拈花一笑之不要再来伤害我第3/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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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者,我们还会相见。

  或者,我们就从此别恋。

  "我偷了私心和你爱一场,漫漫的长夜我已为你放......结果却都是一样......"

  我的爱,让它随指尖划过。

  如果感到幸福你就拍拍手

  文/小锶

  那天刚转台,听到这首歌,《如果感到幸福你就拍拍手》,不知道怎的,一下子感概万千。

  如果感到幸福你就拍拍手,如果我们这样说时,有那个会拍手呢?小朋友是会马上拍手的,最穷的小孩子,只要有父母爱,依然会感到幸福。可是大人呢,相信会拍手的大人寥寥无几。

  是不是我们长大,就多了忙碌,就多了担忧,就少了感恩,就少了幸福感?

  有一个世界专业的网络通过调查,发现最有幸福感的女人,不是发达国家的,而是极穷的非洲或是朝鲜。

  想想也是,当年我们刚刚胜利,还是一穷二白时,我相信那时全中国人都感到幸福,不管那时我们有没有饭吃,而现在,每一个中国人,我指的是成人们,都未必感到自己幸福。

  所谓身在福中不知福。

  幸福,其实和金钱完全没有关系。

  虽说"贫贱夫妻百事哀",可是我相信,一对无钱有爱的夫妇,比另一对有钱却互相不爱的夫妇,当然前者比后者幸福。

  所幸的是,我完全可以为幸福拍手。

  因为我有爱。

  我有先生给我的爱。他从来是那么爱我,以至于爱到容忍和改造我的缺点,而我就需要这样的爱,可以爱我的一切,这是当初我一见他,就选择他的原因。

  我也有父母给我的爱。自小到大,他们对我总是无私的付出,而不需要我一点的回报,偶尔我和先生请父母吃饭,他们竟会高兴个半死。伟大的父母呀!你爱我几多,我给回你爱几多?所谓,"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而我也有朋友给我的爱。当我叫他们帮忙时,他们总是义不容辞,马上答应。这,就是我的朋友们。

  我何幸,有那么多爱我的人。

  尽管,我知道也有许多人对我不好,可是我不需要他们对我好,世界那么大,我不需要每人都爱我,只要有多数人爱我就行了。

  所以,我很幸福。

  我为幸福拍手。

  而你,会吗?

  后记:写下这篇文章的时候,是2007年,而我。就在2007年离婚,曾经以为巨蟹座的女子,非要一个家不可,非要男人的爱不可,但是,经过了一系列的挣扎,我还是离婚了,而后来,又经历了种种种种,我已看透,就算一个人,我仍可以坚强的活下去,但是,还是让我遇上了刘郎。

  曾经以为幸福的定义,是一份真爱,但是,什么是真爱?当爱情敌不过面包和流年的时候,我明白到,幸福,其实是一个人,可以为自己的理想而奋斗,可以抛开名利得失,做自己喜欢的事。 本章节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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