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5:我跟你结婚是为什么第3/4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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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祝锦南起初万般不愿,但在当时的年代和就他家里的情况而言,他没有任何说不的权利。

  这也是为什么祝煜城母亲家那一群人全都不待见姓祝的,纵有天大的本事也不和他们来往,他当时拿走了人家近三分之二的财产。

  朝夕相处后祝锦南发觉自己娶进门的女人真的很好,他符合了他一切对妻子的要求和标准,唯一可惜的是,她爱的人是自己的大哥。

  他会抱她一起睡觉,陪她去产检,偶尔也会吻她的额头,等煜城出世以后,他便把他当做自己的小孩对待,人是有感情的,日积月累下来,他没有办法再去想祝煜城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祝煜城也就是在他怀里叫了第一声爸爸,而祝煜城的母亲,再也没有提过大哥祝锦东。

  只是可惜,她用一生的时间为他操持一个完整的家,却没能爱上他,他们之间,甚至连一个普通情侣间最简单的吻都没有。

  也是她亲口告诉祝锦南,他可以去做他想做的事,他应该有自己的生活,祝锦南起初还会恪守原则,做一个尽职尽责的丈夫,随着生意越做越大,他开始春风得意,接触到了更多的诱/惑,他开始变得不满足,他和第一个和他开口要钱的女人发生了关系,回到家里,他主动交代了这件事,可是妻子却什么都没说,一丁点的反应都没有。

  她是真的不在意他和谁在一起,她只是想看见他的脸,因为那也是祝锦东的。

  二十年间,不止一次有女人为祝锦南怀过孩子,他不让生,甚至会因为对方怀孕而担心她们会难缠的找到家里,总是速速用钱将人打发从此再也不联系。

  他和祝煜城的妈妈一辈子没有吵过架,半句都没有过,她总是温温柔柔的,知书达理善解人意,为他考虑到一切他忽略的东西,家里的事情从不让他操心,让人无可挑剔,让他想找理由回家里发一顿火都找不到。

  祝煜城带谭黎来过家里几次,那时候谭黎的聪明和成熟就已经很不像一个二十岁出头的大学生,祝煜城的妈妈不想她当自己儿媳妇,她看不出儿子对她的喜欢,也觉得他们的性格不合适,祝煜城太单纯,直来直去没有太多隐藏心思,谭黎很有城府,又懂得迎合,她还发现,谭黎似乎更喜欢盯着祝锦南看。

  祝锦南听说这件事的时候开玩笑说,那我娶她算了。她竟然说,她真的很适合做祝家的太太。

  他和谭黎偶遇几次,顺路送她回家,当时他就是被鬼迷了心窍,觉得谭黎很吸引人,不得不说谭黎的性格是他喜欢那种类型,便开始了一边陷入地狱般的内疚煎熬,一边踏入云端里的全新恋情。

  和谭黎发生关系是意外,他们巧遇在一个晚会,祝锦南喝了很多酒,醒来时人在酒店,身边就是谭黎,她还是个处/女。

  那时,祝煜城的妈妈已经身患癌症,只是她瞒着不说,也不让儿子女儿说,直到他发现她因为化疗而快掉光了头发,才发觉不对劲,而谭黎的肚子,已经有了小长风。

  他对祝煜城的妈妈说了这件事,告诉她,他不想要这个小孩,她不同意,她说,锦南,你已经快五十岁了,你总得有一个自己的孩子,祝家这么大,只留给煜城一个人,他多累啊。

  她觉得谭黎没有骄纵的大小姐脾气,落落大方处事圆滑,年轻漂亮,这样的人正适合他。

  祝煜城埋怨他对自己母亲的生死不过问,祝锦南却没有办法对他解释,我只是太听你/妈妈的话,我一辈子最听她的话,她说不让我再经营铝厂,让我去投资荒野般的新城区,于是我发家了,她让我放弃开发区,回到老城参加全新cdb的竞标,祝氏一举成名了,现在她让我娶一个叫谭黎的女人,她觉得她能陪我走完这一生,我也打算听她的。

  祝锦南也没有办法告诉深爱自己母亲的孩子们,我才是不被爱的那一个。

  谭黎的肚子一天比一天大,祝煜城的妈妈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他还清楚的记得一个暴雨的下午,她靠在病c上对他说的话,她说,你不需要总来陪着我,我每天见一见你就好,你陪着我也不会让我好起来,你该多陪陪谭黎,她是未婚先孕,太压抑的话对肚子的宝宝也不好,那可是你的亲生儿子。谭黎知道我病了,可你却陪她的时间更多,她会记得你的好,以后会更加死心塌地和你在一起,她生孩子,你一定要陪在身边,哪怕是我当时要死了,你也要陪着她,谁都不能代替你,就像我生煜城的时候,我只希望他的爸爸在我身边。

  祝煜城的妈妈大概是观音转世,嘴巴开过光p;只是可惜,她用一生的时间为他操持一个完整的家,却没能爱上他,他们之间,甚至连一个普通情侣间最简单的吻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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