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节 肉干与棉布之间的价值对比第1/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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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左所”是寨名,这里隶属于鹿族治下,是“牡鹿部”的势力范围。

  寨主福全在自己的木屋里接见了天浩和天狂。寨门警卫验看过天浩左臂上的烙印,确认这是一位百人首兼寨子头领。无论如何,福全都认为自己必须给予对方足够的礼遇。

  福全的眉毛比一般人更加浓密,用皮绳扎起来的黑色长发一直垂到肩膀。他打量着盘腿坐在对面的这个年轻人,看到对方身上那件兽皮坎肩的时候,福全心里不禁生出一丝得意,连带着目光也变得飘忽,不自觉地带上了几分轻蔑。

  鹿族之所以在所有北方蛮族部落里拥有地位,是因为鹿族有着高超的纺织技术。五年前,鹿族各部开始大规模种植棉花。从那以后,棉布逐渐代替了麻布。现在,鹿族成员很少穿麻布织品,大多是棉质。

  每个部族都有各自的秘密,纺车这玩意儿没什么技术含量,所有部族都能制造。可是说到以高效、快捷的方式将麻线或棉线织成布料,这项技术只有鹿族掌握,其它部落即便有麻布产出,也只能使用老式织机,速度极其缓慢,数量极少。

  “呵呵,磐石寨的人什么时候选了个年轻后生当头领?”福全说这话并无恶意,只是他忍不住加上了一些讥讽的成分。左所是人口数量超过一千的大寨,区区两百来人的磐石寨在他看来就是只小蚂蚱。

  “孚松死了,我接替他的位置。”天浩抿了口杯子里的水。颜色有些微黄,有着很重的泥土味。他笑了笑,开门见山地说:“我这次来,是想找福全头领谈一笔生意。”

  福全没有对此表示反对。他笑呵呵地问:“你想换多少布?棉布还是麻布?”

  来左所寨子谈生意的人,都是为了这里的布匹。

  “棉布,五百匹。”天浩平静的脸上透出成年人才有的老到。他直接说了个数字。

  这是任何人都无法忽视的正事。福全收起脸上玩味的表情,目光炯炯注视着天浩,彻底忘记了对年轻头领岁数上的质疑:“你用什么交换?我先说明,我们不要武器。”

  牛族擅长冶炼金属和锻造兵器,磐石寨的金属制具品质优良。

  天浩抬手摸了一下已经长出粗硬短须的下巴,手指慢慢从那个位置滑开,以很潇洒的动作在空中捏了个响指。坐在侧后位置的天狂连忙打开摆在手边的背包,拿出一块鱼干,递了过来。

  福全颇为意外地看着这块鱼干。梭性的外观看上去干干净净,洁白的鱼肉捏起来很硬,没有丝毫水分。翻过来是淡青色鱼皮,凑近了可以闻到淡淡的腥味,没有肉质腐烂的恶臭。这表明肉干品质相当不错,是难得一见的优等品。

  口腔里毫无预兆分泌出大量唾液,福全不断耸动着喉咙。经历了一个饥饿的冬天,左所寨的情况比其它寨子好不到哪儿去。所幸去年的粮食收成不错,寨子里没有死人,也没有在寒冷时节里与别的寨子进行人**易。

  靠着野餐和时有时无的猎物,左所寨一直熬到现在。寨子里也种着刺瓜,已经被摘掉大半。剩下的那些绝对不能动,否则冬天存粮就会少掉很多。

  说起来,这是福全的错误。

  连续几年,附近的村寨都会派人来左所寨用粮食交换棉布。左所寨从这桩生意里获利丰厚,包括福全在内,所有人都认为没必要花力气耕种,只要确保有足够的棉花地产出原料就行。

  去年,是左所寨历史上耕种粮食面积数量最少的一年,却偏偏遇到了百年罕见的极寒天气。

  “衣食住行”,衣服虽然排在第一位,那却是文明时代以“廉耻”和社会道德基本框架为前提的说法。在北方蛮族看来,饥饿才是必须首要解决的最大问题。

  即便是福全这个寨子头领,仍然过着饥肠辘辘的生活。这种情况要一直持续到入了秋,地里的第一批粮食下来,才会从根本上得以缓解。

  “你们从哪儿弄的鱼?”福全一直狂吞着口水,脑子里却充满了疑问。磐石寨的地理位置他很清楚,据说那边的海里有吃人怪兽,很多年了一直无法靠近。

  天浩耸了耸肩膀,仿佛没有听到他的问话,笑容可掬:“还是谈谈我们的生意吧!福全头领,你想要多少这种鱼干?”

  “五十公斤换一匹布。”福全回答的很快。这是正常时节的交换价格。肉干与鲜肉之间的换算约为一比六。这些鱼肉晒的很干,福全估计不要说一比七,就连一比八都有可能。

  布料比肉和粮食值钱。做成衣服穿在身上,只要爱惜点儿,可以维持很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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