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幻魔第1/3段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克己修心,如履薄冰。
帮助别人,快乐自己。”
——这一类话陆九很讨厌听到,因为他的成长史和崛起史都充满了黑暗。
他母亲是青楼女子,父亲不顾家人反对赎了母亲的身,气得祖父将父亲从家谱除名,并切断父亲所有收入来源。
二十岁的父亲只是一个年龄大点的孩子,还不懂世事的残酷,与岁月的无情,靠着母亲的积蓄支撑了一段时间,最后支撑不下去,只有想办法赚钱。
那时母亲早已有了他,身孕明显,无法劳作,父亲又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富家少爷,往日里只知吃喝玩乐,交得也都是些酒肉朋友,身无长物,扛包太累,行镖太险,下厨太脏,做店小二又拉不下脸,无奈,想要回去向祖父低头,却吃了闭门羹。
所幸母亲有一些积蓄,还能撑一段时间。
人总要吃饭,钱不会自己长腿跑过来,父亲不赚钱,母亲生了他后身子虚弱也无法赚钱,那么谁去赚钱呢?
如果说世上有伤人事物排行榜,那钱肯定长期名列前茅,高居不下的。
没有钱,两人的矛盾日益凸显,钱花完后父亲希望母亲亲重操旧业,母亲没有那么做,在旧友的帮助下开了一家饭馆,开在很远很远的地方。
年幼的陆九记忆最深刻的,是宾客满座时,又赌输钱的父亲冲进来问母亲要钱,母亲没有给,父亲拳脚相加,惹得客人们纷纷离席。
父亲一边痛打母亲,一边叫骂不休,责怪她当初不该勾引他,有一只手拦住了他,正是母亲那位旧友。
他打倒了他,带走了她,剩下了他。
他不想被剩下,奔向母亲,求她别走,她只留给他一个厌恶的眼神。
“孽种。”
她究竟有没有这样说过,陆九已经记不清了,他记得清的是父亲低价将他卖给了人贩子。
卖相好的孩子会被高价卖出,不好的,就打断手脚或挖去双目,丢在大街上要饭。
一命二运三风水,四积阴德五读书,六名七相八敬神,九交贵人十养生。
不幸的陆九在人贩子窝,万幸遇到了一位贵人,由此,他将自己命名为陆九。
原来的名字?
记不清了。
似乎好人都不长命,那位贵人英年早逝,其家产也被其亲友瓜分,留给陆九的仅有几辆碎银子和一封信。
贵人临死前对他说,拿着他的绝笔信去踏天宗找一位姓孙的师兄,孙师兄会关照他的,但是前提是陆泽必须通过笔试,才有机会正式踏入修真之路,摆脱平民的身份。
如果陆九日后修真小成,贵人希望他能帮自己杀一个人,那个人就是金刀客,因为金刀客杀光了添义门的人,而添义门的门主是贵人的好友。
陆九答应了贵人,贵人咽气前对他说,必要时心要狠一些,否则是无法立足于修真界的。
陆九点点头,贵人含笑而去。
那时年方十五的陆九,拿着碎银子和信,租了一匹马去往踏天宗。
长途跋涉到了宗门所在山头的山脚下,满身疲惫的陆九用最后的银子,租了一间客栈作为落脚点。
晚上睡觉的时候被惊醒,他听到了隔壁婴孩的啼哭声位姓孙的师兄,孙师兄会关照他的,但是前提是陆泽必须通过笔试,才有机会正式踏入修真之路,摆脱平民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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