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9.拈花一笑之路经梅庄缘一第2/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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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峰嘛,斯文靓仔型,样子像吴启华。那天,我跟他一起吃饭,还有他一个朋友,谈起我新签了模特公司,峰叫我小心点。这时,他的朋友很好笑,说峰,你像那个吴启华,拍***片最像了。我也笑,峰嘛,也在一边好笑。

  狼嘛,没像什么明星,可也眉目清秀,剑眉,而且,他的样子,跟他名字差不多,很坚毅。也算帅哥吧。

  罗建呢,小时候,我就跟他太熟悉了。当时,班中很多女孩子喜欢他,他却只对我好,我却从来对他没什么感觉,他嘛,应该算是跟我青梅竹马的人了。

  朗也是极帅的。米八的个子,很像张学友。我现在想起来,怪不得上次峰的好友,他也认识朗,说朗是大帅哥,我说我跟朗很熟悉,以前在上海时,我的钱花光了,朗曾经给钱我用,不用我还。峰当时酸溜溜的样子,说他肯定不安好心,想起来,我很好笑。

  而我的网友,很多来见我了,都是极帅的。默就很像何家劲,是最帅的。而他对我,唉,剪不清理还乱。

  秋雨大哥,也是个帅哥,且是个有

  钱老板,见面礼是一条珍珠项链,我一直戴在脖子上。

  其实,男人帅不帅不重要,最重要是他对你好不好,和你能不能谈得来,这是我选老公,其次选朋友的第一原因。

  其实嘛,我身边太多美男了。所以,别跟我说你是美男,因为,我不会稀罕。

  注:这文章是十年前写下的,那时候还未与小虫分开。

  曾经发疯

  作者:丽婷文学

  再这样下去,我怀疑我真的要发疯了。

  我曾经写过一首诗,叫《问题女人》,意思是我是一个问题女人,究竟如何有问题呢?那就是我喜欢每天在网上撰写文章,甚至到了发疯的地步。可是那时候我觉得我很正常,因为我可以做我爱的事情,我很快乐。

  那一天,他在qq上加了我。刚开始时我是不多搭理他的,因为我的qq上好友太多了,而我总是一边上qq,一边写文章,幸好他没在意,因为他也是边工作边上网的。

  那一个晚上,他打电话给我,我第一次和他谈话,居然足足谈了两个钟头,完全打破了我任何一次通电话的记录。电话中,我就向他读我的诗。每种代表的,如四字诗、如悲情诗、如豪情壮志诗,等都读了一两篇,其中我就读到《问题女人》。当时我问他,我就是这种女孩,如果是你,你会不会介意?他当时清清楚楚地回答,不介意。

  然后,他就来找我,然后不知不觉,我就跟他到了广州。记得我写过一篇文章,叫《可悲的广州人》,就是批评广州人的素质的,由此可见,我是多么讨厌广州。可是我还是要在广州工作,要在广州生活,皆因他要求我样做。我想我是真正喜欢他了,所以为了他而留在广州。

  他,就是小虫。

  可是,他说过没有做到,他不准我上网。

  我有时也想,究竟我上网是为了什么,难道为了我在网上已经很辉煌?网上天天有人仰慕我?天天有人说爱我?!

  答案是,不是的。

  我在现实生活,总也老是以最真的一面来对人。但是有时候,总也会不知不觉地歪曲了自己。为了某些事而说谎话,为了讨好某人而故意说好话。可美男,因为,我不会稀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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