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59:骚操作介入弊案无懈可击第2/2段
这是第二步,虽然仍旧资不抵债但却有了免去诈骗嫌疑的理由。有库存商品还有代理协议,一般会被认定为经营不善破产。存在了刑事转成民事的可能。
商社从表面看仍在运营,一些人头以试用名义到处推销类似烟灰缸这类的产品,熟人谁要就拿回去也不收钱就记个帐。
公司债务从只对银行又转成了三角债,这让合法破产更加具有说服力。会社是欠银行钱,可更多的人还欠会社的钱。
还有几个根本找不到的人头领取了一些编造出的大宗商品,伯寅让人报案,说有人诈骗会社,这又成了受害人,自身有过失并非故意。
警方一听案值很高,代销合同齐全,铁定立案,结果自然是破不了的。只要有案可查并且无法破案,说被骗了多少钱都是死无对证,一些资产缺失也成了合理。
多方的组合操作让整个事件云里雾里看不清楚,类似十万个烟灰缸这样的商品从账面看已经卖出去了,价格被市场认可,不存在以烂抵账的问题,欠款人清晰只是钱没有收回来。又遭遇诈骗正在侦破,最后老板还是外籍人士。
伯寅在工作之余还在操作这个事情,随后通知室长让“小舅子”回来,出原来贷款三成的钱了结。包括采购费用,高额解雇金和一些社团的经费以及外国瘪三的跑路费。
三个月后全案结束,当时竭尽全力向上游说并购的部门小官和银行科长以监督不利和过失被免职,期间审问出收取不当利益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签字同意的高级主管被降职。银行一点点的收回那些小商品的钱。
事件本身和“小舅子”没有任何法律上的牵连。
伯寅顺利完成任务,交出一份令人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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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类案件就是为了模糊法律责任的界限,将原本依靠律法就能轻松判决的案件转成有争议性的以法官个人意志为主判决的案件。只要判决关键因素在人一切就好解决,指定主审法官即可。
当然这事后面多少还有些力量在无形推动和配合。
外国瘪三拿着钱跑去了赌场玩。伯寅得知后震怒,这是以后泄密和被敲诈勒索的起因,钱来的容易赌输了会怎么样拍脑袋都知道。
很快外国瘪三就下海游泳去了,听说再也没回来。
以最小的牺牲免除了牢狱之灾和可能发生的弹劾,伯寅花了三个月的时间在成功之路上前进了一大步,除去暂时选择性的遗忘了苏正泰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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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伯寅在办公室接待了一个年龄相仿的客人:“小舅子”的儿子李正基,听说比他老子靠谱的多。一张两亿的现金支票当作“高丽会”终身会员费,另一张五亿的不记名国债放进了白信封(南方红包就是白信封)塞进了伯寅的口袋。
伯寅必须拿,不拿可能被打冷枪。
待遇上伯寅没有升职却成了“杂事官担当”,比如大统领口渴了他要给水;下雨了要递伞;抽烟了要打火。
专职专人可理解为古代的“试毒宦官”,这个比喻很贴切。举例,未必是烟灰缸,就这么个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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