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新朋友第2/3段
“早。”秦心有些不好意思的朝他笑了笑,因为是早晨,因为在跑步,心情格外好一些,秦心的笑容很轻松甜美。
祝军看她的表情就知道她没有记住自己是谁,不过自己也不知道她的名字,此刻看到她的微笑,顿觉得周围的景观都失了颜色。
打了招呼,秦心也没有多停留,继续跑,本来就是相向的,自然是错开了,祝军想回头跟着她一块跑又觉得太刻意了一些,来日方长,也继续跑步,不过心情比刚刚好多了,一路上脸上都挂着笑容。
秦心跑完步,回宿舍,见余露已经不在了,昨天自己把莫兴婧她们揍了一顿,施施然的回去上课,余露却缺课了,晚上回来的时候表情不太好,一副受欺负的模样,秦心不用猜都知道是怎么回事,不过现在她不会再傻乎乎的去帮余露出头了,没道理她找人来收拾自己,结果反被收拾了,还要自己同情她。wx.l[]
去卫生间冲了个澡,看了课表,早上是两节英语课,把英语书装包里,就去吃早饭了。
泰西的文化课一般都是这样安排,早午各一门,老师讲的很多,高二就会把高三的课程都上完,高三等于纯复习,更多的时间却是社团学生会的活动。
秦心因为莫兴宁的缘故,参加了学生会,莫兴宁是学生会的副会长,秦心进去只是为了多找机会更莫兴宁相处,没有什么实权地位,倒是余露貌似还混了个什么理事当任。
至于社团,也是因为莫兴宁的缘故参加了书法社团,莫兴宁的字写的非常好,一看就是下过苦功的,秦心知道是因为莫老爷子很喜欢书法,莫兴宁只是投其所好罢了,不过一个才高中的学生就能做到这个地步,莫兴宁确实是个有能耐的人。
余露和自己像连体婴儿一般,自己都参加了书法社团,余露自然也是里面的一员,不过不同于秦心这种实在没有天赋的,余露写的字还是不错的,再加上她会做人,在书法社团也人气很好。
过去秦心不在乎,现在回想起来,觉得自己真正是余露的好闺蜜,处处用自己的弱点去把她衬托起来,从这点来说余露和莫兴宁还是很般配的。
秦心的字实在是一般,上辈子就为了练习签名学了一阵,最终也只是把自己名字写好了,其他的字只是勉强能入眼罢了。
这个时间走出宿舍里,一路上有人走的很匆忙,有人很悠闲,每个人的生活态度不一样,今后的成就也不一样,秦心以前可是很少早起的,有时候睡懒觉把课都给错过了,那时候余露会给自己打包好饭菜,实在是体贴的很。
年纪轻的时候太过享乐,年纪大了就蹉跎受苦,这正是秦心上辈子的写照,她入狱前虽然不是一帆风顺,但是在物质上没有真正受过苦,稍微一苦,她就把自己卖了,过上了十分奢侈虚华的生活,背过70多万一只的包,开过400多万的车,住过几千万的豪宅别墅,没有那么大的能力,没有投个好胎,却享用了这些奢华,最终总是要付出代价的。
秦心深吸了一口气,一步一个脚印的朝大众食堂走去。
泰西的伙食很好,你想要吃贵的,无上限,可以很贵,有国外大厨亲自为你现场烹饪,你想吃便宜的,也是非常便宜,而且量足味道佳,等于是学校的福利,只是象征的收一点钱。
秦心以前是绝对不会去这里的,虽然大众食堂里面也装修的非常好,大理石的地板,实木的桌椅,可是这般大年纪的孩子更是敏感,哪怕只是眼神的不同也能感觉出来,虽然没有明确划分,但是去了大众食堂,你也差不多就会被归到贫民一类去了。
所以余露也是绝对不去的,越是这样分的明显,在泰西的花费越是高。
今天秦心走在路上,注视指点的人多了,能明显的感觉到大家打量的目光,如今莫兴宁还是出国了,莫老爷子也没有明显的说法,上辈子她名声臭了,稀里糊涂被退婚,莫家也就默认了。
这辈子虽然还是有余露不遗余力的宣传,添油加醋,可是日久见人心,秦心不需要去为了去讨好莫兴宁,挽回莫兴宁作践自己,她只想好好的过自己的日子,所以不在乎别人如何看她。
一路上,她甚至能听到身边的人的秦心这种实在没有天赋的,余露写的字还是不错的,再加上她会做人,在书法社团也人气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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