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自我切割第3/4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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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知道你老子我这一辈子最得意的事情是什么吗?”

  “是什么?”

  “我这一生最得意的事情有两件,第一是就是我会用人,第二是我会做人!我能容忍林天这头犟牛时不时地落我的脸。我知道他能干,虽然他常惹得我很生气,所以我一直忍着,捏着鼻子用象他这样的人。所以,其实什么实事都不会做的我,靠着会用人和会做人,最后当上了厂长到现在混成局长,而什么事都会做的老林,老来连饭碗都保不住,最后还死得那么凄惨!嗨,老林这头犟牛啊,做事那么行,乍做人就半窍都不通呢?”

  这段教导令方宇受用无穷。虽然是学医的,但是方宇在自己的专业方面的能力一般。不过信奉其父的处世哲学的他,学会了做人,同时也努力地去抓住那些会做事又不会做人的人为伙伴,面对身边的傻瓜和笨蛋同事他也努力地学会容忍:他们虽然做事无能,但祸害人却都是高手,和这种人打好关系没有坏处,所以做人本事远大于做事本事的方宇也一直混得很不错。

  “当年接老爸你的位置的人是姓吴的那个谁吧?”

  “吴天来那个笨蛋!当年我调走前都反复对他说过了,老林这家伙虽然脾气不好却是能干的干将,你再讨厌他也得捏着鼻子给我用了。这家伙倒好,一上去就把一帮子象他这样的刺头赶走了!这帮刺头虽然讨厌却都是实打实的骨干,有真本事的!结果呢?刺头一走,厂子三天两头出事故,很快就倒了。老吴自己,最后也被人给剐了,死得比老林还惨!杀他的人,我一直怀疑都是被他赶走的那帮人干的!他那样折腾人,又黑又贪,做事还不给别人留后路,最后自己也没有活路!”

  看着正埋头于书海中的林枫,方宇忍不住又回想和老父的那段闲聊。林枫,我的老朋友,那个吴厂长的死,是你做的吗?

  那个被剐的吴厂长,死得非常地惨,全身上下被剐了一百三十七刀,最后是活生生地痛死。凶手剐人的手法非常地高明,人体有六百三十九块肌肉,凶手切下了他一百三十七块,每一块块肉都是独立的、完整的,没有粘连一丝别的肌肉――如果这是在上解剖课,这个手法可以拿满分!而且为了防止他过早地失血而死,凶手在施刀的过程中甚至还对他进行了精巧的血管结扎手术止血。

  案发后本市的医院和医学院很自然地成为了警方侦破的重点。当时还是在校生的方宇所在的学校就有警察上门调查过,因而他对这个案件也有了解。不过这起震惊全国的大案最后却成了无头公案,凶手至今都逍遥法外。

  方宇在知道了林枫的能力之后,一直都隐隐地认为这起案件,还有后来发生的几起案件都和他有关。尤其是在看到摆在门口的那个思考者的雕像后,这样的想法就更加的强烈。因为那座**的人体木雕像身上的每一块肌肉,每一道纹理,完全是按照人体肌肉的纹路雕画出来,毫无一丝偏差,足以做医学院解剖课的教学样本。

  林枫是凶手,这个念头埋在方宇心中已有很多年了,但他一直没有问。他对这个朋友的了解,就象自己的父亲了解这位朋友的父亲一样。林枫完美的继承了他父亲的优点和缺点,并且一度将二者都发扬光大。

  后来,林枫也意识到了自己的性格上的缺陷,于是他主动地努力去修正――不是自己主观地用自我意识和理智去控制,而是从“化学反应”角度去控制。通俗一点的说法就是,把自己当成精神病人去“治疗”。

  当时林枫自己为自己设计的“治疗方案”,方宇回想起来就浑身发寒,对别人狠没什么,但对自己也狠到这种地步,那简直是妖孽一般地存在!

  自我治疗后的林枫,做事学会了迂回,反应恰到好处,也能容忍身边的傻瓜和笨蛋!但那样的他,那段时间的他,方宇绝对很不喜欢,所幸那台“人形机器”在三年前重新变回了人。

  瞧着林枫,方宇看了又看,想了又想,正在考虑该怎么开口的时候,林枫衣服口袋里的手机铃声响了起来。

  铃声只是响了两声,就被他的主人直接关掉,甚至连拿出来看一下是谁打来的也欠缺。一分钟后,边上的电话铃声又响了。

  “我去接!”

  “不必,烦!”

  方宇移动脚步想去接电话,林枫却先他一步,抓起书架上的一本书,用力地砸向三米外的桌子上的电话机,正中目标,话筒飞了起来连着话线搭拉着掉在地上,屋里随即又安静下来。

 &emsp地学会容忍:他们虽然做事无能,但祸害人却都是高手,和这种人打好关系没有坏处,所以做人本事远大于做事本事的方宇也一直混得很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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