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章 政社分设试点第1/2段
几天后,县委、县正府在县城召开全县一年一度的三级干部会议,即县、公社、大队三级干部会议。参加会议的人员包括县四大家领导干部和直各单位班子成员,各个公社的党委会和管委会班子成员,全县各个大队的大队支部书记。
三级干部会议宣布了一个爆炸性的消息,就是撤销已经建立了二十多年的人民公社体制,建立乡镇人民正府。
会议说,去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省、直辖市、县、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设立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正府”。按照新修改的《宪法》的这一规定,我国农村基层政权为乡、民族乡、镇,人民公社是集体经济组织,不肩负政权的职能。
根据中共中央今年一号文件即《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精神,关于“人民公社的体制,要从两方面进行改革”、“实行生产责任制,特别是联产承包制;实行政社分设”的要求,省委去年已经在杨柳县的八个公社进行了公社体制改革试点。试点工作取得了圆满成功。
省民政厅根据省委、省正府的安排,专门召开了全省关于政社分开,建立乡试点工作会议。根据省委、省正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县委、县正府决定,今年在大历县公社开展全县撤社建乡试点工作,明年结合公社换届工作,在全县全面开展撤社建乡工作。
试点工作要按照上级的统一安排部署,撤销从1958年开始建立的人民公社体制,建立新型的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正府、乡镇人民公社经济联合委员会的运行体制,以适应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新需要。
会议结束后不久,县委撤社建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进驻大历县公社,正式拉开了全县撤社建乡的人民公社体制改革序幕。
县委非常重视撤社建乡试点工作。县委党群副书记刘思航亲自主持大历县人民公社撤社建乡试点工作动员大会,县委常委、组织部长范海军作撤社建乡试点工作的主题报告。
范海军说:“撤社建乡,实行政社分开,是农村基层体制的一项重大改革。搞好这项改革的试点工作,对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加速四化建设进程,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人民公社这种体制,从1958年8月29日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开始建立,到现在已经有二十五个年头了。人民公社的建立,是当时形势发展的必然趋势,用《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的话来讲,就是建立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工农商学兵互相结合的人民公社,最主要的基础是我国农业生产全面的不断的跃进和五亿农民愈来愈高的政治觉悟,是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愈来愈成为群众性行动的结果。”
“在过去二十五年中,人民公社这种政社合一的体制,虽然在农村经济、政治和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却存在着根本性的缺陷。特别是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农村发展的新形势,同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要求,已经愈来愈不相适应。”
“这种体制,用一句形象的话来讲,就像我们农村家里养的猪养的牛一样,我们养它们的目的,就是用它们来换钱或犁田的,可它们一天天的老了,再不把它们卖掉,它们不但不会再长,不会再为我们出力,还面临着它们愈来愈近的死期的,与其等到它们自然死亡时我们一无所得,还不如早日把它们卖掉!”
“所以,我们撤社建乡绝不仅仅是换块牌子、换个章子、换张行头纸,而是从体制上、制度上消除弊端……”
范海军讲着讲着停了下来,端起茶缸喝了一口茶,又从放在桌子上的大前门烟盒里,不紧不慢的抽出一根烟,慢慢地用火柴点燃,深深地吸了一口,吐出一圈烟雾后,才接着往下说道:“这次撤社建乡试点工作做哄么,哪么做,刚才已经讲得很清楚了。最后,我再着重强调一下几点,大家一定要牢牢记住!”
“一是,我们这次试点工作,目的就是要尽快改变过去党不管党、政不管政和政企不分的状况。政社合一的公社体制,党政极作用,但却存在着根本性的缺陷。特别是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农村发展的新形势,同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要求,已经愈来愈不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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