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八十三章 税制改革第2/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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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头税由每丁口十铢改为六铢,农业税则由三十税一改为五十税一!

  印花税是大汉帝国的新税种,凡是印刷书籍都要向朝廷缴纳赋税。因为如今大汉帝国的造纸业非常发达,连带印刷业和书籍产业也得到了空前的发展。

  所以现在大汉帝国的印花税金额也不小,已经超过了人头税和农业税的份额。

  房产税同样是一个新生税种,是伴随着水泥产业、建筑产业兴起而征收的。

  在大汉帝国各地,按照户为计算单位,每户有一处房产的免征份额,从第二处房产开始征收赋税。按照房产的面积、奢华程度、位置等等因素来计算税金,现在房产税的增长势头非常足,已经成为大汉帝国一个十分重要的税种。

  矿产税也类似于房产税,正在成为大汉帝国的一大支柱税种。

  随着大汉帝国冶铁业和采矿业的发展,矿产税的收入非常多,而且天子刘洵还将原有的盐铁税合并到矿产税中,更是让矿产税成为朝廷的一大支柱税种。

  此番天子刘洵在草案中合并、整理了大汉帝国的所有税种,不但有利于朝廷征收赋税、减少不必要的开支,而且还彻底废除了一些可有可无的小税种,这样一来不但节省了朝廷的收税成本,也大大减轻了百姓的负担。

  耿寿昌对于税种的整合方面没有什么意见,只是根据自己的才能调整了一些税种的税率,以便让税赋更加倾向于富人阶层,减轻普通百姓的负担。

  而真正让耿寿昌惊叹的,是天子刘洵在这份草案中提出的税种分流。

  什么叫做税种分流?

  说白了就是后世所说的国税、地税之分!

  天子刘洵将商税、关税、房产税、矿产税全部收归国有,由财政部收取,根据朝廷的事务统一调拨使用。这部分税赋称之为上税,意思就是需要上交朝廷的税赋。

  其中矿产税每年要分出三成划拨给少府,供皇室之需。

  剩下的人头税、农业税、印花税则是归各地郡国收取、使用。这部分税赋称之为平税,意思是留下使用的赋税。

  这些税种在朝廷收入中占比很小,不过对于地方上却很是可观,基本上可以解决各地郡国的财政问题。

  同时,天子刘洵还制定了税赋的调剂制度,意思就是说贫困郡国的平税如果入不敷出,朝廷便会从财政部下拨一部分资金进行补贴。

  而一些比较富裕的郡国每年收缴的平税都会有所盈余,朝廷每年在上计完毕之后,便会从这些富裕郡国抽调盈余的十分之一,收归朝廷。

  天子刘洵之所以这样设计,就是防止各地郡国发展不均衡,防止富裕之地越发繁荣,而贫苦之地日渐衰落的情况发生。

  耿寿昌这两天时间里汇合财政部的几名心腹足不出户,将天子刘洵的这份草案认真的研究了一番,最后一直认为此草案一旦实行将会对国家大有益处。

  首先,大汉帝国的税制将会非常清晰,消除了以往税制模棱两可的方面,杜绝了基层私自增加钱粮的可能性。其次,在新税制下朝廷的收税

  成本将大大降低,每年都可以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这提出的税种分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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