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中华法典第2/2段
华曦也将这一天定位新年,寓意新的一年,新的开始!安排专人负责记录和计算。计算从今天起的365个日夜为之一年,一年分为春夏秋冬四季,一季三个月,一月30天,一天为一次日夜交替。记录下每个季节变化的天气变化。
负责记录计算这些的人,华曦给了一个头衔和身份他们,称之为祭司。他们还需要负责部落一切庆典祭祀之类的活动安排,并特地在部落的宗庙旁兴建了一座建筑,祭司庙宇。庙宇专门是让他们讨论和研究的地方。
庆典足足举行了两天方才罢去。庆典过后,华曦立即宣读了法律法则,并美尔言之神示。
有水这个名称已经跟不上日益强大的部落了,从今天起,有水族正式更名为“中华部落!”
部落颁布新的等级制度和机构如下:
族长:拥有绝对权力。
长老院:负责部落一切日常和外交事务的协调和安排处理工作。
祭司宗庙:负责部落的医药、天文地理的记录,礼仪、庆典祭祀大小事务。最重要的就是向族人传达神明的意旨。
长老院和祭司宗庙无从属关系,均为直接对族长负责。
其他的族人则一律视为平民等级。平民视贡献率有机会升格为贵族。
俘虏一律为奴隶,视贡献率有机会升格为平民。
中华法典内容不多,主要就几条。
一、杀人偿命,打伤致残按情况分别杖责20100木棍不等。
二、盗窃,抢劫,视情节恶劣程度分别杖责10100木棍不等。
三、铸造统一的不同面额铜币,长老和祭司都会一次性得到100个1100面额不等的铜币用作日常交易的等价物。通过部落上层贵族的使用测试后,再在平民社会推行。
交换物品的价格和作用在宗庙门外的大石碑上刻写着,方便族人查看。
四、实行财产私有制。牲畜、土地等生产资料均为族长华曦拥有。族人允许拥有自己的私有财产,多劳多得,按需取酬。
五、允许一夫多妻制,严禁通奸、诱奸、**等行径,一经举报查实,视情节恶劣程度判杖责或坐牢论处。情节严重恶劣直接降格为奴隶,收缴所有私人财产。
六、有过必罚,有功必赏!凡对部落作出突出贡献,直接升格为贵族,赐予土地、奴隶及其他物品。
颁布宣读好后,华曦举起手中用炭笔书写的法典恭敬严肃地放到宗庙的祠堂里。然后带着外面的族人朝宗庙跪拜,大喊道:“天佑中华,立典为誓!如有违背,人神共诛!”
“天佑中华,立典为誓!如有违背,人神共诛!”
“天佑中华,立典为誓!如有违背,人神共诛!”
…………
宣誓之声,久久在广场上回荡不息!
部落要维持繁衍生息下去,要是温饱。部落要想壮大起来,必要的是法律规则。以前人少,大小事都是华曦一个人说了算没什么太大问题。但现在有水族已经达到了四千多人,要是没有一套法律来约束族人,那这个新生的婴儿很快就会在内忧外患中夭折。
原本按照华曦的设想,是打算颁布比较完整的机构和法律设置,但眼下这些可是刚刚接触到新文明的原始人啊,用那些来束缚他们,一来他们会突然感到极其不自在,二来他们理解起来也很难。还倒不如从易入难,由浅入深的效果来得好。以后长老院和祭祀宗庙的人处理各项事务纯属后,再细分出不同功能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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