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章 【下场】第1/2段
最新网址:www.wx.l</p>杨广没有淫自己的亲生母亲母,更没有杀自己的父亲逼妹!完全是给他身上泼的污水!都是后代史官给加上去的,以至于流传到今天,看历史要站在时代的节点去看,不能人云亦云更不能道听途说,我们可以猜想,但不能瞎想!猜想是有根据的,按照历史人性发展的脉络来推理,瞎想完全凭个人好恶来的。如果真的有存疑,存在史料有打架现象,那就靠蒙。当然蒙也要讲究方法和技巧。想起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那时候的完形填空和阅读理解除了有显性的提示信息在题面上以外,其他都要靠蒙和猜。但只要我们逻辑严谨前后能够说得通,蒙对是必须的。举个例子吧。比如轰动史学界至今纷纷扰扰迷雾重重的“小公主死亡”事件。地球人都知道。说武则天为了成功将竞争对手当时的一把手王皇后拉下神坛,亲手掐死自个跟高宗李治的长女,然后嫁祸于王皇后,最后成了王皇后被废的直接推手。真实的血案现场到底怎样?我们不想诬陷任何一个好人,但绝不漏掉任何一个坏人。甭废话了,拿证据吧。官办史书《唐会要》记载:“昭仪所生女暴卒,又奏王皇后杀之,上遂有废立之意。”就是说呢,武昭仪生了一个女儿,猝然死了,好像是生了没一个月,至于怎么死的,史学家在记载的时候可没讲,只讲了死亡这一客观事实。我们都知道,皇家出生的孩子要么是夭折,要么天花在,武则天呢就巧妙利用了小公主的死亡,上奏皇帝说王皇后杀死了这个孩子,然后就导致了唐高宗态度的变化。按照这种记载,武则天是利用了这个机会的。所以我们知道所谓的武则天杀死自己的女儿这种说法非常不准确,这是以讹传讹,请勿相信。《旧唐书》却没有任何正面提及,但是在则天皇后本纪的“史臣曰”中,写下了这样的文字:“武后夺嫡之谋也,振喉绝襁褓之儿,菹醢碎椒涂之骨,其不道也甚矣,亦奸人妒妇之恒态也。”其中,后一件事是指武则天残酷对待失败了的王皇后和萧淑妃,而前一件事“振喉绝襁褓之儿”,指的就是扼杀亲生公主之事。如果说上面两个史料比较隐晦,那下面俩正史叙述就很雷人了。欧阳修和司马光哥俩跟亲身经历此事一样,那描绘的是形神俱佳栩栩如生啊。wx.l[]《新唐书.后妃列传》这样记载:“昭仪生女,后就顾弄,去,昭仪潜毙儿衾下,伺帝至,阳为欢言,发衾视儿,死矣。又惊问左右,皆曰:‘后适来。’昭仪即悲涕,帝不能察,怒曰:‘后杀吾女,往与妃相谗媢,今又尔邪!’由是昭仪得入其訾,后无以自解,而帝愈信爱,始有废后意。”过程描写可谓详细而生动。那《资治通鉴》直接继承了《新唐书》,文字如下:后宠虽衰,然上未有意废也。会昭仪生女,后怜而弄之,后出,昭仪潜扼杀之,覆之以被。上至,昭仪阳欢笑,发被观之,女已死矣,即惊啼。问左右,左右皆曰:“皇后适来此。”上大怒曰:“后杀吾女!”昭仪因泣诉其罪。后无以自明,上由是有废立之志。分析如下:一、史料可信度:《唐会要》成书于后周,是我国最早的一部断代典制体史籍,它取材于唐代的实录文案,分门别类地具体记载了唐朝各种典及其沿革,保存了《新唐书》、《旧唐书》未载的史实,为研究唐代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各方面的情况提供了第一手资料,向来为唐代文学、历史的研究者所重视。可信度相当高。《旧唐书》是现存最早的系统记录唐代历史的一部史籍,成书于后唐出帝开运二年(945)的官办史书。可信度依然非常高。这两本史料均未直接提及武则天杀婴,《旧唐书》只是用“史臣曰”的方式表达出来,没有确凿证据。