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第4/4段
只听脆脆的声音从他口中发出,笑笑抖了抖翅膀发出了咻咻咻的笑声。
那嘚瑟的小样让凤归看的眼热,他揉了揉笑笑,然后走过来捏了一块尝了:“长得不怎样,但是口感竟然意外的爽脆。”
杜衡卤肉很有一手,他偏爱白切的,但是这次卤制山膏头的时候,他却在锅里加了一些酱油。卤制出来的猪头肉色泽棕红,比平时白切的看着要好看些。
玄御捏了一片脆骨塞到杜衡口中,杜衡砸吧了一下:“好多年没吃过这个味道了。”
山膏头卤制得很成功,就连这块脆骨都入味了。五香脆骨在口中轻轻一咬就断裂开来,这种口感别说孩子喜欢了,就连杜衡也喜欢。
温琼他们分吃了这块脆骨后还觉得不过瘾,玄御又将另一边的上颚肉撕了下来。
大家觉得意犹未尽:“山膏怎么不争气一点?嘴巴就不能长得更大一些吗?”
盆中的山膏闭着眼,若是它泉下有知,怕是棺材板都摁不住了。
趁着猪头肉还是热的,玄御从猪鼻孔的位置扣住了凸出来的牙床,他另一只手抠住了鼻孔,两手一用力,半扇猪脸肉就被撕了下来。猪肉和骨头之间只有几根筋肉相连,稍稍用力就能将筋肉从骨头上面扯下来,骨头上面就会出现几个洞洞。
猪眼睛部位深陷在眼窝中,眼眶周围粘着的肉比较多。玄御放下了骨头,他取了一把小刀在眼窝旁边转了一圈切断了那些黏在骨头上的筋肉。然后他手中一用力,半张猪脸就被他取下来了,他手中的骨头上面还留了一些能吃的东西,其中鼻腔中就有一条脆骨。
等玄御将脆骨和内部附着的几块肉抽出来之后,骨头就变得光溜溜的。这时候的猪头只能用来喂狗了。而家里唯一的狗子小馄饨表现的特别冷静,就算景楠拿着骨头递到小馄饨旁边,小馄饨也只是抬眼看了看他。
景楠:“小狗,吃骨头呀?”
小馄饨:……
杜衡有些奇怪:“小狗一般都喜欢啃骨头,怎么我们家的馄饨不爱啃骨头呢?是不是没有肉它不爱吃呀?”
小馄饨对着杜衡摇摇尾巴,眼睛上面的两团白色的眉毛挑了挑,看着特别的憨厚。
杜衡弯腰摸了摸小馄饨的脑袋:“我们家馄饨不爱吃没有肉的骨头,下次炖排骨给你吃好不好?”
小馄饨的尾巴摇出了风,景楠将猪骨放在了垃圾桶中:“切,养你一点用都没有,连骨头都不肯吃,你怎么不上天呢?”
杜衡挠挠小狗的下巴:“你别欺负它呀,它还小呢。”
景楠幽幽的说道:“你就护着它吧,早晚有一天你会后悔的。”
一个猪头剥出了满满一盆的肉,还不算两扇大大的耳朵和厚厚的舌头。山膏可能因为会人语,它的舌头比一般的猪要大,看着像是牛舌一般了。
趁热将猪舌和猪耳切成了片放在盘子中,大家呼啦啦的凑过去一人拿着几片品尝了起来。
猪耳中有脆骨,脆骨两边包裹着一层皮。卤制之后的猪耳一点膻味都没有,吃起来咯吱咯吱的。
猪舌的口感比肉要结实一些,咬一口肉质紧实很有韧性和嚼劲。咸鲜的卤汁进入到了舌头中,空口吃就已经回味无穷了,要是蘸上杜衡特质的蘸料,那真是不得了的美味。
玄御切了半只猪舌和半只猪耳,就摆了满满的一盘。此外还有猪脸肉,猪脸肉和看起来不同,不少人会觉得猪肉上面都是肥肉,其实正好相反,猪头上面的瘦肉比肥肉多多了。
玄御切了一块靠近猪鼻孔附近的肉下来,棕红色的肉切成了厚片,趁热吃的时候有些软糯,稍稍凉了之后竟然有一种脆弹的感觉。而靠近脖子那边的肉肥厚一些,一指后的肥膘微微有些透明的感觉,下面跟着柔韧的瘦肉。
温琼细细的品了猪头上面的不同部位,她惊叹不已:“我从不知道猪首的味道这么好。每一个部位味道都不一样。这个好吃耶!”
