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吃鸡第3/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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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这么选呢,讲理论的话,阴阳五行可以说得通。

  讲简单点就是年头多的鸡,肌肉和骨骼都固定了,不好撕咬和入味。

  三个等着吃的人没精力去考虑制作食物的公孙慕容是如何琢磨的,他们正在等着吃。

  当包裹在外面的泥土被打开时,他们便闻到了浓浓的香味儿。

  这种香味儿很复杂,有肉的香、有酒的香、有包裹鸡的叶子的香、有药材的香、甚至还有泥土的香,仔细闻闻,还带着一丝丝的苦味儿。

  三个人从来没见过这种东西,但只闻味道就知道是好吃的。

  格尔斯大公等公孙慕容把盘子推回来时,迫不及待地先吃一块儿,然后眯起眼睛品味。

  如果他掌握更多知识的话,他一定会说,肥而不腻、瘦而不柴、辛而不辣、韧而不塞、唇齿留香、回味无穷。

  大公别的没感觉到,但对公孙慕容这手制作食物的本事却佩服了,鸡、药材、酒、泥巴,放在一起产生的味道怎么会是这样?

  大公喝口酒,看着去掉泥巴的鸡,说道:“我从不认为浪费食物是一个贵族应该具备的品质,夜晚,总有饥饿的声音萦绕。”

  他的意思表达的很隐晦,这一只鸡不够吃,剩下的难道要拿走?那是浪费!

  公孙慕容很违心地附和:“格尔斯爷爷,您的胸怀要比大海更广阔,您的善良比春风更能温暖人心,遵从您的意志,让我们把其他的鸡吃掉。”

  娜拉莎马上配合,这都形成默契了。

  “是的,我也很感动呢,美味应该分享,才能让我们心情更愉快,格尔斯爷爷,我觉得现在我们不需要别人的伏侍,更不用担心安危,大家的快乐才是真正的快乐,是吗?”

  格尔斯马上笑着说道:“你们拿过去分了。”

  于是有仆人过来把这只鸡剩下的部分取走,就在大厅里每人分一点尝尝。

  公孙慕容很无奈,他原本打算留下边角的东西慢慢吃,鸡胸脯和鸡大腿才不好吃呢,真正好吃的是鸡头鸡脚鸡屁股,尤其是那个鸡翅膀。

  中翅,是口感和味道最均衡的地方,它的味道不如翅尖和鸡屁股,它的口感不如鸡胸脯和鸡大腿,它的耐嚼性不如鸡脖子,它的趣味性不如吃鸡脑袋。

  可是它能达到一定的均衡,现在却被分走了,还想着留下来,等娜拉莎饿了的时候用盐稍微焗一下当零食吃呢,哪怕烘一下也行啊。

  或者是撕开凉拌个麻辣鸡丝,味道、口感也是不错的。

  公孙慕容想的事情格尔斯大公一点也不清楚,他只喜欢吃鸡胸脯和鸡大腿上的肉,眼下他有了借口去品尝其他几只鸡,当然要想办法让公孙慕容快点。

  于是格尔斯大公问:“听说公孙你在一千只鸡当中选出十只,它们是否有着让我们难以理解的不同?”

  公孙慕容马上去处理第二只鸡:“差不了多少,选鸡是选小的,然后看具体情况,十只鸡只是用的料有一点点差别,您尝尝。”

  第二只鸡这时也处理好了,分下去。

  剩下的和其他的部分依旧给仆人吃。

  就这样,十只鸡吃完,四个人全饱了,仆人也吃饱了,他们除了吃鸡,还有大公不去碰的烤肉什么的。

  格尔斯大公喝口酒,显得很满足,他承认他从小到大就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鸡,比葡萄酒煎的牛排还要好吃。 本章节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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