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血浆第1/2段
第107章血浆
为什么杀人却偏不杀死。
这个问题的答案,其实是非常多的。
比如说手抖、比如说刀不快,但最大的可能性是,那位鲜花的少女在用刀划过李景天脖颈时,其实并没有杀人他的意思,所以李景天才能逃过一劫、活着走出急诊室。
这个可能性,当然就是选项c,一个看起来皆大欢喜,却引人无限遐想的选项。
“所以,我们要转变侦查反向了?”刑从连大概也是想到了这些,脸色有些愁苦,所以终于把那根没点上的烟又点了起来。
青烟袅袅,阳光烈得刺眼。
林辰一时间也想不通这个问题。
如果李景天是主导者,为了炒作事件吸引公众注意,他为什么不装得再可怜一点,要知道,当着那么多媒体的面自己走出急诊室,实在看上去太像是自导自演炒事件,正因为像,所以一位有经验的策划人,根本不可能会做这样的事。
那么,换个角度想,如果李景天确实是受害者,可问题在于,那名少女为什么只在他脖颈上划出一条口子,却不杀死他?
林辰回想起当时舞台上的情景,那颗砰然落地的话筒,紧紧捂住脖颈的手指和从指缝中瞬间渗出的血水,无论如何,按照那样的出血量来看,李景天都不像是能够活着走出急诊室的样子,这里面必然有什么问题。
“老实说,我觉得这件事已经有些违反人类生理定律了,正常人不可能在失去那么多血液后,仍保持正常的行动能力,这太不可思议了。”
刑从连摸了摸下巴,说:“看起来,我们只能麻烦张小笼同志的同事的老公打探消息了?”
李景天经纪人已经点名针对警方,此时不仅不不积极表态,反而选择暗中调查,大概也只有刑从连了。
“确实还是低调一点为好啊。”林辰说。
“那我们回现场看看?”刑从连问。
“好。”
等回到打着冷气的大厅内,林辰才想起要看一下时间。
时间是最明显的线索,现在中午11:25分,按照李景天被送往医院的时间来看,其实他最多不过在急诊室里呆了半个小时。
半个小时,当然不至于完成一台颈动脉修复手术,那么唯一的可能性是,李景天伤得确实不重,而那位少女,也确实手下留情了。
所以那么问题的关键仍旧是血,为什么李景天会流这么多的血?
刑从连站在舞台上,与鉴证科的同事说着什么,对方点了点头,蹲在地上,指着那一大片与红色地毯融为一体的血迹,道:“刑队,我刚才就想找你,我想这应该不是人类的血液。”
“不是人类的血液是什么,动物血液?”
“也不像。”鉴证科那位警员继续摇头。
地毯已经被他们剪下了一块样本送去化验,此刻看上去,整个舞台上像是被掏空了一块,“还得等化验结果出来”
刑从连皱了皱眉头,倒像是猜到了什么,然后也跟着蹲下身。
他脱下手套,用手指轻轻按在那团血迹上,鉴证科那位警员也仿佛意识到什么,他刚想出言阻止,却见刑从连已经将手指伸进嘴里尝了尝。
林辰走到舞台边上,见刑从连刚舔完手指,转过头,仿佛意犹未尽地对他说:“甜的,味道不错。”
林辰简直不知该说什么好,在大庭广众,舔被害人的血液,这确实略显重口了。
刑从连倒是很无所谓,他拍拍屁股站起来,又说:“奶油加人工色素,调配得刚好。”
林辰愣了愣,问:“那是什么?”
“一种假血浆的道具,这个配方很好,基本上是好莱坞级别的道具。”刑从连说着,还意犹未尽砸了砸嘴。
在一旁的鉴证科警员也被吓到:“什么鬼,这是自导自演割喉吗?”
其实任何人遇到类似事情,大概都会做出类似的推测。
刑从连转头,将食指压在唇上,示意那脱下手套,用手指轻轻按在那团血迹上,鉴证科那位警员也仿佛意识到什么,他刚想出言阻止,却见刑从连已经将手指伸进嘴里尝了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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