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旧案第1/2段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章节错误?快速报错

  地板之上的痕迹不仅有成片的血渍,还有不少杂乱的脚印。

  这显然是踩到了地板上的血迹,鞋底上沾染了的血渍。

  看着这些杂乱的脚印,还有强体上溅射出来的血迹,李南亭几乎可以想象得到于晨曦死亡当天那惨绝人寰的情景。

  记录下鲁米诺反应的荧光之后,血迹鉴定师开始测算血迹喷溅轨迹。

  根据血迹报告可以初步确定这个房间就是第一案发现场。

  而于晨曦的死因,基本可以确定是钝器或重物对头部的多次凿击所造成的。

  只有头部受到重击之后,才有可能在那么高的墙体上溅射出喷洒状的血迹。

  因为人的颅内压比较高,并且头部血管密集,头骨又很坚硬,所以受到钝器凿击的时候,很容易就会对脑动脉造成挤压,导致脑动脉破裂。

  根据现场的血迹喷溅轨道来看,于晨曦应该就是受到了钝器凿击之后,脑动脉破裂,才会造成这样的场景。

  根据现场染血的脚印来看,现场除了于晨曦之外,应该还有三个人。

  也就是说当时行凶的人有三个。

  如果近期的连环案真的是为了给于晨曦报仇的话,那也就是说张俊强和高登九很有可能就是当时的凶手。

  可既然凶手有三个人,那另外一个人又会是谁呢?

  如果说于晨曦是死于钝器凿击,那做尸检报告的时候怎么会看不出来呢?

  就算于晨曦跳楼的时候是头部坠地,也不可能完全掩盖钝器凿击的痕迹。

  钝器直接作用在头盖骨上,必定会造成头部骨骼凹陷。

  钝器凿击所造成的的痕迹和头部坠地时所造成的的痕迹是有很大区别的。

  但凡有点经验的主检法医都可以看出两者的区别,崔杰明是当世非常权威的法医,又怎么可能看不出来尸体的异常呢?

  想到这里,李南亭的脑海中传来“嗡”的一声。

  随着灵光一闪,李南亭忽然想到了什么似的,额头随即渗出了冷汗。

  按照常理来讲,以崔杰明的专业程度来看,是绝对不可能忽略这么明显的线索的。

  但换个方式来看,如果崔杰明就是案发现场的第三个人,这就说得通了。

  杀人的是法医,验尸的也是法医,自己检验自己所杀的人,那些对自己不利的线索,当然也就能够轻松抹除了。

  出于职务的便利,将于晨曦的死归结为自杀,也就变得非常容易了。

  如果是这样的话,于晨曦死前被浓硫酸毁容的事情也就可以解释了。

  根据卷宗上记载着的,说是于晨曦有精神问题,所以才会在跳楼之前用浓硫酸泼向自己。

  且不问一个将死之人为何还要用浓硫酸自毁容貌,单就目前的调查结果来显示,于晨曦根本就不是自杀。

  那这样来看,对于晨曦破浓硫酸的人自然也就另有其人。

  如果说当时参与于晨曦命案的第三个凶手是崔杰明的话,那泼浓硫酸的理由就呼之欲出了。

  崔杰明非常熟悉尸检的流程,为了在尸检的过程中不被人看出异常,干脆将于晨曦的皮肤组织腐蚀掉。

  这样的话,无论于晨曦是以什么姿势坠地,寻常人用肉眼看上去,都没有办法看出异常。

  等到可以解释了。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段进行阅读!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