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租的还是地下室第2/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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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人是无法开口申辩的。

  结合上面有人想撤销专案的说法,现在可以推断出:

  沈琳玉案的真正凶手,有着深厚的背景!

  而且不难查找。

  不然不会冒风险,又是杀人灭口,又是干扰案子的正常侦被工作。

  捊清思路,肖凡决定,他自己这边,直接把东城公安分局局长王荣来做为突破口,想办法从他那里得到真相;李兵那头,把案发当天阆城大厦的情况再仔细查一遍,看有没有遗漏什么。

  此外,李兵利用职务便利,深入追查开白色富康车的傅茂林和9月16日之后半个月内,通过通往西岭水库的最后一个监控点的车辆。

  李兵十分赞成。

  他夸奖肖凡,说以他的推理能力,能干个不错的刑警。

  “不过,很难查,具体负责这个案子的是三组的齐天胜警员,他手上还有另外的案子,我手上也有两个案子,只能关注他的进展,偶尔协助下,不能插手过多。”李兵在电话里说:

  “不建议正面找王局长,哪怕用电话找。危险暂且不说,这件事如果真如我们推断的那样,你从王局长嘴里无论如何套不出东西,相反,还打草惊蛇。”

  他让肖凡先消停几日,待他把阆城大厦那日的住客情况再梳理一遍,需要核实的,再交给他去做。

  李兵说的对。

  肖凡这件事上欠考虑。

  王局长怎么可能告诉他:哪个上级领导,或者他自己,意图解散专案组?

  而在什么都得不到的情况下,暴露了肖凡一直隐藏在阆化的实情,引起新一轮的大搜捕。

  关键问题在于,暴露了他对上层的怀疑。

  他们会更小心谨慎。

  闲几日也好,给自己找个安全的、适合长期隐藏的容身之处。

  他现在每日里换一个露宿的地点。

  没好好梳理过,更别谈洗澡,身上的气味自己闻着都难受;夜晚睡觉,一般是做贼样溜进某个人家的院子,找个不易发觉的地方将就一晚。

  不敢贪睡,天不亮就得溜出去,免得人家发现。

  受罪自不必多说,还担惊受怕。

  先解决住的问题。

  肖凡想了个一举两得的主意:在富康车司机傅茂林居住地附近寻找出租房。

  既解决住的问题,监视傅茂林又方便。

  傅茂林的嫌疑不大,但闲着也是闲着,瞎猫逮死耗子,万一真发现点什么呢?

  傅茂林住在北城区区政*府大院。

  此处不算繁华也不偏僻。肖凡在政*府大院转了一圈,惊喜地发现,离傅茂林居住的三号楼不远的六号楼楼下的小商店门口,贴了一张出租房屋的广告。

  广告上写明是间地下室,留有BB机号。

  又是地下室。

  肖凡呲牙笑了:他真是个住地下室的命。现实中住在阴暗的地下室,来到游戏又住地下室!

  肖凡立刻联系了出租屋的主人。

  这时的物价真便宜,出租屋的主人姓何,叫何东升,开囗报价一个月三十块钱。

  肖凡跟他还价,说要住至少四个月,二十。

  何东升没犹豫就答应了,只是要难受;夜晚睡觉,一般是做贼样溜进某个人家的院子,找个不易发觉的地方将就一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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