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不见兔子不撒鹰第2/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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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到这儿,张石拿出一张支票,有些肉疼的看了一眼,然后一脸不舍的把支票递到刘利手中:“这是你那两起案件中的罚款,总共是一万七千元。

  本来是两万多元,但交给县局财务科一部分后,就剩下这么多了,现在我把它连同案件一并移交给你们,烦劳你给我开具一份回执,我好拿回去入档。”

  “张指导员太客气了,刚刚我就是开了一个玩笑,没想到你竟然还当真了。”虚伪的客套了一句后,刘利朝门外把江立国给叫了过来。

  将档案袋和支票交给江立国后,刘利让他开具一份回执交给张石。然后刘利又把任冬朝叫到了值班室:“待会儿,你跟张指导员下去一趟。

  前段时间,大兴镇于家村发生了一起刑事案件,大兴派出所的弟兄们已经帮咱们把外围材料搞完了,现在把这个案件移交过来了,本案的当事人于光,现正在张指导员的办公室里,你去把他叫上来,告诉他,这个案件已经被咱们接手了。”

  听到刘利终于肯接这个案件了,想到以后再也见不到那个烦人的于光了,张石那叫一个激动啊。在心中感慨了一句:“熬到头了”后,张石迫不及待的拉着任冬朝往楼下走去。

  等张石离开后,刘利仔细查看的本案的案宗,发现办案民警在调查初期,估计认为案件能够被调解,所以询问当事人的时候草草了事,许多核心问题没有问清楚。

  比如于光和于大柱发生矛盾的起因是什么?两人打仗时是谁先动的手?三名现场证人目睹了整个过程,甚至还上前去拉架了,其中一人曾说过于大柱挨了一拳后才还手的,可询问笔录上对这句证词没有详细询问,办案民警在询问口供时有偏向报案者的举动。

  看完卷宗,刘利把张涛、赵杰、王明中唤到了值班室,把案件资料让三人看来一遍,待三人看完后,刘利把案件交给了三人。

  让他们把涉案当事人以及现场证人的材料,全都重新询问一遍,重点是那三个现场证人,一定要问清楚当时是谁先动的手?如果确定了是于光先动手打的人,那么这件案件处理起来就省心多了。

  “于光和于大柱好说,可那三个证人的笔录恐怕不好问,这三个证人在询问笔录中回答的问题,答案惊奇的一致,全都说没有看清打架的经过。

  这应该是为了避免得罪人,证人们提前做好攻守联盟了,如果不是这样的话,之前大兴派出所的民警早就问出来了,又岂会留下这个破绽。”看完档案,王明中说出了自己的判断。

  听到王明中的话,刘利给三人支了一招,如果三个证人不肯说,那就各个击破,下午先把警车开到这三个证人的家门口,在这三个证人的家门口守着。

  到时候,饿了自己买吃的,渴了买水喝,困了在车上打盹,时不时的去证人家里逛一圈,第二天时撤回一辆警车,第三天时再撤回一辆警车。

  而到了第四天,大张旗鼓的把于大柱传唤到三中队来,到时候带着于大柱的被褥和衣服,村民们不知情,肯定以为于大柱被拘留了呢。

  这时候再分头去找那三个证人,然后一本正经的告诉其中一个证人,说另外两个证人已经作证了,而于大柱就要被拘留了,如果这个证人还不肯实话实说,警方为了保护真正的证人,会把责任推到这个证人身上,告诉于大柱,是这个人害他被拘留的。

  咱们这样一诈,到时候,这三个证人互相猜忌之下,肯定认为除了自己之外,其余两人已经作证了,加上担心于大柱出来后会找他们的麻烦,这个证人一定会把自己知道事情说出来了。

  听完刘利的计划后,王明中朝他竖了竖大拇指,然后带着询问笔录所需要的东西下楼了。 本章节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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