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被迫承诺第3/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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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了武则天时,由于武则天篡夺了李唐江山,急需天下人的承认。当有人在朝堂上对她称颂万万岁时,她欣喜若狂,特将此言定为称颂皇帝的经典之词。

  到明朝时,朱元璋特意御定:“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作为早朝的开场白,后一直沿用到清朝灭亡。

  在这段时间里,除了皇帝本人外,任何人不得自称万岁。凡自称万岁的人,不管他出于何种目的,全家人都得死!

  就连将皇帝视为掌上玩物,权倾朝野的魏忠贤,也只敢自称为九千岁!

  如今的李世民是个非常贤明的皇帝,他也是要脸的。对杨义这种有拍马屁之嫌的词语,心里虽是高兴的,但不能表露出来。

  虽然杨义这样称颂自己,但是他没有飘飘然。而是更要鞭策自己,不能被这种甜言蜜语所迷惑。

  随即凝视杨义:“杨爱卿之言,以后切莫再说,以免招至非议”!”

  杨义听了李世民的话,也是微微一愣。没想到自己学着后世电视剧里的情景,说出这样一句话,居然没能拍到他的马屁,似乎还拍在了马腿上。

  虞世南在一旁插嘴:“陛下,臣听说,当初卫国公和杨义立契约时,是立纸面上的契约,而不是口头上的契约。这次军令状是不是……?

  杨义听了虞世南的话,恨不得将此老货殴一顿,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这时候的唐人是非常守信的,做任何事情,都是口头一诺,不会有赖账的行为出现。

  如今虞世南这样一说,不正是提醒李世民,要跟杨义签纸面契约了吗?

  李世民恍然大悟,捋着胡须笑呵呵的看着杨义。他眯起眼睛,像似在说:你小子是自己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那就不要怪朕了。

  随即李世民在自己的御案下取出一张黄色绢布,在上面刷刷刷写上杨义所立的军令状。

  当正要交给内侍拿给杨义签名之际,李世民像是想到了什么似的,又在上面刷刷刷的写上几笔。

  当内侍将黄色绢布拿给杨义看时,杨义差点就吐血了。因为李世民写的不仅仅是军令状,还有杨义的承诺,而且是无限制的一百个。

  只见绢布上是这样写的:长安城外,天花肆虐,民不聊生,百姓危在旦夕,百医前往,无计可施。弘农杨义,心怀良善,进宫献策,自称会治天花,为取信朕,特立下军令状,如若治不了天花,任由皇帝处置。另外,杨义向皇帝保证百个承诺,作为回报,皇帝愿意给杨义做媒!

  李世民这一招玩的够高的,他并没写明是赐婚,而是做媒。做媒之事成不成都不在媒人,也怪不到他头上,但是杨义的承诺是实打实的,而且是没有限制的。也就是说,只要杨义签了字,李世民派他去做官他也得去。

  皇帝写的东西谁敢更改?

  杨义虽有主角光环,但是他也不敢改!可他不改皇帝写的内容,却在后面却加上了一行字:不得赐官,不得没收杨义的财产,不得罪及杨义家人!

  杨义在后世学的是简体字,但他经常看港台的电影,常见的字还是会写的。他没有选择,只得将自己的大名写了上去,再盖上华阴县男之印……

  当内侍将绢布传到李世民手上时,李世民哈哈大笑:“还以为你小子不会签,即使你不签,朕也不能把你怎样,没想到你真签了,哈哈……”

  杨义看着李世民那狂笑的表情,他撇了撇嘴,没有做声。

  李世民笑完,他再次看一遍契约。当看到契约的最后面,杨义写的那一段话时,他气的脸色铁青,又一只茶杯飞向了杨义…… 本章节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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