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节 大捷第4/4段
陈讼师说着一指被告席上的王启年和吉星辉:“他们是两个彻头彻尾的人渣,败类,懦夫,地府里的油锅就是为他们俩准备的,我发自内心地鄙视他们,盼望他们早日去阎罗的刑堂前报到,最好一天都不要多等。”
“但这不是给他们定叛国和谋杀罪的理由,因为如果我们允许官府因为憎恨一个人就给他罗织罪名、就为他量身定做证词的话,那我们实际就把生死大权拱手相让,就等于认可‘官断十条路’的合理。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那我们为什么要支持执政王,为什么要推翻前明,为什么要同李顺作战?战死的将士们为什么献身沙场,他们完全可以不死的,让李顺来统治不也是一样么?”陈讼师也有些激动起来,他对陪审团们说道:“我们的国法,要让一个人罪有应得,但绝不是死非其罪!我恳请诸君,千万不要图一时之快,就把那么多将士抛头颅、洒热血才赢得的权利再还给官府。那些阵亡在黄池的义勇将士们,他们的牺牲是宝贵和无价的,我想就是他们也不会同意――他们留下珍贵的遗产仅仅值这俩人渣两条命的价。”
……
看起来陪审团今天未必能做出决定,陈讼师离开提刑大堂后接受了记者的采访,这是他自从接案以来首次发言。随着这个案件的持续,媒体渐渐地已经不再对他那么充满敌意,民众对他的辩护也开始理解。
“如果这是关于王、吉二犯在山西犯下的*罪,我想不出为他们辩护的理由,如果这次他们无罪释放而那个案件重新立案的话,我也不会再为他们辩护,但我依旧会支持那个为他们辩护的讼师。”陈讼师对媒体的记者们说道:“不管一个讼师接案是为名为利,但我们归根到底是为了维护国法的公正,如果没有辩护者,国法就难言公正。我敬畏国法有如天宪,我虽然是一个讼师,但也是一个百姓,我全心全意地希望国法能够公正严明。”
“即使明知他们是罪犯吗?为罪犯辩护也是公正?”一个记者问道。
“是的,即使是为一个明知是杀人凶手的罪犯辩护也是在维持国法的公正。”陈讼师毫不犹豫地说道:“和前明还有历朝都不同,我们矢志要尽力地让每一个案件都得到公正的审判,而这个是要靠监察官和我们讼师共同完成的,监察官会尽力把每一个人都说成罪犯,即使是无辜者,不要说没有,这世上总会有冤案,监察官把这些无辜者送进了大牢;而我们讼师则为罪犯辩护,也一定会让很多罪犯逃脱法网。监察官为了仕途努力给人定罪,我们讼师为了报酬努力替人脱罪,我们各自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努力,尽力不漏过每一个证据,不放过每一个疑点,正是我们的较量――或者说共同努力,让国法变得更公正。”
说起之前对自己的攻击和污蔑,陈讼师倒是显得很坦然:“这也是为什么我们要采用三权分立的原因,即使是国卿院也不可以为某个人订下量身定做的法律,因为百姓是可以因为情绪激动而做出冲动决定的,可以一时被影响,而且这个影响可能长达数年,就像当年我们还曾为黄池大捷而欢呼过,现在还会有人这么认为吗?就像当年很多人还认为许将军的长生军都是野兽一样的人,为此拒绝赦免他们,现在回想起来,真有这个必要吗?当初大家都憎恨他们,现在回想起来,才发现他们是和我们一样不堪前明奴役而奋起反抗,要推翻*的同伴。如果当年我们的提刑司法体系就像今日这般发达,那我们根本不会做出那些让我们感到恶心后悔的事来。”
去年通过的一条讼师法曾经激起了很多争议,是关于讼师即使知道罪犯罪名成立也不许透露,而且如果讼师因此在法庭上作出不利被告的辩护时,提刑官必须宣布审判无效。趁着今天这个机会,陈讼师就替这条法律辩解:
“无论我们如何的努力,也可能让国法变得更公正而不是绝对公正,而无论在什么时候,穷苦人都会首当其冲,最不公正的待遇一定会首先落在最没钱没势的被告身上。因此我要大声为刚刚通过的讼师不得举证被告这条法规叫好,这世上没有什么人比官府更有权势,比官府更有钱财,如果允许讼师临阵倒戈,那么监察官就可能收买讼师来提高他的政绩,而且越是贫穷的被告越无法保证他讼师的忠诚……”
好不容易从记者中脱身后,陈讼师被一个人拦住,他认出了这个赫赫有名的大人物,连忙一鞠躬:“夏大人,在下拜见。”
“不敢当,我是慕名来听陈老板的辩护的。”夏完淳笑道,经过这一案,陈记讼师行也算是声名鹊起。
这时陈讼师注意到夏完淳身边还带着一个小孩,正目光炯炯地看着自己:“这位是夏大人的公子吧?”
“是我的养子,他可是崇拜陈老板得很啊。”
“我姓李。”那个孩子大声说道。
“原来如此……”陈讼师点点头,没有多说什么。
“要是国法不公正哪?”那个小孩刚才被养父举在肩头听陈讼师的演讲,刚刚被放下来,他大声问道:“要是不公正的国法,陈老板也敬畏如天宪吗?”
“那就是国卿院的事情了。”陈讼师笑着弯腰对小孩说道。
“我有一天也要做讼师。”那个孩子大声宣布道。
“呵呵,好,到时候你可以做我的伙计,我的讼师行正缺一个得力助手。”陈讼师笑起来,对孩子开玩笑道:“不过你得首先学会尊敬国法如天宪。”
“不,我会挑战国法!”
这声明让夏完淳和陈讼师同时放声大笑,后者一边笑一边摇头:“好,我盼着看到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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