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过堂问案第1/2段
经过核实,益州刺史刘鸣在城外储存的粮食,刚好和账簿上的差异数字对得上。
这让长安队伍,发生了分歧。
有的人认为,刘鸣确实有贪墨的事实。有的人则认为刘鸣没有贪墨,只是未经长安允许,私下提升了税收的增收比例。
刑部右侍郎林泽坚持刘鸣贪污。
“法度就是法度,不容擅自变更。刘鸣如果是增收之后,将粮草投入公家粮仓之中,这不算贪污。但是他将粮草存放到城外的仓库,贪污之心,不言而喻。”
先前陈贺还是刻意的避嫌,到了成都之后,陈贺却转变了态度。
陈贺认为,刘鸣怎么也是东宫封疆大吏的第一人。如果可以,保下刘鸣。对于东宫而言,既可以减少损失一员大将,又可以不是东宫的名声受到损害。
“如果是贪污,就不会在账簿上留下痕迹。何况,刘鸣发动族人捐粮,可见他的一颗为公之心。就算刘鸣有错,也不能说他是贪污。”陈贺表达了自己的意见。
见到事情公论无法定下,林泽只好不再谈刘鸣贪污一事,转而说起刘鸣掳掠民女一事。
“至于贪污一事,我看还是报知各部,由各部的正官们商议。接下来,我们专攻掳掠民女的事情。”
刘鸣在牢中呆待了几天,容貌已经闲的有些狼狈。
林泽对着被带上来的刘鸣问话:“赵王参你,说你搜寻民女进入府中。可有此事?”
“算,也不算?”刘鸣回答。
“哦?你且兮兮的说来!”
刘鸣已经年过三十,可是他的发妻,一直未能给刘鸣生下一男半女。“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没有子嗣的刘鸣,天天被家中父母写信念叨。
正是鉴于这种情况,刘鸣派出家仆,在成都附近的民间,广寻年青貌美的女子。
一旦寻访到了之后,刘鸣的家仆,就会给女子家中送上金银,并将女子带走。
抓住刘鸣话里的重点,林泽发难:“那些女子可曾许配人家?他们的父母可曾同意?”
“这个……”
“快说!”
“下官对此,并不知情。因为下官一直忙于公务,那些女子都是由家仆送回老家宅邸的。实话实说,对于林侍郎的问题,下官不敢保证。”
林泽惊堂木一拍:“那我就告诉你,你的仆人强行掳掠!赵王麾下的一个校尉的未婚妻,就在你的府邸之中。”
顿了一顿,林泽又说:“按照我大齐律法,未经父母同意,视为拐带人口。拐带人口,当处以磔刑。刘鸣,你也是为官之人,可知磔刑是和刑罚?”
“割肉离骨,再断肢体,再割开喉咙。碎磔之刑,俗称剐罪。民间常常称之为千刀万剐。”刘鸣的心理防线开始松动,面如死灰。
林泽面无颜色:“那本官再问你,对于玷污妇人,大齐律法如何定罪、处罚?”
“玷污有夫之妇,死。无夫者,杖一百。十岁以上者,杖一百七。十岁以下者,死。”林泽低下了头颅。
林泽不怒反笑:“刘刺史,你对于律法倒是熟悉得诉你,你的仆人强行掳掠!赵王麾下的一个校尉的未婚妻,就在你的府邸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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