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章第2/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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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此这般,主厨发现,连续无数个日子,厨房每日三餐,顿顿都有佳肴会不见,几个小时后,那些被人享用过的残羹便会重现在他的卧室门前。

  主厨的鼻子险些气歪了。

  照理说,发生这些混蛋事件他应该跟上面报告,但是事实上,这也不过是遗失一些饭菜而已,根本就不到需要上报的程度……但是,主厨不爽,非常不爽!

  他感觉这是下面的人在有意跟他挑、衅!

  主厨想要抓出凶手,来一句真想只有一个,你就是凶手!但是他即使把整个灶间掀得天翻地覆也不见那偷窃者的踪迹,但是,这该不见的食物还是不见了,几个小时后的残羹又会在他的房门口重现。

  主厨感觉自己要生病了,心病,这是气的……

  偷窃。

  即使是五千年后的现在,这世上依旧有名为“贼”的这一行业。不过,因为这年头人体上少有“钱包”这一类东西,科技也发达,所以这要做“贼”多多少少有些难度。

  这是一门有学问有技巧有深度有难度的职业。至少,时然是这般认为的。

  事实上,在这年头要做贼很难。大部分好东西均掌握在有钱人手里,而有钱人家的防护设备也是好到爆。

  这年头的贼难做。因此,这些贼为了锻炼,便从下等家庭开始练手,之后再到中、高等家庭巩固实力,最后再跑到有钱人家顺一把……众多贼大多都是按部就班地锻炼,一步一步地来……

  沫沫这“贼”做得同样是从最简单的开始。

  最初,沫沫偷窃的是食物。

  后来有一天,沫沫忽然把一件滚着金线,绣着银丝,浑身金光闪闪银光灿灿地衣裳给偷到了时然的面前,献宝似地将这件衣裳绕着时然转了一圈儿。

  时然眼皮子跳了好几下。

  沫沫向时然传送精神波动,大意是:穿穿,美美,漂漂……

  时然嘴角抽了抽,说:“这衣服看起来挺金贵的,你还是把它送回去吧。”

  沫沫四肢爪子并用地扒在这件能闪瞎人狗眼的衣服上,摇摇小脑袋,向时然传送精神波动:不要,它好美。沫沫喜欢小然然,小然然不喜欢,沫沫穿,以后,沫沫可以穿~~~

  这传送给时然的精神波动都是兴奋地一抽一抽的。

  只见沫沫晃了晃身板,这一回,沫沫真的是变成了人形,只是……太小了,大小不过一尺,外观是迷你版的时然,身后有两只小肉翅。

  沫沫向时然传送精神波动:虽然现在沫沫穿了大了一点点,但是等沫沫长大了,就能穿了。

  时然皱眉,看着这偌大的衣服,又看了看小沫沫,叹了一口气,说:“沫沫,这东西没地方藏,还是还回去吧。”

  沫沫撒娇打滚儿卖萌耍赖,时然没办法,只好把这衣服藏到了卫生间。

  同一时间。

  主厨气得肺都要炸了。

  最近厨房一天照三餐地丢食物,这偌大的格兰公馆地大,人口多,每日丢的那些食物丢了就丢了,重新做就行了。

  事实上,最近他被折磨惯了,也算是识时务者为俊杰,每日送到瑶水阁的食物都会制作两份,一份管丢,一份管送。

  其实,他也派人,或者说,他也跟着手下的人一起瞪大眼睛盯着那些制作精美的食物,但是一眨眼的功夫,这饭菜说没就没了,妖邪得很。当然,这年头科技发达,偷窃也是要看技术的。

  简单点儿说,只要有了科技,再加上高体术等级,要偷窃东西也不过是一眨眼的功夫。因为那过快的速度,导致很多人肉眼都无法捕捉到。

  主厨心想,有这等艺技的人何必大老远自降身价跑这灶间行窃?心放宽一些,主厨也就想开了,想开之后也就看开了。

  主厨心思,这肯定是上边的人闲得蛋疼调戏灶间众人,来调剂一下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索然无味的生活。

  主厨心里不高兴,但是却不再追究有人偷窃食物,每日三次看到摆放在房门口的剩饭残羹都会默默地任命地收拾…

  但是,这一天,他忽然发现,他珍爱如生命的,滚着金线绣着大量的银水丝线的衣服,没了。

  他很喜欢这件衣服。三十年前他运气挺好,抽奖抽中了五千万联邦币,他用三千万联邦币狠下心购买了这件招摇的衣服,虽然这衣服过于华丽,无法传出去见人,但是,这衣服美啊,他喜欢啊,收藏价值无限啊,可以做传家之宝身后有两只小肉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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