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第1/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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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云刚是商界大佬,是宋琛以前没有接触过的圈子。按照他以往对于这些声名显赫的大佬的想象,有一些不欲为人知的秘密,感觉也很正常。

  那会是什么秘密?手上沾了血?商业竞争中害过人?

  或者有什么特别癖好,或者外头有私生子或者小三?

  毕竟是干大事的人,心肯定要比普通人狠一些,硬一些。

  他有种要窥见业界大佬内心私密的兴奋感。

  “冷了,进去吧。”赵云刚说。

  宋琛灭了手里的烟,和赵云刚一起进去。赵太太在餐桌旁说:“你自己抽就算了,你还带着小琛一起抽。”

  “他又不是没抽过。”赵云刚说。

  宋琛在赵近东身边坐下,赵近东看了他一眼,他就挑了一下眉毛。

  “下周就是你们大哥的生日了,”赵云刚说:“我看他也不像会过的样子,不过都是一家人,你们俩一起准备个生日礼物给他就行了。”

  赵太太听了欲言又止,宋琛点点头,说:“知道了。”

  面上平静无波,心里还挺烦恼。

  这礼物不好给啊。

  毕竟赵新之的事还近在眼前。

  兴云影视马上就要成立了,赵近东接下来可能要更忙了,赵云刚说:“我看你那边今年的主要项目都抓个差不多了,剩下的就放手让你手下的几个人去做收尾,你年前把主要心思都放到影视部的筹建上来。现在房地产日渐式微,泛娱乐产业投资大年,我刚接到风声说,明年一月份上头会下文件,放宽相关政策,这是个好时机。”

  “我还是觉得有点仓促了,”赵近东说:“放到明年后半年,可能准备更充足些。”

  “没事,先卡位再开打嘛。”赵云刚说:“电影院我们已经搞起来了,就先从电影制作开始,慢慢地再往外扩散,我看董事会上提出的几个点子都不错,演出经纪、电游,音乐,甚至包括体育这些,都可以慢慢搞起来。”

  这是要做娱乐产业大佬啊。

  宋琛在旁边默默吃着饭,他天生适合当作家,不是做生意的料,这些东西他光是听听就觉得很麻烦,没办法想象他将来管理这么大一个公司的景象,他感觉他和赵近东分工合作,一个负责内容把控,一个负责运营,是最好的了。

  不过环境大概真的能够影响人,他有被这种“豪门大户”的气势影响到,回到房间里以后就继续去写他的小说去了。

  赵近东进书房问他:“还要写?”

  “嗯,快写完了,我想尽快完结,到时候去见郑老师,也能给他看看我写的东西。”

  他自认为《爱人老了以后,我还貌美如花》这篇小说写的很精炼,偏实体风,感情浓郁,故事有完整的核心梗,算他拿得出手的作品。

  赵近东说:“十点够吧?别写太晚了。我还有事跟你商量。”

  “给大哥送礼物的事么?”

  赵近东点头:“你先写,我也去忙。”

  赵近东说完就掩上门出去了。宋琛就继续写他的小说。

  都是悲情段落了,写到骆闻声出走以后,余诺生病。

  虽是不死之身,但病痛难免,他写这种孤身一人生病以后的戏码很在行,写的细腻又心酸。

  不由得想起自己从前的日子,有次那段时间估计太累了,突然生病了,起床的时候头忽然晕的厉害,一下子栽到了地板上,因为踉跄了几下,居然神奇地绊到了脚趾头,整个大拇指都肿了,膝盖上从上往下磕破了一大块皮,还是流水的那种破皮,他觉得不严重,就没有去诊所买药,谁知道等到晚上半夜的时候,疼痛突然不能忍受,翻来覆去一整夜,第二天起来去拿药,路都走不了了。

  他住的地方,走廊很长,因为年代久远,走廊上的木质天花板都开始剥落了,他扶着墙一点一点往前挪,走廊的窗户没有关,涌进来好大的冷风,吹的天花板上的木板子吱吱呀呀地响。他吃了止痛药,去医院看他养母王凤英。

  王凤英躺在病床上,见他一瘸一拐的,别过脸去不看他。

  也是那天,王凤英跟他说,不想活了。

  “也治不好,瞎花钱。”

  他把他这段经历安排给了余诺,写的时候倍感心酸。

  写完了以后,宋琛站起来活动了一下筋骨,开了一点窗,趴在窗户上吸了几口冷风。

  为什么他不是穿到了自己的过去,如果给他一个机会,和余诺一样的,可以穿越到过去的机会,他会不会也会像余诺一样义无反顾的,明知道很痛苦,却也因为那刀尖上的一抹蜜,还是愿意伸出舌头来,裹着血吃下去。头,整个大拇指都肿了,膝盖上从上往下磕破了一大块皮,还是流水的那种破皮,他觉得不严重,就没有去诊所买药,谁知道等到晚上半夜的时候,疼痛突然不能忍受,翻来覆去一整夜,第二天起来去拿药,路都走不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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