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密线沉浮第2/3段
这时,张杰威开口了,声音之中没有任何感情成份,纯粹就是一种声音:“我问你,这个月16号中午,你去档案室1号阅读间,手里拿着一个黑sè的包,里面装的什么?”
那段录像我也看过,当时他拿的包是那种有点土气的老式皮包,像王旭阳这样的人,是不可能正经拿什么包的,更别说那种土里土气的包了。
王旭阳愣了一下,然后想了想,回道:“那是小挫让拿的,包也是他的,里面有什么东西我不知道,也没打开看。”
“16号,黑sè的皮包,你确定是包强的?”
王旭阳点了点头:“确定”
“好吧,下面你把每次进入1号阅读间之后一情况大致说一下。”
接下来,王旭阳便开始一点一点地回忆,然后一点一点地讲述。当然,这些话都很无聊,一般也不会有什么用,因为即使真是王旭阳干的,他也可能说出来。这种做的目的只是让他多说一点东西出来,然后就可以进行印证。
比如说,他说某天进入到档案室,偷偷在小挫的脸上画了一只乌龟,这件事情本来只有他们两人知道。但是把时间向后一推,再加上他之前的话,就可以得出小挫从1号阅读间出来是脸上是有乌龟的,那么就必定会被档案室的同事发现,如果没有发现,那么小挫就会带着这只乌龟回到办公室,这样就会被我们看见。如果档案室的同事和我们都没有看见,那么我们就可以知道王旭阳在说谎。
这就是简单之中的深奥,也是一种寻查真相的手段,并且在很多时候,这是一种极其重要的手段,因为当人说谎话的时候,所有的一切都是虚构出来的,除了那种经过j心计算的谎话之外,没有一个谎话能真正的与时空、环境、相关事物等完全的吻合,而这些没有吻合的地方,就被称之为破绽,只要有了破绽,那么谎话就会显现。
说谎话是人的天x,没有人敢说自己从来没有说过,但对于一个被审问的人而言,说谎话从某种角度就意味着掩饰罪行。
结束对王旭阳的调查之后,我来到了物证科,他们刚刚从档案室火灾现场鉴定出一个物证。
我的手上多了一件东西,这是事后现场勘察,在小挫所在房间位置的灰烬之中找到的金属物品。经过物证科仔细鉴定,这个金属物品不属于档案室的任何一种金属制品,所以被当做物证保存下来。物品由于高温已经有所变形,看不出它原来是个什么样子,所以也无法分辨出它的功用。
我看着这件已经烧成黑sè的物件,心里突然有一种似曾识的感觉,好像自己在哪里见过。可是想了半天,却一点头绪都没有。
虽然我很想把这件东西想像成凶手使用的启动装置,但是怎么看都不像,它只是一块金属。由于火灾中心温度远远高于普通火焰,所以这块金属物有些变形,只能看出它呈圆形,上面没有任何可用于钩连的设置,并且也绝对不是一块用于接收远距离信号的电子板。
它到底是什么,和本案又有什么样的关联?
我把这个圆形的金属物翻来覆去看了半天,最后又将它放回了袋子,心里一直在想,我一定见过这个东西。
思维像树枝一样向四周散开:
假如这件东西是小挫的,那么它一定是小挫随身携带的物品。我是清楚小挫的,连吃饭都要j打细算,所以从来没有带过什么饰物。既然它不是饰物,那就只能是另一种――有用之物。
我拧着两根眉毛,仔细回忆过去的生活片段,可是却想不起相关的情节。
一个圆形的金属物件能有什么用呢?
但是,如果这件东西不是小挫的,那就极有可能是凶手遗留下来的,而我对这件东西眼熟的原因是我认识这个凶手,这件东西就是从他那里见到的。只是我认识的人实在太多,单凭一块变形的金属物是无法清楚地记起那个人来的。
不过,既然我认识凶手,小挫说不定也认识,所以他才会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被对方暗算。
突然,我眼前一亮,心里激动起来:也许凶手根本没有进入档案室!
假设凶手是我,那么我可以在午饭后、小挫准备去档案室的时间,先找到他,然后托他保管东西,将一个大箱子或小箱子交到他的手中,然后告诉他东西很重要,千万别弄丢了。待人诚恳的小挫肯定会把这个箱子当个宝一样带着,一直将它带进档案室。等小挫带着这个大箱子进了档案室,我则躲在外面看着他进去,再按下手中的开关,箱子就会轰然爆炸……
我的心跳突然慢了下来,隐隐感觉到自己接触到一个更深层次的东西,这个东西不仅与小挫的死有关,而且还有其它的意义。
在欧静兰系列案中,有明显的迹像显示j局有内鬼,当时小萱就曾受到怀疑。后来游巧林落入法网,大家也就把内鬼的念头打消了,因为游巧林具备了内鬼的档案室的任何一种金属制品,所以被当做物证保存下来。物品由于高温已经有所变形,看不出它原来是个什么样子,所以也无法分辨出它的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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