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长命锁第2/4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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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盘玉,就是经过天长日久的盘玩佩戴,就像蝴蝶经过蛹的挣扎,玉逐渐蜕去了粗糙的土壳。古玉纵然具有最美的色沁,如不加盘功,则将隐而不彰,玉理之色更不易见,玉性不还复,形同顽石。故前人十分重视和讲究盘玉之法,《古玉辨》中将盘玉分为文盘、武盘、意盘三种。文盘是常年佩带,精心呵护,时间甚至可达数十年,武盘是用一块白布摩擦玉器,用摩擦生热的高温将玉质逼出来,虽然时间要比文盘快速许多,可稍有不慎就会让美玉毁于一旦。意盘就更加缥缈了,请有德之人握于掌中,选取灵气聚集之地,用意念与玉器沟通,只有思想境界极高之人才能办到。大师一开始只是关注于这块碎裂的长命锁的雕工,此时一注意到这块玉的玉料,差点没一下子跳起来。

  这样的玉料,也只有陆子冈肯动他的锟铻刀,也只有陆子冈的琢玉技巧,才能配得上这块玉料。

  大师愣了好半晌,终于长叹了一口气:“这块长命锁要是完好无损的,别说这一幢别墅了,两幢我都跟你换。”

  医生已经听得麻木了,反正这块长命锁已经碎掉了,随便他怎么吹都无所谓。

  老板却在一旁淡淡道:“再加上你别墅里所有的藏品,都抵不上这块长命锁。”

  大师为之色变,但却并没有翻脸。他的别墅虽然值钱,但这别墅里的藏品更是精贵,很多都是从祖上一代代传下来的珍稀异宝,此时被老板这么一说,大师几乎想要跳起来和他理论了。可他家和老板实乃世交,老板和他的爷爷是至交好友,从他还是小孩子的时候起就认识他了。虽不知面前这人为何容貌多年来从未改变,但也知道他却从来不在古董的问题上胡乱发表言论。

  大师握着长命锁开始冥思苦想,思索着印象中哪块玉会如此的珍贵,想了半晌之后“扑哧”一笑道:“老板,你别告诉我这块长命锁就是贾宝玉那块通灵宝玉,那这上面的字也对不上号啊!”不过除了那块玉之外,大师还真想不到其他的了。

  “通灵宝玉本不是凡品,根本不会轻易碎掉,而且每次都会自己寻找有缘人。”老板微微撇了撇嘴,“你手中这块玉的玉料,与和氏璧同出一块,是雕琢和氏璧剩余的角料。”

  “和氏璧?”大师猛然一震,知道若老板所说不虚的话,那这块长命锁确实是价值连城。从战国时期传下来的玉料,几千年的传承,再加上陆子冈的琢玉,简直就是无价之宝!可这样的无价之宝,在经过漫长的岁月中都完好无损,居然在今天就这么轻易地碎了!大师几乎赤红了眼睛,朝一旁的医生怒目而视。

  医生往沙发里缩了缩,觉得这客厅里的空调温度未免开得太低了。

  “和氏璧是春秋战国时期的琢玉能手卞和在荆山发现的,初不为人知,后由楚文王赏识,琢磨成器,命名为和氏璧,方成为传世之宝。春秋战国之际,几经流落,最后归秦,由秦始皇制成玉玺。而在制成传国玉玺之时,和氏璧剩下一大一小两块角料。大的一块有巴掌大小,白玉如羊脂,小的一块手指大小,苍兰若水。因为没有想好如何雕琢,秦始皇便把这一大一小的玉料,赐给了自己的儿子。大的那一块赐给了长子扶苏,小的那一块赐给了幺子胡亥。”老板徐徐道来,略微嘶哑的声音在空旷的客厅中回荡,像是带着沧桑的回忆。

