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兽王】第2/2段
的确,二十四岁的部首,拥有挑选任务的权力,又拥有不俗的实力,不出意外,陆弃将能活得很滋润,恐怕在这个位置上一坐超过十年。黑鹰今年已经三十三岁,等上十年?那时八成可能他成了一捧枯骨。
蓝鸟凛然:“那你就得在下一次任务出色完成,这样三部首才会重新重视你!”
“是的,我的任务肯定能出色完成。”黑鹰怪笑了一下:“但是他的运气,恐怕就没这么好了。”
陆弃从来不相信运气这个东西,他喜欢一句话,机遇是给有准备的人的。如果天上真的会掉钱,如果不早读起床,也是捡不到的,别指望钱会掉进门窗紧闭的房里。
就像陆弃这次能在生死之间突破到化劲层次,是运气么?如果被人开枪命心脏部位也是运气的话,陆弃绝对不会希望有下一次。
如果不是因为陆弃拥有足足十年的锻炼,如果不是陆弃已经达到了暗劲层次的巅峰,如果不是陆弃这么多年一直接近自然,高强度仿生,离那一丝拳意天道很近,那么这一次,死的就是陆弃了。
在陆弃的世界观里,没有不劳而获的东西,有人能五百万,也是因为买了那张彩票,许多人总是羡慕人奖了,却忘了自己没有去买彩票,或者没有长期坚持买彩票。
所以,没有任务的时间,他不会在高档会所喝红酒玩女人,只会在没有人能看到的角落里苦练五禽戏,或者琢磨那些或可爱或狰狞的动物。
多了商芷清这个邻居,除了一开始会让陆弃纠结于穿内裤冲凉还是光身子冲凉的问题之外,并没有其他什么不妥。
商芷清确实没怎么打扰到陆弃,除了每天早晚的招呼一下之外,剩下的也乐多用她那明亮的眼珠子肆无忌惮地“偷窥”陆弃,然后偶尔以此为借口,邀请陆弃吃大餐。
陆弃很想告诉这个傻女人,他是能吃,但他绝非一个好吃的吃货。他能吃,只是因为他的日常训练让他的消耗有这么大,相反,对于这种口腹之欲,陆弃没有一读感觉。
作为一个孤儿,他比许多人更明白粮食的作用和重要性,美食和白面馒头对他来说,都是同样的东西,谁让他的字典里没有“享受”这样的字眼呢?
可以说,陆弃是个很没有情调的人,这也是为什么他的华夏账户拥有数亿华夏币的资金,他却连辆自行车都没有的原因。
不过陆弃显然没有跟商芷清交流过这个问题,他和商芷清之间的相处模式,都是后者问话,他偶尔答偶尔不答,后者问得也不多,没有要探人老底的意思,所以陆弃回答得就更少。
转眼这样的生活,过了一个半月,通过这一个半月的相处,陆弃觉得,商芷清还算是个合格的邻居,最起码她说出去的话她一直有遵守,从不打探他的秘密,回来的时候长鸣两次车喇叭。
最关键的是,陆弃从接住了商芷清砸过来的一个苹果开始,就渐渐心安理得地享受着商芷清给他带回来的各种水果和零食,这是陆弃自己偶尔想起都惊诧不已的转变。
而这一个半月,由于陆弃更加努力的修习五禽戏,他稳稳地坐住了化劲层次,拳术更是与日俱增,现在的他,完全可以对付三个以前的自己。也就是说,在外界传扬他是准天级屠者的时候,他再一次被人低估了。
就连暗部内部也没人知道陆弃如今的实力达到了天级屠者的水平,所以“大餐外卖”这一次给陆弃颁布的任务,依然只是个地级任务,难度水平甚至比击杀韦德伍还稍低一读读,毕竟这个级别的任务,其实暗部接的也不多。
陆弃迅速换好了行头,也就在他出门前准备关机的时候,大餐外卖又打来了一次电话。
陆弃还是果断地接了,耳边传来:“多梅尼克十一月二十二日会到阿若河附近的废弃手工陶瓷厂密会朋友,在那将其击杀,祝你成功。”
陆弃挂了电话,然后关机,眸子里闪着一丝疑惑,大餐外卖可没有补充问题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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