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章 阴司第七殿第3/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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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间的人,能在三月初八日,茹素、持戒、清净身口意,发誓立愿:今后不再犯以上的诸罪,并且能够每逢五月十四、十五、十六日,十月初十,禁戒不房事,同时,立愿此后要辗转劝诫别人。

  如此,则准许免受以上诸小地狱的苦刑。若能忆念起观世音菩萨名号,常常大声称念,可免一切地狱苦。

  牛头马面驾起阴云惨雾,把我瞬间带到了大海海底、丁北方沃焦石下的热恼大地狱。

  热恼大地狱归司掌阴司第七殿的泰山王管辖,也是纵横各八千里,另设十六小地狱。

  泰山王是冥间之神,十殿阎王之一,第七殿阎王,此刻,也在地藏菩萨处听经。

  十六小地狱看守的鬼卒,奉牛头马面之命,前来带我查看各小地狱。

  但见那十六小地狱之名,更为心惊。

  锤衄自吞小地狱;割胸小地狱;火炕小地狱;椰杈发小地狱;

  犬咬胫骨小地狱;燠痛器狗墩小地狱;榔顶开额小地狱;顶石蹲身小地狱;

  恶鸟啄咬小地狱;黧皮猪拖小地狱;茅筒足小地狱;拔舌穿腮小地狱;

  抽肠小地狱;骡踏獾嚼小地狱;烙手指小地狱;油釜烹小地狱。

  我迟疑了一下说道:“麻烦牛头马面大哥继续说说,是什么样的人死后必须到阴司六殿受审再打入十六小地狱。”

  牛头马面点了点头,高声喝道,犹如唱经一般,念诵进此六殿者在阳世所犯之罪。

  凡是在阳世之人,曾犯以下罪事,死后发入阴司第七殿热恼地狱受刑::

  炼食红铅、阴枣、人胞等壮阳动淫的药物害人;

  酗酒,以致做出违悖常理,动乱横暴,令亲人伤心的事;

  浪费不节省,挥霍无度,令前人辛苦之成果,毁于一旦;

  用抢夺、设计引诱,诈骗贩卖的方式,诈取钱财;

  盗取棺材内的衣物宝饰;

  盗取死尸,或死骨来当药;

  将他人最爱的亲人、戚友,予以离散。令两地思念,相见不得,痛苦万分;

  将不喜欢的童养媳,卖给人当婢女、小老婆,毁其一生的幸福;

  纠结朋友赌博,致令输钱,败家;影响一个家庭,使人陷入贫苦之中;

  为人师表的人,教导学生不严格,以至耽误他人子弟的前程;

  不顾所犯事情的轻重、前后经过,拷打学生、婢女、佣人以泄愤,令受打者冤苦莫名,含恨不宣,而且暗伤得病,终生痛苦;

  仗着财势雄厚,欺凌侮辱乡里的人;

  装醉违背、悖逆尊长,令尊长受辱、痛心;

  口出邪恶之言,捏造是非,发人阴私;尖酸讽刺他人的过失,搬弄是非,致双方滋生斗殴,变生许多事端、意外;

  听任妻子,或最溺爱的女儿堕胎,不予劝诫,致犯杀生之重罪。 本章节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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