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账目第2/2段
回到贾府,紫鹃还有不少要准备的事。
首先当然是钱。
紫鹃盘算自己的财产:
紫鹃的父亲临终留给紫鹃四百两银子,还有给紫鹃攒的嫁妆有二百七十一两。这么说起来,紫鹃爹在贾府的管事里实在称的上清廉了。
而紫鹃母亲留下东西,只算金银,现银,金银锞子,元宝,吉祥锭子什么的加在一起,折合银子居然有九百两左右。
紫鹃的娘跟着贾母的时候,贾母还当着家,所以她的亲信丫鬟油水也大。现在的鸳鸯有没有这个数的私房就不敢说了。
而且紫鹃娘的父母,就是紫鹃的外祖父母,也曾经是贾府里体面的仆人。说起来比做采买的祖父家还要得势呢,也不是没有积蓄留给独生女的吧,这些钱财里恐怕不少是外祖父母的遗产吧。要不只是紫鹃的娘应该没这么多财产吧。
紫鹃的出身,论起来是贾府里正经的几辈子的陈人,虽然说起来十分卑微,但是在贾府里混日子,却是有优势的。
顺便说一下,自从搬到了稻香村,黛玉房里的东西也齐全起来,也有了称金银的戥子。所以紫鹃也能精确的知道自己财产的数量了。
上次的房子,紫鹃用的是金子付的帐,就是三十两黄金。紫鹃打听好了的,金银的折算的市价一般一两金十两银的,当然要具体到成色。上次紫鹃自认为给的金子成色很足,对方也没异议。而给中人的佣金什么的费用说好是对方付的。
也是那次把紫鹃她娘留下的金子差不多都用了。
不过紫鹃手上还有金子,那是跟着黛玉去林家的时候,林如海赏的若干金银镙子们。
林如海自知大限将至,以后照顾不了女儿,只能替女儿收买人心。毕竟在贾府里生活,贾老太太给的贴身丫鬟的作用很重要,这个道理林如海自然知道。
为了黛玉安身,给贾府的百万两银子都出了――恐怕林如海自己也知道贾府贪进去的一定比给黛玉的多,当然恐怕不知道贾府比他想的还贪的多――哪里在意给丫鬟这点小钱呢?这“小钱”可以换来大方便呢。所以林如海出手实在大方。
而且那时候这赏赐也就一次了,再没第二回机会了,能换来紫鹃对林黛玉真心实意实在是很合算了。不过话又说回来,看红楼梦原著,紫鹃也算对林黛玉真心实意,给不给都一样;而有些人就是给的再多,也一样没用,养不熟的人多的是。
总之,紫鹃在林府时间不长,得到赏赐的次数不少,每次都是真金白银的硬货。而林如海比原著上描写的要精明的多,赏赐的时候是单独的。紫鹃知道雪雁和王嬷嬷得到的估计也不少,但是多少谁也不知道。反正作为黛玉的丫鬟,好像不可能直接议论钱财的问题,口不言财,才符合林家的风气。
那时候现在的紫鹃还没穿越过来,过去的紫鹃可能更符合古代丫鬟的标准,看来很是入了林如海的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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