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八四章 老婆跑了(十三)第2/2段
‘女’人提出的这些,需要周密的调查取证,然后靠翔实的证据来说明。问题是,这样的证据,江律师是无法取得的,一定得靠自己和公安部‘门’的前期调查。问题在于,公安部‘门’曾经给过‘女’人机会,‘女’人自己放弃机会的情况下,他们才不得不改变调查方向,将两个人列为共同主谋进行调查。而前期‘女’人执意要为男人顶扛,江律师也失去调查的机会。
现在,整个调查已经终结,检察院复核也已经过关,江律师为其中一个被告的代理人,提出被告之一无罪说,除非有强有力证据,否则,无论是公诉人还是法院,恐怕都不会接受。
果然,江律师向法官提出后,法官当即表示,除非你能提出新的证据,否则,法庭只可能征求公诉方意见,看公诉方是否愿意将案件钾压,重新调查取证。
江律师心里很清楚,这一要求不可能得到支持。公诉人只要向法庭证明,至于证明两人罪行轻重的细节,与他们的辩护律师有关,而与公诉人无关。果然,法官向公诉方征求意见时,公诉方当场拒绝。
安该‘女’人,不在庭审上争吵后,下午继续庭审,轮到江律师辩护的时候,他先问‘女’人,庭上提到的这些证据,男人真的没有告诉你,这些钱根本就没投到项目中去而是进了男人个人的腰包吗
‘女’人说:“他没有告诉我,只是说这些资金全部都要投入到项目中去,每年的收益非常的丰厚,否则,我也不会把自己的钱投进去的。”
律师又问:“你自己投入多少钱”
‘女’人答:“第一次投入十五万元,第二次”说到这的时候,‘女’人有些犹豫,她抬起头来,看着男人。
‘女’人之所以有些犹豫,那是因为拿出第一笔钱的时候,男人确确实实说要投入到项目中去的,而第二次抵押房子的五十万,男人跟自己说是要买婚房。
江律师一看‘女’人有些犹豫,忙在一旁提醒道:“这是法庭,你必须要如实供述,不得有丝毫隐瞒,更不得欺骗法官。”
‘女’人一听江律师这么说,她毅然的把目光从男人的身上移了过来,对着法官轻声说道:“第二笔我把自己住的房子抵押了五十万,也全部‘交’给了他,他说他说要和老婆离婚,跟我结婚,我们两个人共同出资,买一套婚房。”
江律师接着问道:“那他跟老婆离婚了吗你们的婚房买了吗”
‘女’人不由得又一次抬头看了男人一眼,然后接着说道:“没有,上午您也看到了,那个骂人的就是他老婆,房子也没买。”
“没买房子,那五十万还给你了吗”江律师追着问道。
“没有,他一分钱也没还给我。”
江律师转向公诉人,问道:“那么,我想问一问公诉人,你们在对我的当事人进行取证的时候,找到过有关以我的当事人名字购买的房产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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