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上小学第1/2段
过了年,大头就要去上学了,可他极不情愿,野惯了嘛,哪愿去受什么约束。但这次不行了,小姨愤怒的脸,特别是那句不上学,就送他回去,让他害怕了,不情愿也只能乖乖的就范。
上学了,总不能仍叫大头这名吧。
祖美娟本没有帮他起名的想法,念书是祖美凤的事,起名也是她的事,可在这里念书,她就不得不考虑这个问题了。
她想给他起一个文雅点的名字,可她的学问实在有限,一个初师生,想破了头,也不会想出个文雅的名字来,她只好去请教学校里有些古文功底的老师。
那老师看了看大头,突然想到了句俗语:嘴大吃四方……那头大呢,是不是也有异人之处……头大……发达……
这话启发了祖美娟,那就叫伟达吧。
伟达……伟达,祖美娟轻念了几遍,一下就认可了。那老师也轻捋了几次自己那没有胡子的下巴,然后摇头晃脑的说:
“这名字起得响亮。”
于是,他有了两个名字,有喊他大头的,也有喊他刘伟达的,他一概都会答应。
那时的上学,几乎不需要什么手索,既不看户口,也不看年龄,只要你愿到学校上学就行。每个大队(后来称行政村)都有小学,甚至还有教学点,上学很方便,几乎不要学费。
学校设在一座老庙里,进行过简单的改建和维修,但格局没有太大的改变。
正庙没有拆,里面相当的昏暗,而且还有些阴森。据说,就有人清晨看到过没有腿的鬼,迅速的从庙中跑出来,一眨眼就消失的不见了。还有人说的更是毛骨悚然,说深夜里能听到鬼叫声,有东西从屋顶落下的“哐当”声,可天亮后,地下什么也没有。
有一个外地的教师,就住过这里。他被夜里的各种恐怖声吓的生了病,以后就再也不敢住在这里了。
小孩们轻易可不敢涉足这里。这里是教师的办公室,屋里的立柱就成了天然的分隔线。于是,办公桌就横七竖八的摆开了,相当的凌乱。
刘伟达独自一人可不敢进去,明知小姨就在里面,他也不敢。只有小姨带着他,他才敢跟在后面进去。
居佳美也正式上学了。其实,她早就待在学校了。三岁以后,就一直跟着母亲后面一道来一道去。还有同村的一个小女孩,名字叫小兰,和刘伟达同岁,也来学校上学了。
那女孩的家长,将小兰托负给祖美娟,请她代为照顾。于是,祖美娟当时就成了这三个小孩的保护神,四人一道来一道回。
村子中有好几个和刘伟达差不多大的小孩,就没来上学,他们一天学堂都没进。这些野惯了的孩子,根本就不想到学校里来。那时的家长也愚昧,不去就不去,反正以后该种田的还是种田,该捕鱼的还是捕鱼,识了字没多少用。待在家里,还能帮做做事,至少还可以带带弟妹。
也有的家长不这样想,识字总比不识字好,至少出了门会认个招牌,不会两眼一抹黑,就逼着自家的小孩去上学。
这也不能全怪那些家长愚昧,那时整个社会都不重视教育,大城市里有学问的人都下放到这里改造了,书还有什么念头。学生到学校里去,其实就是识几个字。授课的老师基本上是本地人,大都是民办教师,或者说是生产队里记工分的教师。他们不会汉语拼音,就用本地方的方言授课,这一点让刘伟达后来受了不少的苦头。即使现在,他也只能用蹩足的带有方言的普通话和别人交流,别人听起来常似懂非懂。
学校里的学生并不多,一个年级也不过十来个人,要是某年级的人太少了,就采用复式班的教学方式,一个班有两个年级的学生。
刘伟达开始不愿到学校,可十多天一过,他就喜欢上了学校。这里小孩多嘛,有他施展的地方。
可喜欢归喜欢,小学的五年,并没有给他留下多少深刻的印象。老师们的名字,现在可能还记得,可他们的面孔却模糊的不能再模糊了,不论他费尽了多少心思去回忆,就是清晰不起来。但有一件事,仍清晰的印在了他的脑海,直到现在他还有时在饭桌上当作笑话说给别人听。
这可是真实的故事,一点儿杜撰的成份都没有。
那是四年级的某一天整个社会都不重视教育,大城市里有学问的人都下放到这里改造了,书还有什么念头。学生到学校里去,其实就是识几个字。授课的老师基本上是本地人,大都是民办教师,或者说是生产队里记工分的教师。他们不会汉语拼音,就用本地方的方言授课,这一点让刘伟达后来受了不少的苦头。即使现在,他也只能用蹩足的带有方言的普通话和别人交流,别人听起来常似懂非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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