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舔狗不带剐兄弟的第2/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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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陪伴才是最长久的告白呀!

  文彦,记住我方休的名言。

  舔狗舔狗,只要能舔到最后,那你就是舔中战狼!

  举世无双,人见人怕,花见花凋,熊见熊发飙。

  你要相信,存在既是真理。

  要是舔行不通的话,兄弟我会将这个法宝交给你?

  放心去做,只要功夫深,舔功自然神。

  你真要是舔不到手,说明你不够到位。

  没有舔不回来的人,只有不会舔的人。

  想象一下,当你真的去舔了,还舔到位了,她要是还拒绝你。

  能抛开对自己这么好的男子,那自己还有什么人性?

  简直冷酷无情啊,这种人能受到部落众人的爱戴吗?

  她怎么在这个部落里立足?凭她是酋长女儿也不行。

  再说了,舔到了就是你赚了。

  舔不到,部落分食物的时候你还有,反正只要你出力,你就饿不死。

  所以舔不到不是你亏了,而是对方亏了。

  这么一想,是不是心态调整过来了?

  是不是心情好多了?

  好,稳住心态,一鼓作气。

  抛开所有杂念,开始目中无人的舔吧。

  冲啊!”

  方休手里还拿着鸡腿,摆出一副向前冲的架势。

  刘文彦听的热血沸腾,感觉方休真是太够兄弟了。

  竟然将如此绝学传授于自己。

  “方休,好兄弟,放心吧。

  日后我刘文彦成了酋长,我一定给你封一个大官。”

  “大祭司吗?”

  “大祭司算什么,我封你为酋长之子。除了我,你就是部落最大的。”

  “什么?”

  “对,方休你没有听错,就是酋长之子。”

  “那我以后岂不是要管你叫爸爸?”

  “没事儿,这点委屈对我来说,不算什么。”

  “文彦,真是委屈你了。。。”

  “兄弟,我就要开始舔了,你要不要支援我一下?”

  方休心里一紧。

  “你想要干什么?我告诉你,舔狗不带剐兄弟的。”

  “方休,我记得你上次私自带回来一只兔子,你没上交。”

  “这你还记着?

  怎么,你想打我兔子的主意?”

  “哎呀,方休,好兄弟做到底。

  听说可爱的女孩子最喜欢吃兔兔了。

  我拿兔子去讨好她,我觉得能行。”

  方休一时无语,犹豫了一会儿,你就是部落最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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