  大师眼睛一转,关注的重点显然不同:“秦灭后,传国玉玺归于汉刘邦。得传国玉玺者得天下,这和氏璧一直在皇帝的手中转手,直至传承到了唐朝,而五代时,天下大乱,流传的御玺不知所终……”他拿眼看向老板,虽然对老板的身世来历一点都不知晓,可是在几十年的相交中,也知道许多在历史长河中泯灭的异宝就藏在哑舍之中。他当然没有肖想能够占为己有,可这样传说中的宝贝,就算是看上一眼,这辈子也值得了。

  老板却没有领会他的意思,犹自沉浸在漫长的回忆中,眼前依稀出现了当年秦始皇手握玉玺睥睨天下的身影,可转眼间又变成了子婴捧着和氏璧跪在刘邦面前受降的情景……

  老板突然撕心裂肺地咳嗽了起来,医生见状连忙倒了一杯水递了过去,却惊见在老板捂着嘴的指缝间竟然渗出了血。

  在那惨白得像是白纸一般的手指间,血的颜色异常的刺目,医生此时发挥了他的职业素养,很快镇定了下来,打算拉着老板在一旁坐下,先给他做个简单的检查。但老板却挥开了他的手,从怀里掏出一块手绢擦干净唇间和手掌上的血渍,就像没事人一般淡淡地朝一脸震惊的大师问道:“我快没时间了,就不和你多说了,这块长命锁你能修不?”

  大师挠了挠他那个光头,为难地说道:“若是一般的玉,我也就试着粘一粘了,但是玉碎了就证明它为主人挡了一劫,千万不能再戴了,要用红布把它包起来收好。更何况是这样珍贵的一块玉,若搞不好,反而会出大岔子。玉是有灵性的,但也有邪性。碎玉很容易招惹些不好的东西……”大师说着说着也觉得过意不去,起身把那碎成两半的长命锁郑重地交还给了老板。

  老板又怎么会不知道大师说的这些事情,只是乍然间看到自己护了几千年的玉突然之间碎掉,一时心乱如麻,难以接受。

  这么多年来,他看了那么多的古物在他面前破碎毁去,以为自己早就无动于衷了。看来并不是那样,只是因为碎掉的,不是自己所珍爱的东西罢了。

  老板从大师的手中接过仍带着体温而半暖的长命锁,看着一旁精神状态不错却一脸为他担忧表情的医生,内心反复琢磨着“玉碎就是为主人挡了一劫”的这句话。

  难道是他一直理解错了?这长命锁碎掉,反而是好事?

  老板定了定神,深吸了一口气朝大师拱了拱手道:“打扰了,我先走了。”

  大师却因为他的这个动作,一眼看到了他身上的中山装破掉的那个口子,脸色大变道:“你、你的衣服怎么破了?”

  老板无所谓地轻笑道:“衣服自然是衣服,玉都能碎了,衣服又怎么可能不破?”

  医生在一旁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察觉这两人态度大不相同,好像这衣服的主人是大师一样,反而老板却是满不在乎。难不成这衣服也是古董?医生盯着中山装上那条赤色红龙,不认为之前看到的那些景象是错觉——他是真的看到了这条龙在动。

  大师的脸冷若冰霜,一把拽过老板的手臂,带着他往一旁的房间走去,恶狠狠地说道:“跟我来。”

  “你不是说头发都掉光了,不能帮我修补东西了吗?”老板挑起了眉梢,戏谑地说道。

  “只是试试,我没把握,毕竟我的手艺比我爷爷差多了,补不好这样栩栩如生的赤龙。”大师的声音听起来有些怅然。

  医生目送着那两人消失在内室,自觉地没有跟上去,可是却没有妨碍他把这两句话听在耳内。那条会动的龙也有这位大师爷爷的功劳?男人绣花?医生知道他面前要是有面镜子的话,肯定会看到自己的表情有多么扭曲了。

  这两人一走,医生便无聊起来,但又不能不告而别,只好在客厅里重新坐了下来。好在这客厅里还有一面书架,上面放着许多书籍杂志,医生随手翻看,喝着茶,也算自得其乐。不过这些关于收藏界的杂志也太过于无聊,沙发也太过于柔软舒适,看到最后,他干脆歪倒在沙发上彻底睡了过去。

  直到被老板唤醒,医生才发觉居然睡到了晚上十一点多,大师亲自开着车送他们回去。医生偷眼观察老板,发觉他的衣服破掉的地方只是用线粗略地缝合上了,那针脚惨不忍睹,甚至还没他缝合伤口的技术好呢。

  就这样的一个针线活,居然忙活了几个小时?

