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第2/4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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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氏一直竖着耳朵听着这边的动静,原本还以为女儿会提出什么更难的事儿呢,没想到就是想要一条狗。

  嗯,养个小狗也不错,毛绒绒的也挺可爱的,还能跟福喜做个伴儿,于是就点了点头。

  沈昱靖见阿娘点头,赶紧连声答应,生怕沈福喜再反悔。

  不过沈福喜还是提出一个要求,“我要自己去选。”

  “行,行,都依你。”沈昱靖满口答应,只要不再生气了,别说是让她亲自去挑了,就算全买回来给她选又有什么关系。

  次日一早,沈昱靖到后宅来接福喜,看到妹妹重新对自己张开胳膊,激动得简直热泪盈眶,赶紧上前抱起来道:“走吧,我都联系好了,去了之后,所有的狗狗都任你挑。”

  赵氏不放心地追出门来,给女儿紧了紧披风,戴好风帽,又叮嘱儿子道:“你千万当心,狗到底是畜生,别让福喜离得太近,伤着可不是闹着玩儿的。”

  “阿娘放心,我肯定照顾好妹妹。”沈昱靖连连答应,抱着沈福喜出了垂花门,穿过夹道,从侧门出去,已经有牛车在门口候着了。

  而牛车旁边,还站着个沈福喜一点儿都不想看见的人——陆云景。

  前几天丢人现眼的事儿好不容易在自我催眠下忘得差不多了,这一下又全都想起来了。

  要不是还被阿哥抱着,沈福喜简直想扭头回去,为毛去买个狗还要带着他啊?

  沈昱靖解释说:“陆大郎要留在京城读书,如今住在咱家,你以后也要叫陆大哥,知道么?”

  沈福喜不能不给客人面子,听了阿哥这样说,还是笑着叫道:“陆大哥。”

  但若是仔细听,这三个字,似乎是咬着牙说的。

  陆云景也有些不好意思,拱了拱手道:“先前之事实在抱歉,是在下唐突了,给小娘子赔罪。”

  沈福喜这会儿才仔细打量了一下长大后的陆云景,脸上的婴儿肥已经消褪,脸颊轮廓越发分明了,皮肤依旧是白白嫩嫩的,估计是南方水土养人的缘故。

  唔,不得不说,长的还是可以的,沈福喜略有些不情愿地想,又飞快地在心里补充一句,不过没有我阿哥帅!

  她这会儿倒是忘了还在生沈昱靖的气了。

  三个人同乘一辆车,好在车厢宽敞,倒是也不觉拥挤。

  陆云景看来是做过功课的,车子缓缓启动之后,便说:“今日所去之处,狗的品种较多,在京城也算得上是最全的了。打猎用的蛮犬、湖州的田犬,甚至连十分凶狠的氂犬都能寻到。不过小娘子既然是养来游戏取乐,倒是赤而尾小的罗江狗,或是毛长而密的狮狗更为合适。”

  沈福喜听着并不作声,心里却已经在打自己的小算盘了。

  很快便到了狗场,因为沈昱靖提前来打过招呼,所以除了东家和伙计等着招呼再无旁人。

  沈昱靖把沈福喜从车上抱下来,却并没有放她自己走路,一方面是怕狗场内有凶犬把她吓到,另一方面也是怕沈福喜太热情把人家的狗吓到,咳咳,万一扑上来咬她可怎么是好。

  出于这样复杂又全方面的考虑,沈昱靖决定从头到尾都牢牢抱住妹妹,不让她有任何惹事或是受伤的机会。

  这个狗场果然很大,木质大门一打开,狗吠声此起彼伏,沈福喜的眼睛一下子就亮了。

  狗场的东家叫伙计抱了几只犬上来,都是成年犬,让客人先看看模样,说若是看着哪个喜欢,便可以再看幼犬。

  抱上来的都是些比较名贵品种的成犬,毛都打理的十分顺滑光泽,也都训得很乖巧,全都在客人面前一字排开蹲坐好,没有一个乱跑的,更没有乱叫乱闹的。

  沈昱靖决定都挺好看的,尤其是有一只毛色纯白的犬,细腿长耳,毛发飘逸,看着十分赏心悦目,不由得问妹妹:“福喜,你婴儿肥已经消褪,脸颊轮廓越发分明了,皮肤依旧是白白嫩嫩的,估计是南方水土养人的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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