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章 互联网上市第1/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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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暮雪说:“新三板公司的业务必须明确,产品、服务、用途以及商业模式必须说得清楚。”

  王暮雪说:“新三板公司可以同时经营一种或多种业务,但每种业务的投入和产出,必须与商业合同、收入和成本费用等相匹配。”

  王暮雪说:“新三板公司与上主板、创业板的公司不同,报告期内允许实际控制人变更,但我们投资银行要详细说明,实际控制人变更后是否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王暮雪说:“新三板的审核要求比IPO松很多,但规范性太差的企业,一定会不过审,一样会被淘汰。”

  “姐姐,什么是规范性差?”刚毕业的杨秋平问出了这个问题。

  “一家公司规范性差有很多具体表现,比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股权代持,存在重大诉讼、资产权属不清晰;公司在环保、质量、安全、土地违规事项;关联方存在资金占用、关联交易明显不合理、或者明显隐藏关联方等情况。”

  “那姐姐,是不是这些问题,主板跟创业板会管得更严,所以我们国家的互联网公司,大多都不上A股?”

  提及千里迢迢赴美上市的互联网公司,名字总是一长串:阿里巴巴、搜房网、易车网、58同城、汽车之家、宜人贷、搜狗、拍拍贷以及百度等。

  杨秋平问出了一个极端现实的问题,国内互联网公司为何大多不在A股上市?

  为什么明明都是中国企业,却如此喜欢国外的股市呢?

  一样是融资,为何不能留在国内,让我们中国股民多一些选择呢?

  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得研究下互联网公司有什么独特之处。

  互联网企业在发展初期,若有核心竞争优势,一般都体现出极具诱惑力的高成长性,但这些企业也普遍存在一个问题:求贷款。

  很多互联网公司首先找到银行,听银行为难地说:“呃……你们除了服务器,还有什么别的抵押物么?没有的话,贷不出来啊!”

  由于银行一般不会给这些没有实体资产抵押的互联网公司进行大规模贷款,于是这些公司只能去找风险投资机构。

  比如大家最熟悉的阿里巴巴(以下简称“阿里”),其创立于1998年,那时我国境内几乎不存在风险投资机构,整个一级市场的风投机制连雏形都没形成,极度烧钱的互联网公司早期在国内融资难度非常大,于是阿里只能前往海外需求帮助。

  外国发展了上百年的金融体系,成熟健全,独具慧眼的投资家在风险投资领域更是既胆大又专业,于是阿里在成立仅仅一年后(即1999年),就获得了高盛和富达财团的500万美元融资。

  这笔钱到账的一年后,阿里又获得了日本软银领投2500万美元融资。

  2004年时,日本这家投资机构再次投资8200万美元,继续支持阿里;到了2005年,雅虎决定给阿里融资10亿美元。

  从1998年到2005年的短短七年间,阿里的融资额从500万美元一直增长到10亿美元,这是同段时间内中国境内的任何一家风险投资机构所不敢尝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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