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大开杀戒第1/3段
凯越会所,西峰市的高档会所。
只要你有钱,在这里可以享受一切!
因为,凯越会所的老板,是恶名昭著的烈哥!
在这里,没人敢闹事!
夜幕降临,会所一楼大厅开始了灯红酒绿的奢靡生活。
男男女女扭动身躯,彼此紧贴,醉生忘死!
二楼最尊贵的包间里,身材魁梧的烈哥四仰八叉地坐在真皮沙发上,手中夹着名贵雪茄。
两边,是恭恭敬敬的一帮小弟!
在他面前,没人敢坐下!
可却有一个干瘦的老者,与他并肩而坐。
这个老者瘦得脸颊凹陷,像是一具干尸。
他眼神却十分阴翳凌厉,好像一把涂毒的匕首一样,令人望而生畏。
“今日能请常老来坐镇,我不胜荣幸!”
烈哥将雪茄递给旁边的小弟,对这个常老恭敬地笑了起来。
谁能想到,本就心狠手辣、目中无人的烈哥,竟然也会对人如此恭敬?
常老嘴角上扬,露出一个难看的微笑,“常某多年不出手,没想到还有人记得,算你有心了。”
“哈哈,霹雳手常风的威名谁敢忘记?”
烈哥拍马屁似的大笑起来。
这一句马屁也是让常风颇为舒坦,几十年前,他就以霹雳手的绝技,打败西峰市众多高手。
当年,他下手狠辣,凡是和他交手的,非死即伤。
一时之间,“霹雳手”之名被人熟知。
后来,他因为行事作风太过凶狠,被众人讨伐,便销声匿迹了。
如今,又被烈哥给请了回来!
“当初,常老就已经无敌,恐怕现在更恐怖了吧?”
烈哥一边倒酒,一边试探地问道。
常老不屑地瞥了他一眼,自然知道他在想什么,淡淡说道:“如今的我,已是真元中期!”
真元中期?
这四个字听得众人一阵糊涂。
“一帮蝼蚁,也不怪你们不知道!习武之人有境界之分,初入武道者,只是淬体境。”
“这个境界的人,身体素质、武道技巧远超常人,但也不过如此!”
“唯有步入真元境,才算是高手!”
常风缓缓开口,这些都不是寻常人能知道的。
众人在听时,只觉得每一句话都蕴含莫大压力,让他们难以呼吸!
“真元境,顾名思义便是体内孕育出真元之力。当初我就是真元初期,如今,已经是真元中期!”
常风语气傲然,他这个境界,已经是常人不可企及的高度!
恐怕整个西峰市,都没几人比他更强了!
常风的话听得烈哥一阵心潮澎湃,拍着大腿笑道:“好!有常老相助,我必可一统城西!”
众所周知,城西有两位大佬,一位是他烈哥,另一位却是一位女性,人称“黑玫瑰”!
烈哥把常风请来,正是想除掉黑玫瑰,称霸城西!
如此一来,就算以后要称霸整个西峰市,也并非不可!
“烈哥,那……打我的小子怎么办?”
角落里,绷带包裹得严严实实的坤哥弱弱地问道。
他不提还好,一提起来,烈哥脸色顿时阴沉得可怕。
烈哥抓过烟灰缸甩了过来,怒骂:“废物,那么多人还能被个小年轻打那么惨!”
“那小子以后再处理,今晚除掉黑玫瑰才是当务之急!”
烈哥说道。
在他眼里,那个小子屁都不是,不说他自己掌握的权势了,而且还有常风在,谁性,人称“黑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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