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台北六第2/3段
“想得美。”张爱嘉横了他一眼,说道:“你那歌,才写一半而已,不算完成。”
“但是还没到家,我可以继续唱。”
“不准再唱”张爱嘉咬了咬嘴唇,说道:“回家后,我去洗澡,你去写歌。”
“喂,起床了。”沈冲拍了拍被窝里张爱嘉的娇躯,说道:“一会要去参加剧场开幕仪式,再不起床就来不及了。”
“剧场开幕仪式有什么好去的。”张爱嘉慵懒伸出一只胳臂,睡眼蒙蒙的说道:“你去好了,我再睡会。”
“说好了一起去的,哪能临时变卦。”沈冲搓了搓手,说道:“快起来,不然我要用寒冰抓桃手了。”
“真是搞不懂,剧场开业为什么也要搞个仪式。”张爱嘉一脸恐惧,撑着手臂,半坐起来,拉了拉睡衣的吊带,遮住外泄的春光,说道:“那是你投资的物业,你去放几串鞭炮不就好了,反正你又不经常来台北,没人在意。”
“越来越懒。”沈冲把昨晚丢的乱七八糟的衣服捡起来,丢上床,说道:“快起来,今天剪彩有大人物到场,去迟了不太好。”
“大人物又怎么样?”张爱嘉不情不愿的在床上磨蹭,撒娇道:“再大的人物,也比不上冬天早晨的被窝。”
“教主,你想要传教,明天赶早,今天不行。”
“什么教主?”
“回笼觉教主。”沈冲用手指挑起一件黑色蕾丝内衣,说道:“你再不起来,小弟弟就要蠢蠢欲动了。”
张爱嘉招架不住,嘟着嘴,说道:“你先出去,我要起床换衣服。”
“老夫老妻了,昨晚什么地方我没看过。”沈冲嘴上说着,却转身走了出去。
美人换装,确实是赏心悦目的事,但男女之间,多点私人空间和想象空间,更有好处。
洗漱完毕之后,张爱嘉换了一身翻领毛衣加白色小夹克的衣服,走出房间,说道:“走吧,家里没东西吃,出去吃早餐好了。”
“不行,不行,换一件衣服。”沈冲直摇头,说道:“换礼服吧。”
“你想我死啊?”张爱嘉下意识的摸了摸胳臂,说道:“外面有风,大冬天的穿什么礼服。”
“那换一件好看一点的。”沈冲双手一摊,说道:“这种买菜大妈装,怎么能去参加剪彩仪式。”
“你才买菜大妈。”张爱嘉翻了个白眼,不过还是回到卧室,换了一身黑色的套装,把头发盘起来,提着一个带链子的手包,很有典雅文静的味道。
“就这个吧,卖菜大妈变家庭教师。”沈冲绕着她走了一圈,咂咂嘴,说道:“马马虎虎能见人。”
“狗嘴吐不出象牙”
在外面随便找了家铺子,吃了早餐之后,沈冲开着车,在张爱嘉的指点下,朝剧场方向开去。
“剧场也在大安区,建成之后。”沈冲一边开车,一边问道:“你去过没有?”
“路过的时候,远远看过几次,没进去过。”张爱嘉打了个小小的哈欠,说道:“谁会去剪彩?”
“魏老操办的,我也不太清楚,只知道等级不低。”沈冲在她的指示下,拐了个弯,说道:“或许是宋楚鱼?”
“宋局长现在是台湾政治红人,他会来给你的小剧场剪彩?”
“你怎么知道是小剧场?”沈冲嘿嘿一笑,说道:“我不喜欢小的东西,我喜欢大女人,大胸脯,大屁股……或许还有大剧场。”
“你正经一点,以前好好的,现在总是胡言乱语,低俗下流。”张爱嘉不满的捶了他一下,说道:“你说的,我好像都没有哦。”
“你是大有味道的女人,我最喜欢了。”
“我哪里有味道?嗯?”
“我说的是品味和才华,别乱动……我开车呢,主意安全。”沈冲躲闪了攻击,说道:“还说我总是胡言乱语,你不也总是张牙舞爪么。”
“谁让你总招惹我。”张爱嘉辩白了一句,然后坐好,说道:“你那剧场,九月份才开建,到现在也就五个月,能造个多大的出来?”
“当人类还是猴子的时候,就会造房子了,几千年下来,积累了无数的知识和技巧,现在又是工业社会,机械化操作,别说五个月,三个月就能造一栋大楼了。”
在美国,纽约的百老汇和洛杉矶的好莱坞,一西一东,给表演从业人员提供了打量的就业机会和锻炼途径,而在中国,不管是戏剧还是电影,都处在比较蛮荒的阶段。
沈冲当初招揽金士杰来拍《活埋》的时候,就有打造一流的华语戏剧表演团体的心思,但在此时,两岸三地的戏剧表演,都处在小众状态,从业者少,知名度低,观众也仅限于知识分子群体,尤其关键的是,没有专业的演出地点,像金士杰他们的耕莘文教中心,场地很小,设施落后,这对推广很不利。
而根据记忆,台北很快就会迎来一波戏剧表演活动的高峰,如果能把这股风气维持住,推起来,多培养一些金士杰和李立群,对华语电影的好处,无可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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