  医生在内心用吐槽表达着不屑,但聪明地并未在脸上表现出来。

  大师开车把他们送到了哑舍门口便回去了,医生本来想打个哈欠伸伸懒腰,可下车被冷风一吹,立刻又精神了起来。

  “你是先回去?还是进去坐坐?”见医生没有离开的意思,老板客气地问了一句。

  “进去坐坐吧,我还有些事想问你。”医生目光烁烁地看着老板,心中的疑问急需得到解答。

  老板不予置否,低头推开了哑舍的雕花大门,在门旁的柜子上摸出火柴,把门口的长信宫灯点燃。

  幽亮的灯火在寂静的夜色中跳动着,此时百宝阁上民国的西洋钟忽然开始鸣叫起来——正是午夜十二点了。

  老板长吁一口气,心想医生的生日终于过去了,正在盘算着他算是顺利地渡过了二十四岁,逃过一劫时,忽觉得背后一股大力传来,他毫无准备地被撞了一个踉跄,向前一步扶住了柜台才勉强站住。

  慌忙回头,老板骇然发现,医生竟紧闭着双眼,靠在了他的背上,已经是昏迷不醒。

  二

  他觉得自己好像走在重重迷雾之中。

  这迷雾很厚重,根本看不见周围的情况,连手伸出去,都只能隐约看到一些影子,完全迷失了方向。低头也看不见自己的脚,不知道前方有什么,医生根本都不敢随意动弹。

  这究竟是怎么了?他最后的记忆就是走进了哑舍,怎么好像一眨眼就到了这里?

  医生怔忡了片刻,忽然觉得远处隐约传来说话声。这么傻站着肯定也不是个办法,医生认定自己肯定是身处梦境,所以也觉得不会有威胁到他安危的事物存在,便循着那说话的声音走了过去。

  迷雾渐渐地稀少起来,医生看到自己脚下踩着的是青砖。这些青砖和哑舍那间密室内他曾看到过的那种青砖不同,脚下的青砖有着完美的雕花,其间镶嵌着金箔和各种玉石,华丽得让人瞠目结舌。

  这时他周身的迷雾已经慢慢散开,医生发现他身处一间极其瑰丽的宫殿中,周围有许多穿着繁琐古装的人。骤然看到这些,医生一开始吓了一跳,待到发现这些人根本看不到自己时,才放下心来。

  果然是在做梦。医生饶有兴趣地在宫殿里来回观看着,最吸引他注意力的是站在最前方的一名华服男子。那人生得高大威猛,站得笔直,就如同一株挺拔的松柏,英姿过人。年纪也就二十多岁,但却自有一股君临天下的气度。

  医生忍不住对他多看了两眼,这才发现他手中抱着一个襁褓,里面有个睡得正香的婴儿。

  “山有扶苏,隰有荷华。本王的长子,就叫扶苏吧!”那名怀抱着婴儿的高大男子洒然而笑地说道,下面的一群大小官员便开始连声祝贺。此起彼伏的道贺声把本来沉睡的婴儿吵醒,婴儿开始哇哇大哭起来,而旁观的医生已经都呆住了。

  扶苏?这世上能有几个人叫这个名字?历史上只有一个公子扶苏。

  难不成这个戴了,要用红布把它包起来收好。更何况是这样珍贵的一块玉,若搞不好,反而会出大岔子。玉是有灵性的,但也有邪性。碎玉很容易招惹些不好的东西……”大师说着说着也觉得过意不去,起身把那碎成两半的长命锁郑重地交还给了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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