说话外,平常她都很懒,懒到不愿听课、放课后就一个人爬到后院里的树上睡觉。并且这事只有我知道……那件让我知道她会上树睡觉的事发生的相当巧合,或许对她来说,被我碰到她那样睡觉也是件相当巧合和值得羞赧的事情。

  那一天放课后,镇长让我送一卷书给公羊先生,于是我再次回到书院,结果找了半天没有看到先生;但闻一丝鼾声,于是信步寻去,来到了后院。

  令我至今难忘的一幕如同画卷一般铺展在我眼前:

  阳春三月,夕照如同匹练一般斜斜地铺在如银的砖面上,花鸟虫鱼都静静地、懒洋洋地享受着霞光的恩赐,院内大树上栖息着一只猫……不,那是一个像小猫般趴在枝干上的人儿,似乎大家都不愿意吵醒她。

  静静地酣眠着,万物俱寂。

  我席地而坐,也出了神般就这样注视着她,直到她自然醒来。

  见过小猫咪伸懒腰吗?

  如果没有,那么陆皓雪此时此刻所做的事情很好的展现了“猫咪伸懒腰”情状。

  当她惺忪着睡眼望向坐在一旁的我时,我知道,这一刻,会成为我和她永远的秘密……

  从今往后,这个“小姐姐”就成了我最好的玩伴,我不是个好动的男孩,经常捧着一本书在角落里一个人细声慢气地读着,虽然磕磕绊绊,但却足以尽兴;而每当读到兴来时,她就会“扑”上来挂在我背后,没错,就像一只调皮捣蛋又缠人的猫。

  虽然,当时的我没有这么想,但回忆起来,还是觉得内心深处是有这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暗流的。

  一旦有认为亲近的人陪着,那些只有在孤僻时候才会主动保护自己的东西也就渐渐消失,我,又回到了那个脆弱而笨拙的小男娃。

  很快,两年就过去了……』 本章节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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