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 夜空中的星第1/3段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章节错误?快速报错

  围观的人看见刘阳的表现虽然疑惑,但是也忍不住有些鄙视,甚至有些怒其不争。

  从沈龙的口里他们知道苏御不是在校生,甚至没读过大学。

  结果自己学校篮球队的队员,被人抢了妞居然还这么怂?

  有些不太理智的人,都想直接冲上去先给苏御干一下再说。

  太特么给师大的男人丢脸了啊!

  苏御现在的形象也的确不像是学生,西装皮鞋,加上扎了发髻的长发,特意蓄起来的胡子,在他们眼里怎么看怎么像社会人。

  然而,苏御的目光扫视一圈之后,那些蠢蠢欲动的人忽然莫名心虚。

  这一幕看的在场的女学生们两眼放光。

  他们才不管苏御是不是本校的学生呢,帅就完事了!

  随着苏御的动作,大家的注意力几乎都在他身上,只不过苏御很是平静的又坐回苏念的身边,食堂没有空调,已经入冬的天气很容易感冒。

  给了蓝馨儿一个眼神,蓝馨儿立刻明白过来老板的意思,和李雪还有米娜三人把苏念护在中间,尽量不让她被更多人拍到。

  随后苏御掏出了自己的手机,按了个按钮,里面播放的正是沈龙和他的队员刚刚所说的一切。

  虽然因为现场比较吵,声音有些嘈杂。但是沈龙他们为了嘚瑟故意大声说话,所以也还算听的清楚。

  “这些是你们刚刚说过的话,不是我编造的吧,在场的同学们可以作证,对吧!”

  “呵呵,干嘛,吓我啊?”

  沈龙他们满脸不屑,那个破录音就想吓唬我啊,凑!

  只有刘阳和两个同伴脸色唰的一下就变了,他们是政法系的,虽然不是专业的法学,但是基本的法律还是懂的。

  在场的一些学生也立刻反应过来了,看向沈龙等人的眼神就有些微妙了。

  眼见沈龙等人死猪不怕开水烫,苏御下了决心要杀只鸡来看看了。

  “根据刑法第243条.....以及刑法第246条......规定,造谣,传谣以及诽谤的,情节严重者,可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不巧的是,引起群体事件正是情节严重的表现之一。

  以现在的情况来,我看看啊1,2,3......算了,肯定超过一百人了,满足群体事件的要求了。

  你们现在有两个选择。

  一、我让律师给你们发传票。”

  苏御的声音始终平静无比,仿佛只是在冷漠的诉说一件和自己毫无关系的事情,甚至还认真的数了一下现场有多少人。

  最终面无表情的说出了两个选择,却只说了第一个,故意不说第二个。

  语气中的平静透露着一股强大的自信,让人无法质疑他所说的话。

  哪怕真的有所怀疑,用手机查了一下之后,也只是觉得沈龙等人完了。

  得到肯定的答复后,沈龙和刘阳等人瞬间变了脸色。

  他们虽然冲动,但是不代表无脑,他们只是没想到苏御特么的不按套路出牌啊!

  以前这种事,不都是骂骂咧咧的约个架,谁打赢了谁说了算的吗?怎么到了苏御你这就行不通了呢?

  他们不敢赌苏御会不会真的让律师给他们发传票,真到那时候,什么都晚了。

  说穿了都是普通大学生,面对有可能坐牢的结果。

  怎么选显而易见,刘阳他们说话都有些不利索:“第...第二个选择呢?”

  苏御一脸可惜的看着他们:“说实话,我觉得你们选择第一个会好一点。”

  谁选谁傻子,沈龙等人不说话,这时候说什么都是自取其辱,只能用憋屈愤恨的眼神表达着自己的心情。
<肯定的答复后,沈龙和刘阳等人瞬间变了脸色。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段进行阅读!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