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宫廷家具的主要用料第2/2段
除了杉木的用量之外,司礼、御用两监每年制作家具漆胎的灰料用银数额也十分惊人。据《大明会典》记载:“御用监成造龙凤床座、顶架每年约灰料银二千八百二十五两”,“雕填剔漆龙床、顶架等项,隆庆元年题准以嘉靖十年为则,每年约灰银四千一十一两四钱九分”;“司礼监御作房成造龙床等项物料三年一次,约灰银一万三百三十一两”。
长期以来,一些学术书籍向读者们灌输的明朝宫廷家具大都以硬木制作的说法其实是错误的。明朝宫廷一般并不向商人召买硬木,主要来源是指定广东省按年入贡,贡木的数量也很少,万历年间的岁贡额据《工部厂库须知》记载:“广东布政司每年应解……花梨木十段、紫榆木(紫榆为紫檀的别名)十段……送御用监交收”。据晚明太监刘若愚撰写的《酌中志》记载,御用监内擅长雕刻的佛作负责硬木器物的制作。从入贡明宫的硬木数量分析,制作应以小型的“玩器”为主,家具的数量不多,艺术风格注重精雕细琢。明朝负责修理宫廷家具的内官监所领取的木材品种也可以证实笔者的论断,据《大明会典》记载:“内官监修理年例、月例家伙物件,每年一次,杉木一百二十根、榆木八十根、散木二十根、杉木连二板枋八十块、椴木四十根”。
明朝建国初期,开国皇帝朱元璋即规定了严格的服饰、建筑、器用等级制度,皇室和朝廷衙门垄断着最高级别的家具漆饰特权全朱红。做为祖制,以后明朝的历代宫廷一直以使用漆饰家具为主,对于地方、民间采伐硬木制作家具并不提倡。据《明神宗实录》记载,万历四十三年(1615),明廷在平定海南岛黎族起义之后,万历帝诏准两广总督张鸣冈竖牌明示,严禁地方官员对丁鹿、霜降鹿、翠毛、沉香、楠板、花梨木等各种黎乡自然资源进行“无艺之征”,传谕“著实举行,以图久安”。清代早期来华的俄国特使尼古拉所写的《中国漫记》一书,在关于海南岛(当时尚为南明势力所控制)的物产报告中没有列入这些土特产,亦可印证禁令的成效。
明朝参与制作宫廷漆饰家具的机构计有御用监(在紫禁城西侧南长街的玉钵庙旁)、司礼监御前作(即御作房,在紫禁城东侧南池子的皇史宬东南)、内官监油漆作(在地安门内大街西侧的油漆作胡同,与今名恭俭胡同的内官监胡同相邻)以及司设监(在地安门内大街东侧的北月牙胡同11号,今慈慧寺)等多处;此外,还有兼做宫廷膳宴家具的光禄寺(在东华门大街北侧的智德前巷11号,今二十七中学)和专做剔红漆器的果园厂(在西安门大街北侧的真如镜胡同洗帛厂旁,隶属于工部营缮所)等等,真可谓规模庞大,工艺齐全。
由于明朝皇室的一贯推崇,上行下效,明朝的文人、士大夫阶层也极为重视漆饰家具,典型的例子有《天水冰山录》中查抄变卖内阁辅严嵩府宅的财产清单以及《***词话》中关于家具的很多描写,本文就不再一一赘述了。
以上翔实的史籍和实物资料表明,明朝直至晚期,宫廷家具绝大多数都是以杉木材质为底胎的漆饰家具,而以往关于明朝宫廷家具的研究著作对于杉木却付之阙如,这不能不说是很大的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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