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章 诱敌第2/2段
各当的副手叫戴低乐,中校军衔,人很精干,原是驻扎在安南,也就是现在越南的军官,善于丛林战和山地战,素有经验,两个人的配合天衣无缝,所以,两人都很自信。
八点三十分,各当上校看了看手表,骑上了他的阿拉伯小马,用望远镜观察着对面中国军队的动向。笑着说:“戴低乐,你的安南步兵就可以打败敢于挑衅的***,不是吗?”
戴低乐的手里操着一杆步枪,熟练地拆卸着某一个部件,又及时安装,那是他的爱好,他对步枪的熟悉和精准程度是令人难忘的,他是法国海外军团的最佳射击手,面对土著民族的反抗,他曾经一个人一次战斗就射杀三十几个。他还带领过最著名的海外军团的“法兰西的骄傲”小分队,按照现在的说法是:特种兵。“当然,不过,我很不喜欢他们去丢人现眼,只要我的小分队出动,事情就圆满了。”
“我不会给中国人任何机会的,绝对不会象日本人和德国人干的那样,被中国的老百姓打得一败涂地,灰溜溜地回来以后却编造了汽车怪兽的天方夜谈,实在是可耻。”各当上校下令,部队主动出发,迎战中国军队。不过,在戴低乐的坚持下,各当上校作为一方战区的主官,留了下来,由戴低乐中校带领安南步兵,法兰西的骄傲小分队,加拿大英国皇家骑兵连,一共六百多人蜂拥而出,到了城门外的时候,望远镜里已经看到了中国军队那熟悉的影子,于是,戴低乐中校深深地呼吸一口北中国清晨那带着田野泥土芬芳的空气,浑身的神经都兴奋起来。
“法兰西人,我们伟大的英雄拿破仑的子孙,现在,是增加我们每一个人的荣誉,见证我们的勇敢,坚决,战斗技巧和意志的时候了,亮起我们的刀枪,向前,向前!上帝与我们同在!”戴低乐中校一马当先,双腿紧夹着马鞍,狠狠一踢马刺,战马箭一样向前射去。在他的后面,是法兰西的骄傲小分队,也是一群双手沾满了海外各国军民鲜血的刽子手,一群杀人不眨眼的抢劫成性的强盗,一群经验丰富的特种兵,特级射击手,超级骑兵。虽然号称小分队,编制也不不小,是一个普通连的编制,九十三个人。总算下来,戴低乐中校的部队有九十四个精锐部队,两个连的安南伪军,一个连的法国本土步兵,一个连的加拿大骑兵。
负责进攻北门的中国军队的主官是欧阳风,作为战地最高的参谋人员,他的演练经验之丰富,研究理论之精深,是大家都认同的,欧阳风三十二岁,西安交通大学毕业以后才投笔从戎,毕业时,他本身已经拥有电子科技和国际政治两个学科的学士学位。是个多面手。虽然他的名字咋听起来有些古怪,可是,人很随和,腹有诗书气自华,他确实个很有才气的军官,很喜欢写诗,理性与激情同在的军官,注定将成就他峥嵘的功勋。
他也用望远镜观察着敌人,在他的视野里,北京城的轮廓是那么的清晰,那么的古老,那么地富有艺术的气息,绵延的城墙,有着诗一样的节奏律动,纷纷的垛台,不仅象跳跃的音符,更象计算机编程中的某些阶段的情景,可爱极了。衰败的城墙坍塌之处,城外低矮的古树,纷纷扬扬的灰尘,浸染了绿色芳草的古道,都是那样令人陶醉和深爱。
在参谋长的身后,是全部中国新军的骑兵力量,一百多人,一个骑兵连,他们的衣着还是千奇百怪,战马也很杂乱,有的来自于战场缴获,有的是老百姓家里捐献出来的,更多的不是马,而是似是而非的马的子孙,骡子,比如说,骑兵连的连长马鸿溪就骑着一匹大青骡子,战马实在太匮乏了。但是在这个军事时代,它还是很重要的军种。做为甘军的悍将,回族出身的马鸿溪更加熟悉骑兵作战,在他的一再强调之下,栗云龙才决定搞起这个骑兵连的建制,但是,他对战果的实现却有些异议。不过,他很喜欢回族人的血性。他对历史上西北地区马家军的凶悍也打心眼儿里佩服。
最先行动的骑兵小分队也是马鸿溪带来的官兵,他们速度惊人,非常狡诈,十几个人到了城外,又是放枪又是怒吼,搅拌得联军一片惊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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