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千三百八十六章 商税第4/4段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章节错误?快速报错

  汉儒还频频引用春秋繁露的观点,但董仲舒学兼儒法两家所长,绝没有轻利之说。

  读书人嘛,习惯性地托圣贤之言,不然‘正其道不谋其利,修其理不急其功’,也不会被改作了‘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

  不过林延潮是否支持桑弘羊之主张呢?

  也不尽然。

  否则他也不会提出纲运法,放弃朝廷对盐的专买专卖。

  但纲运法之积弊,他也不是不知。

  林延潮道:“当初提议淮南行纲运法,那是权宜之计。本阁部听说去岁时,盐价曾有暴涨。盐价事关国计民生,一旦朝廷彻底放开,以商人逐利之性,这面剥削盐户压低盐价,那面那使盐价几何倍增破坏民生,将来这就是他人攻讦你我的口实啊。”

  李汝华道:“启禀阁老,去岁盐价暴涨,是因十几艘盐船过淮沉没之事,以至于山东等地有心之人囤盐。确实当时盐价贵了数倍,但正因于此盐价突高,结果各地盐商以及私盐盐枭逐利争输山东,盐价立即平抑。”

  李汝华颇有几分叫屈的味道。

  林延潮心知,李汝华之言,也就是传说中看不见的手了。

  林延潮道:“话虽如此,但百姓终究是受苦了。朝廷上不少官员对于纲运法一直抱有成见,当初王督漕倡海运,还不是因区区七艘船沉没即行废除。”

  “朝廷为政当以百姓为本,如何平抑盐价,不使之暴涨,不让百姓吃亏,必须让两淮盐商总会拿出一个章程来,若再出现盐船沉没之事,出现盐价暴涨之事,那么该如何办?”

  李汝华明白林延潮说的有道理。之前朝廷对淮盐专买专卖,无论出了什么事都不会归罪到盐商身上,眼下盐商得利,一旦出了差池,即有官员认为是朝廷不加监管之故。

  李汝华道:“启禀阁老,王漕督倡海运,因为背后无人支持而败,而今两淮之盐商哪个不是身家丰厚,结交公卿之商贾,哪个御史如此不识趣,会出声反对?而当初行纲运法,两淮盐商无不仰仗阁老的恩德,如今都指望阁老继续帮这个忙啊。”

  林延潮闻言微微一笑:“话不可这么说,如今我也是内阁宰辅,不是当初在野之时了。现在国库空虚,又兼三大殿遭灾,天子指望各地商人助工,之前徽州盐商吴守礼以向朝廷助工之名,先后输银两次,一次二十万两,一次三十万两,此事天子龙颜大悦,下旨给吴家子侄数人赐予文华殿中书舍人的官员,时有一日五中书之说。”

  “这两淮盐商总会若是能够出一笔钱,助工三大殿之事,那么淮北盐税之事不成话下。”

  李汝华恍然。原来林延潮绕了这么大一圈说得这个意思。

  “怎么有难处吗?拿不出钱来?”林延潮反问道。

  李汝华道:“回禀阁老,倒不是拿不出钱来,一个吴守礼都能助工五十万,又何谈两淮盐商总会几百个盐商。”

  “只是这一次天子征收矿税,让陈增,程守训之辈以堪究江淮大户之命,拷打盐商富户。这吴守礼有一不孝子孙名为吴养晦,向程守训诡言其家有百万财愿拿来助大工。眼下陈增,程守训二人正拷打吴家子侄,逼其吐出财货。”

  “竟有此事?”林延潮沉吟。

  “千真万确,下官不敢有所欺瞒。吴家拿出五十万两助大工,就是向朝廷买个平安,眼下都遭如此厄运,以后又有哪户盐商肯自愿助工,露白于朝廷呢?”

  林延潮道:“程守训不过走狗而已,而陈增真是当今司礼监张印太监兼提督东厂张诚的徒子徒孙。”

  其实除了这件事,当初向林延潮言要对付毕自严的也是张诚。

  李汝华道:“下官也知其背景不小,听闻陈增,程守训至江淮横行不法,独惧漕督李三才一人。”

  林延潮点点头对李汝华道:“此事本阁部心底有数。”

  不得不说天子征收矿税都是精准打击,如孙隆征收苏州的商税,陈增针对徽州盐商,都是看准了天下最富庶几块地方。

  单说两淮盐税这一块,一个吴守礼就能拿出五十万白银给朝廷助工,而徽商之中如吴守礼这样的盐商又有多少。

  在天子眼中这些人都是钻了朝廷的空子。

  要知道这两淮盐税的改革,朝廷一直变来变去,从国初时的开中法到如今的纲运法之前,围绕着余盐这个问题,改革了六七次,而且越改革问题越多。

  改革到最后,私盐泛滥其武装公然与朝廷对抗,沿海盐户被逼逃亡,诚信的盐商手持盐引不能兑付,而两淮盐税朝廷收上来的一年比一年少。

  最后天子当然会归罪于两淮的盐商,并祭出了矿监税使这大招来。

  这盐法的税制改革,正印了黄宗羲所言,此乃积累莫返之害,后世有人将此总结为黄宗羲定律。

  另一个时空历史上,万历四十七年朝廷终于确立纲运法为盐法,这才解决了明朝两百年来盐税问题。

  但也从此也开启了两淮盐商的风光时代。

  之后清朝也是一直承袭明朝纲运法,不过对付两淮的盐商却又是另一个手段。

  如乾隆六下江南,这样巨大的花费都是都是由两淮盐商主动承担。此外朝廷有什么事,比如说出兵打战,修建宫殿,皇帝太后生日什么的,朝廷都会向盐商总会敲一笔钱。

  PS:感谢冒油的书友成为本书第二十一位盟主。 本章节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