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舔狗不带剐兄弟的第2/3段
陪伴才是最长久的告白呀!
文彦,记住我方休的名言。
舔狗舔狗,只要能舔到最后,那你就是舔中战狼!
举世无双,人见人怕,花见花凋,熊见熊发飙。
你要相信,存在既是真理。
要是舔行不通的话,兄弟我会将这个法宝交给你?
放心去做,只要功夫深,舔功自然神。
你真要是舔不到手,说明你不够到位。
没有舔不回来的人,只有不会舔的人。
想象一下,当你真的去舔了,还舔到位了,她要是还拒绝你。
能抛开对自己这么好的男子,那自己还有什么人性?
简直冷酷无情啊,这种人能受到部落众人的爱戴吗?
她怎么在这个部落里立足?凭她是酋长女儿也不行。
再说了,舔到了就是你赚了。
舔不到,部落分食物的时候你还有,反正只要你出力,你就饿不死。
所以舔不到不是你亏了,而是对方亏了。
这么一想,是不是心态调整过来了?
是不是心情好多了?
好,稳住心态,一鼓作气。
抛开所有杂念,开始目中无人的舔吧。
冲啊!”
方休手里还拿着鸡腿,摆出一副向前冲的架势。
刘文彦听的热血沸腾,感觉方休真是太够兄弟了。
竟然将如此绝学传授于自己。
“方休,好兄弟,放心吧。
日后我刘文彦成了酋长,我一定给你封一个大官。”
“大祭司吗?”
“大祭司算什么,我封你为酋长之子。除了我,你就是部落最大的。”
“什么?”
“对,方休你没有听错,就是酋长之子。”
“那我以后岂不是要管你叫爸爸?”
“没事儿,这点委屈对我来说,不算什么。”
“文彦,真是委屈你了。。。”
“兄弟,我就要开始舔了,你要不要支援我一下?”
方休心里一紧。
“你想要干什么?我告诉你,舔狗不带剐兄弟的。”
“方休,我记得你上次私自带回来一只兔子,你没上交。”
“这你还记着?
怎么,你想打我兔子的主意?”
“哎呀,方休,好兄弟做到底。
听说可爱的女孩子最喜欢吃兔兔了。
我拿兔子去讨好她,我觉得能行。”
方休一时无语,犹豫了一会儿,你就是部落最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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