笑笑吃得满口流油,一口接一口的停不下来。听到温琼这么说,笑笑也在点头:“啾啾!”
笑笑不单自己吃,他还很照顾他的小弟们。杜衡看到他偷偷摸摸的叼着猪头肉往桌子下面丢,小馄饨和年年岁岁就在餐桌下面等着。大家看到了也不阻止他,反而觉得他特别可爱。
杜衡笑道:“冰箱里面还有好几个山膏和夔牛的头颅,要是大家喜欢,我有空就收拾出来。”
杜衡觉得他冰箱里面存着的那些羊头猪头牛头吃完了,冬天也就到了。
凤归揣着手遗憾的说道:“可惜我明天就要出发了,杜衡你做好了之后给我留几个,我到时候派人回来取。对了,我刚才就想问了,山膏脑袋里面的脑髓呢?怎么不见脑髓?”
自从凤归上次吃过了讹兽的脑髓,他就喜欢上了脑髓绵密细滑的滋味。这几天吃到鸡鸭,他都会咬开脑壳细细的吸出里面的脑髓来。
以前他是不屑于吃这种东西的,但是现在,他觉得只要材料充足,他可以当饭吃。
杜衡笑道:“脑髓我让玄御收起来了,下次烫火锅的时候下到里头。吃起来的口感特别细滑!”
山膏的脑髓很大,比猪脑大了三倍。这样的猪脑要是做成冒脑花那该多过瘾啊!只可惜杜衡不能吃辣,做好的脑花最终还是会到笑笑或者温琼的肚子里面。
凤归直瞪眼:“欺负人是不是?”
杜衡笑吟吟的看着凤归:“要不晚上等玄御炒好了火锅底料之后,先给你煮了让你吃了你再去睡?”
凤归想了想:“嗯,这个能接受。”
笑笑不屑的对着叔叔翻了个白眼,又和自己抢东西吃,叔叔真讨厌,早点走了算了。
杜衡觉得村子里的这群人啊,初次见面一个个金光闪闪的,时间一长就本性暴露了。一个比一个幼稚,一个比一个难哄。
但是杜衡觉得他喜欢这样的村子,喜欢这样的人,比起那些知人知面不知心的,他身边的人都是神仙一般的人啊。
作者有话要说:凤归:我已经沦落到吃猪头的地步了,哎……
景楠:大肠你都吃过,何况猪头?知足吧。
小时候每当到了春夏季节,就会有卖猪头肉的沿着村子叫卖。那时候最开心的就是爸妈去买五块钱的猪头肉回来当晚饭,冷的猪头肉吃起来是脆的,酥而不烂的感觉,和现在很多有名的猪头肉口感完全不一样。那时候能吃上一口脆脆的猪头肉,晚上做梦都是香的。
后来没得卖了,这之后我吃的所有的猪头肉都不是那个味道了。不知道是我口味变高了,还是现在外头买卤菜的做出来的肉确实不好吃。
至于腌笃鲜,今年春天倒是吃了,只是买的百叶结不好,一煮就散掉了,白瞎了我一锅好汤。
豌豆苗这种东西……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喜欢的可喜欢了,不喜欢的比如我,烫过豌豆苗的汤我都会敬而远之。
是不是觉得我是个不挑食的猫?嘿,其实我挺挑食的。我还不吃鱼腥草不吃苦瓜不吃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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