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御前扩大会议(上)第2/2段
臣心存疑虑的是,新法中规定地方上年过五十的人不得为州、府县正堂主官这一条。”
这一条确确实实是江哲的想法,他是根据现代社会的退休和内退制度变化而来的。在现代社会,男子五十五岁也就退休了,何况在人均寿命普遍不高的古代呢?而且作为年轻人,江哲自己肯定也是更希望自己的官员队伍能够年轻化的。
所以听说曹永利质疑这一点,江哲不由微微的皱了一下眉头,疑惑的问道:“这一条有何不妥之处?”
曹永利沉吟了一下,仍是大着胆子说道:“臣管着吏部,所以知道的官员信息相对要全面一些。现在全国的州县正堂主官中,五十以上的人员不在少数,如果朝廷突然下令免去他们的官职,势必要影响现在很多的地方官员,引起他们的强烈抵制,臣担心会因此影响到其他的新法的实施。
同时,如果五十即不得担任正堂主官,那么年近五旬的官员,必然有很多会不再安心于政事,而专事投机钻营,为个人牟利,这些问题又如何解决呢?”
江哲没想到这一条经过了现代社会证明的新法,放在这个时代,居然会有这么多的弊端,俊脸不由的微微一红,看来自己虽然比这个时代的人多了一千多年的知识,但是对封建社会上千年形成的官场和文化底蕴仍然缺乏必要的了解。在这种情况下,一些本来自己认为很理所当然的设想,也不免有些脱离实际。
使劲的点了点头,江哲沉声说道:“曹永利说的很好,这一条暂缓施行。其他人还有什么看法,也都说说,集思广益嘛!”
黄敬泰见曹永利的意见被江哲虚心接受了,便也不甘人后,朗声说道:“皇上!臣认为,在道、府、县设置议会的做法非常好。但是都察院的作用仍不能忽视,皇上应该进一步加强言官监督力量,以舆论制百官,层层控制、层层考核,赏罚分明、明确责任,以提高各部各司执行政令的力度”。
江哲暗暗点头:此前自己有些想当然,没有认识到中国封建王朝和西方国家的区别,贸贸然的便想要实行分权。但是,现在想来,这是有点儿行不通的。
黄敬泰有为他自己的打算的心思,但是有一点他说的不错,那就是要想成功改革,便要对百官进行自上而下的层层控制。换一种说法就是,不光不能分权,还要集权。
如果不将权力集中在中央,不加强朝廷对各级地方政府的控制力,那么再好的改革也都是一纸空文。上边费尽心机制定的政策,拿到下边登记归档了事,根本得不到贯彻实施。
所以在大唐朝目前的背景下,加强中央集权还是必要的,不过江哲并不想把权力都集中到自己这位皇帝手中来。因为从长远利益来说,民主毕竟是大的趋势,独裁终将被抛弃;就是不考虑那么久远,皇帝权力过大,也是弊大于利的,他可不敢保证,自己的子孙就不出一两个昏君。
黄敬泰说的含蓄,其实他的意思很明显,议会只能起到拾遗补缺的作用,朝廷的主要监察系统仍应该是御史台,而且如果进一步加强御史的权力,那么官员们的政绩和个人品性是可以受到较强的控制的,这的确是提高官僚队伍效率的一个好办法。
只不过,如此一来,御史们的个人品行就愈发的重要起来了。所以还要有能够制约这些御史们的部门。”
想到这儿,江哲开口说道:“你的想法不错,可以考虑给以御史们对于官员的考核权,但是这考核权到底该如何用,仍要做进一步的探讨。
对官员的考核有据可查、用数据说话,而不是由着监察官员一张嘴去说。要做到彼此制约,防止有人权力集中,干得太离谱。恩,可以考虑一下,内阁对于御史们要有牵制权。这些内容,回头你再和三位内阁学士仔细研究研究,然后再报上来。”
黄敬泰坐下之后,又有许多大臣针对各自感兴趣的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只要是讲的有道理的,江哲一律虚心接受。讨论始终是在和谐的氛围中进行,但是随着讨论的逐渐深入,一些令人头疼的问题还是摆到了桌面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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