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第3/3段
……
陆少卿和林茜茜的婚礼,办得很热闹。
捧场的人多。
叶画是陆家的长孙媳,虽是怀着孕,可是位置重要,也得到场。
林沫沫看到叶画,第一个动作,就是摸了摸叶画的肚子,由衷地说,“越来越大了。”
叶画笑,她都六个来月了,肚子能不大吗?
捏着林沫沫的手腕,叶画看她的手背。
林沫沫的手背上,绿色的枝叶的蜿蜒缠绕,托出一朵蓝色的玫瑰花,花蕊金色勾描,绽放的无比肆意。
“纹的吗?”叶画问。
林沫沫摇摇头,笑,“某人画的,人体彩绘。我觉得好看,就没舍得洗掉。”
叶画想了想,说,“七叔画的?”
林沫沫笑,点头。
要说陆朗不但会设计图纸,绘画那也是不错的。林沫沫看着自己的手背,蓝色的玫瑰花,只要用她不洗掉将会永远绽放,永开不败。
叶画挑挑眉,没想自己一猜就中。
“没想到七叔还挺浪漫,看着七叔平日里总是一本正经的,私底下……”凑到林沫沫耳边,叶画低语,“沫沫,七叔给你画超级大尺度的人体彩绘了吧?”
林沫沫没吭声,只是面颊绯红,双眸像被什么东西燃亮了。
大尺度,那是少不了的,后背,胸前,甚至全身,陆朗都对着她画过,等他画完了,她还得玉体横陈的供他欣赏……
陆朗不只一次说,林沫沫的皮肤光滑水嫩的没有一点瑕疵,当画布最好不过了。
而且,在林沫沫身上做画的时候,陆朗异常的仔细,画笔扫过,一下一下的勾描,什么郁金香、荷花,什么蝴蝶、小蜻蜓……肌肤上那种凉凉的湿湿的酥酥的感觉最敏感了,简直能要人命的……然后两个人少不了要纠缠在一起,喘息、缠绵悱恻,身上的汗水和颜料早晚都要混在一起,彼此都是色彩斑斓的……
看着林沫沫绯红的脸颊,那情那景,叶画大概也能猜出几分。
要是七叔一无莺燕缠身,二无不良嗜好,真的是个好归宿。
叶画真心替林沫沫高兴,暗赞老天对林沫沫不薄。
见陆朗向她们这边走过来,叶画对着林沫沫眨了眨眼,“七叔来了,沫沫,我闪了,让你们腻乎一会儿。”
说完,叶画就走了。
陆朗走到林沫沫跟前,林沫沫看了看四周,两人像特务接头似地小心翼翼攥了攥手。
陆朗想抱林沫沫,林沫沫瞪眼睛没让。
陆朗有点郁闷,声音也是闷闷地说,“沫沫,你今天怎么了?竟然非搞得这样偷偷摸摸的?好像我们做了不可告人的事情一样。”
“差不多吧!谁让人多嘴杂!陆七朗,多一事儿不如少一事儿。”林沫沫说。
陆朗郁闷的想吐血,俯在她耳边轻轻说,“沫沫,不如我们结婚吧!你看少卿那兔崽子都办婚礼了。”
林沫沫没吭声。
这不是陆朗第一次向她求婚。
可是,她还不想嫁,现在就这样和陆朗在一起挺好。
经过一次婚姻,林沫沫始终认为,那张纸,已不重要。
陆朗见林沫沫不语,非常无力的叹了口气,眸光闪了闪,却不再逼迫她,像是投降似地说:“好吧,我就等者你心甘情愿的那一天!”
“陆七朗,我们生个孩子吧!”林沫沫突然说。
想想刚才摸叶画的肚子的时候,林沫沫的心里是真实的痒了痒,她很想让自己的肚子也挺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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