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一章 巅峰对决第2/3段
备重装步兵所需装备者充当被称为“维利特斯”的轻步兵。他们不着甲胄,仅靠头盔和直径约1米的小圆盾护身,以数枝轻投枪和
剑为进攻武器。轻步兵在实战时一般展开于战线的最前方,充分发挥其机动力进行散兵战。拥有一定财产的青年充当“哈斯
塔提”、壮年则被称为“布灵吉佩斯”,这两者构成重装步兵的主力。他们的装备完全相同,都披挂全副盔甲、手持著名的大型四
角方盾“斯邱托姆”,武器为宽剑身的双刃短剑“格拉蒂斯”和两枝投枪大型重投枪“皮鲁姆”和小型的轻投枪“皮拉”。这
些投枪的构造独特,一旦刺中目标枪头就会折断,以防被敌方反掷回来,除用于投掷外,它们也能充当普通长枪使用。最年长者以
及军旅经验丰富者则属于“托力阿里”,他们的装具与哈斯塔提和布灵吉佩斯相当,但不装备投枪而改为手持一枝被称为“哈斯塔”
的长枪。
此外,47至60岁的高龄市民,虽不必服野战军的兵役,但有义务随时应召参加罗马城的守备部队,除了上述的步兵(米
利特斯)外,富裕的市民往往以骑兵或是骑士身份(埃克提斯)出战。但当时罗马人的骑术实在称不上高明(他们甚至连脚蹬都没有)
,因此骑兵一般不用于集群突击,而主要用于侦察和牵制敌人。骑兵和重装步兵一样披挂全副盔甲,武器为盾与骑枪以及比步兵用的
稍长一些的双刃剑“斯帕达”。这些装备,都是罗马从不断扩张中接触到的埃托利亚、萨姆尼特、凯尔特、伊比利亚等诸多民族的军
事文明中吸收而来的精华。由步兵和骑兵组成的多兵种混成战斗单位,被称为军团(leo)。一个军团由10个营(科霍尔
斯)组成,每个营由3个连(玛尼布尔斯)构成。这3个连中哈斯塔提、布灵吉佩斯和托力阿里各占一个。每个连包括有两个6至80人的排(肯托利亚)。其中,营只是管理、编制上的单位,实战中的战术单位是各兵种的连队。因此,这一时期的罗马军战术,有时
被称为“玛尼布尔斯战术”。军团中的重装步兵数最多时可达近5000人,但一般情况下多为4000余人。除重装步兵外,轻步兵和骑兵同样被列入军团的正式编制。轻步兵与重装步兵一样以连为单位编制,军团骑兵则由各包含32人的10支骑兵队(图尔玛)组成,共计约300人。到公元前3世纪为止,罗马还时常动员支配下的同盟诸国的市民按照罗马式的编制与操典组队参战。依照惯例,在野战军中,每个“纯粹的”罗马军团搭配一个同盟国的军团协同作战,罗马军团在战时,由身为最高政务官的2名执政官(cosl)和身份仅次于他们的2名法务官(preor)负责指挥作战。执政官有权指挥由罗马军团和同盟国军团各2个构成的总人数约为2万人的兵团,法务官则可指挥罗马军团和同盟国军团各1个构成的万人兵团。尽管常备部队仅为2名执政官麾下的共计4万人,但随着罗马人口的增长,其战时的动员潜力一直在不断增强。例如,第二次布匿战争(公元前218年至201年)时,罗马的总人口已多达300万,即使在坎尼会战中被名将汉尼拔一举消灭了6万人,仍能迅速动员25个军团投入作战。在野战中,各军团一般排列成正面宽200米、纵深90米的阵型。第一排配置哈斯塔提、第二排是布灵吉佩斯,第三排则是托力阿里。当前两排重装步兵投入作战时,托力阿里一般是单膝跪地、养精蓄锐;一旦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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