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节 古城第一纨绔第1/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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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兴并没有坐下,先是来到长孙无忌面前:“长孙大人,本王问一个问题。早在隋时,突厥在养羊的技艺上就有着巨大的突破,突厥号称最小的一个部落,就有羊百万只。那么,羊毛他们怎么用?”



“每年开春,羊会剪毛,可作毡!但极少量作了毡!其余则倒掉了。草原上还有放火烧羊毛的时候,因为太多会占用大片草原,他们少铁器,也懒得去挖深坑埋了。”说到这里,长孙无忌苦笑着摇了摇头:“别说突厥人在为那巨量的羊毛头痛,就是小臣也一样。小臣才有羊几万只罢了!”



这个答案与李元兴在现代查阅的一样。



唐代的羊毛利用率太低,可以说全当是废物在处理。就算用一些毡,可用量也是极小的。小到对于海量的羊毛来说,就是几百只牛一毛的比例。



李元兴打开第四个木箱,从里面拿出一个布袋走到李二面前:“皇兄,这是给嫂嫂的礼物,只有四件。”



这个时候说礼物,在谈国家大事的时候说礼物。



李元兴绝对不会是晕了头,肯定是有原因的。李二从袋里子拿出一件天蓝色羊绒衫来,只看了一眼他就喜欢上这东西了,柔软华贵,最重要是非常轻的一件衣服,却让人感觉非常的暖烘烘。



“一只羊身上十斤毛,其中精细羊毛十之一,贵可比黄金的羊绒是百之一。这一件衣服,需要羊绒一斤三两左右。在工艺达到极致的时候,也就是现在几斗米的价格。”李元兴拿出另一件介绍着。



李元兴算的几斗米,自然是按现代的价格,在大工业化之后,一件普通的羊绒衫也不过几百元,好的上千,名牌的也不过几千元。按当时米价,自然就是几斗米的价格了。



李二却是笑了:“五郎尽胡说,这件衣服市值至少要到三五贯。各位也来看看。”



众臣看过之后,纷纷表示,如果不说明此衣是如何制作,十贯也不贵。



“二十只羊身就这么一点极品了。”李元兴感慨的说了一句,然后又在箱子里拿出一个布包,从里面翻出一条长裤。就当着众臣的面,把自己的衣服脱的就只留一条短裤后,将那长裤穿在身上。



“有点热,不过我喜欢这裤子。论价格,两条顶那件羊绒衫一件!”说完,把皮带扎好,然后又翻出一双软底皮鞋:“羊皮的,我喜欢这种软底的,跑的快!”



说完,将袋子放在地上,让众臣们去看。



“这布料!”众臣们都不知道应该如何去形容了,总之感觉比他们见过的所有布都好,与丝绸不同,这种布料放在冬天,绝对是好东西。



“几只羊的羊毛,但工艺复杂。”李元兴介绍了一句。



李二似乎明白了李元兴的意思,既然羊毛可以利用,那就是一笔巨大的财宝。可依然不明白,李元兴所说的那个羊吃人代表着什么意思。



李元兴再次拿出来的是毛衣,最普通的毛衣。一件就五六斤重,就是给冬天穿的。



“这是最便宜的东西了,穷鬼们都不怎么穿了。”李元兴的评价,自然是以现代的标准。普通的毛衣当真没有人穿了,眼下市场上卖的至少也是精纺出来的,然后由机器精织而成的羊毛衫。



这种最次的毛衣,李元兴还是在偏远的镇上才买了几件回来。



“别说三千宫女,就是三十万宫女都不够用。”听到李元兴开始讲计划了,众臣们将手中的东西放下,李元兴也将那条裤子给脱了,就那样只穿了,绝对是好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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