推测:大概这个时候已经有了武后杀亲生公主的说法,但是不能坐实,只好用这种更具有个人意见的方式表达出来那《新唐书》和《通鉴》那么详细生动,应该可信度更高吧?越详细生动越存疑。既然那么生动详细,为什么没有时间地点和人证?成书年代《通鉴》和《新唐书》均晚于《旧唐书》和《唐会要》,况且《唐会要》的史料来源直接来自于《实录》和《起居注》,可信度更高。杀婴案不是王皇后被废的直接诱因。理由:王皇后被废是永徽六年年底,小公主死亡是永徽四年年底至五年年初,这近两年期间发生了多事情和斗争。王皇后失宠是武则天进宫之前就存在了。理由:否则不会引武则天进宫一起灭萧淑妃。厌胜事件是废后导火索。不管皇后是否亲自跟老妈参与压胜,李治要收拾皇后终于找到了理由,永徽六年六月令王皇后母亲柳氏不许入宫,断了皇后与外界联系。七月,贬后舅组织人事部部长(吏部尚书)柳奭为遂州刺史。后来关陇贵族长孙无忌、储遂良等反对,此事进入胶着状态。小人物李义府的横空出世打破僵局,终于于十月废后收官。与案件最近时代无此说法。理由:刚才我们谈的史书跟案件发生都有近四百年时间,我再来一佐证。案件发生三十年后(684年),徐敬业扬州起兵讨伐武则天,初唐四杰骆宾王那篇名动天下的《讨武曌檄》将武则天贬斥为体无完肤人尽可夫的道德恶魔,但就独独没有提及杀婴案件。如果武则天真的作做了此事,或者有一丁点嫌疑,骆宾王会主动放弃这个千载难逢口诛笔伐之机会?真相:籍,成书于后唐出帝开运二年(945)的官办史书。可信度依然非常高。这两本史料均未直接提及武则天杀婴,《旧唐书》只是用“史臣曰”的方式表达出来,没有确凿证据。推测:大概这个时候已经有了武后杀亲生公主的说法,但是不能坐实,只好用这种更具有个人意见的方式表达出来那《新唐书》和《通鉴》那么详细生动,应该可信度更高吧?越详细生动越存疑。既然那么生动详细,为什么没有时间地点和人证?成书年代《通鉴》和《新唐书》均晚于《旧唐书》和《唐会要》,况且《唐会要》的史料来源直接来自于《实录》和《起居注》,可信度更高。杀婴案不是王皇后被废的直接诱因。理由:王皇后被废是永徽六年年底,小公主死亡是永徽四年年底至五年年初,这近两年期间发生了多事情和斗争。王皇后失宠是武则天进宫之前就存在了。理由:否则不会引武则天进宫一起灭萧淑妃。厌胜事件是废后导火索。不管皇后是否亲自跟老妈参与压胜,李治要收拾皇后终于找到了理由,永徽六年六月令王皇后母亲柳氏不许入宫,断了皇后与外界联系。七月,贬后舅组织人事部部长(吏部尚书)柳奭为遂州刺史。后来关陇贵族长孙无忌、储遂良等反对,此事进入胶着状态。小人物李义府的横空出世打破僵局,终于于十月废后收官。与案件最近时代无此说法。理由:刚才我们谈的史书跟案件发生都有近四百年时间,我再来一佐证。案件发生三十年后(684年),徐敬业扬州起兵讨伐武则天,初唐四杰骆宾王那篇名动天下的《讨武曌檄》将武则天贬斥为体无完肤人尽可夫的道德恶魔,但就独独没有提及杀婴案件。如果武则天真的作做了此事,或者有一丁点嫌疑,骆宾王会主动放弃这个千载难逢口诛笔伐之机会?真相:武则天不是凶手,千分之三的新生儿猝死率杀死了小公主。刚好这个事件可以作为武则天压死王皇后这匹骆驼千万棵稻草中的一枝,聪明神武的武则天当然不会放弃,随手就用了。废王立武事件表面是**之争,其实不然。按照陈寅恪先生的分析,废王立武是关陇贵族和山东新贵、士族与庶族、君权与相权之间激烈斗争博弈的外在表象。我在本作中会详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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