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一章 爱上长腿叔叔第2/4段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章节错误?快速报错

  看祝军那小伙子为人很实诚,他父亲比较严肃,母亲也不像是挑剔的,柳爱平相对比较放心,对方父母双全,教养也好,看着比自己靠谱一些,希望闺女以后会有好日子过。

  “他挺好的……妈,你跟爸爸是怎么认识的?”说起祝军,秦心似乎觉得安心起来,在秦心眼里,祝军就是她的阳光,很暖和很贴心。

  秦心忍不住问了爸爸以前的事情,这是父亲死后,秦心不敢开口的话题,问了秦心就后悔了。

  柳爱平沉默了一会,果然没有说,只是伸手替秦心掖掖被角开口道:“睡吧,明天还要早起。”

  柳爱平关了灯,平躺着,她其实想侧着身子睡,可是身子一侧,被子就会空出一部分,空空的,感觉不好,怕凉着女儿,这天气白天热,晚上已经有些凉意了,但是平躺着她睡不着。

  秦心也睡不着,扭来扭去的,不过毕竟是白天受了惊吓,挨着母亲,好歹是睡了过去。

  柳爱平不敢动荡,直到听到女儿呼吸慢慢的平稳绵长才侧头去看女儿,窗帘没有拉严实,窗外就是小区的路灯,虽然不太亮,但是余光还是能看清楚人,尤其是在黑暗中适应了,也觉得没有什么。

  侧头看着女儿的面孔,一双眼紧闭着,都觉得漂亮狭长,柳爱平盯着她的脸看,心里有些怪异,女儿越长越好了,儿子跟自己还有依稀的像,女儿却是像极了丈夫家的人,柳爱平想起来,当初公公油尽灯枯躺在床上断气的模样,脸庞却还是好看的,想到那个画面,她有点抖,忍不住又开始在心里默念经文,念着念着就想到了之前别人给介绍的往生教的谷先生,他念经念的特别好听,总是能让人平和身心,这样想着,柳爱平也睡了过去。

  天亮秦心醒来的时候,妈妈已经起来了。

  她习惯的起床去跑了几圈,没有敢去英华,只是绕着小区跑了几圈,回来,家里已经有妈妈准备的早餐了,不过昨天碗筷基本都摔了,没用碗装,直接在塑料盒里。

  柳爱平一大早去了店里,回头给女儿带了早饭,现在又去补眠了,秦心轻轻推开老妈的卧室,见她睡着了,她就出门了。

  秦心今天要去干爸那里,之前说好了给找一个经纪人的,秦心很没有自觉,其实对干爸也有点尴尬,总觉得他对自己的好,受之有愧。

  不过说了很久,总是要去,自己不会别的,既然选择走这条路,也不能像上辈子那样三心两意,一定要踏踏实实的走下去。

  ……

  梁弘毅靠在44层的巨大玻璃墙跟前,手里拿着个酒杯,里面只有一点点红酒,他还不停的晃啊晃的,晃的人眼晕。

  他是被林天意请来的,天林集团的老大,两人有点交情,林天意是个老好人,不过请他来的却是为了他哥哥的干女儿。

  这年头,这干女儿已经有点变味了。

  不过之前倒是有听过,是正经认干亲,双方长辈都来的,不是那种酒桌上叫出来的。

  盐城是个比较复杂的城市,一方面沿海经济发展的非常迅速,另一方面又死死的保留着一些老规矩。

  老规矩很多,比如认干亲,比如4,在盐城,带4的楼都不好卖,一般人都不愿意买,逢4就改成3+或者5-,而天林集团却是把办公楼设在了44楼,没有改数字,说明其实天林集团的老大并不迷信,而不迷信却认了一个干女儿,那就是真喜欢那孩子。

  林天意只有一个女儿,林天水干脆没有结婚,只有一个干女儿,虽说两人还年轻还不用考虑接班人的事情,但是感觉也怪怪的。

  梁弘毅捧红了朱琳,朱琳嫁入豪门选择了息影,他也一度给自己放了长假,吊儿郎当的像是无业游民,这期间有很多公司找过他,但是他都拒绝了,如果是要捧红一个半红不红的人,或者捧出第二个朱琳,梁弘毅觉得腻了。

  他这段时间过的很颓废,哪怕此刻在一个巨大的会议室里,他也如同在夜总会一般,一副醉生梦死的模样,摇晃着酒杯,穿着大红色的衬衫,上面的三颗扣子都是敞开的,依稀可以看到胸肌,和胸前的那点红,脸上却是满满的络腮胡子,太久没剃了,不过却一点没有让他看起来丑陋,反而有一种颓废的美感,像是一个艺术家一般。

  他不像个经纪人,神态和模样都不像是居于幕后的人,那样子更像是银座排前十的牛郎一般,虽然可以撕扯开衣服跟你谈心。

  他摇晃着酒杯,一双脚无拘束的放到了会议桌子上,脚上是一双纯白色的小牛皮鞋,很干净很新,至少看起来比他脸干净。

   />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段进行阅读!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