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第2/3段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章节错误?快速报错

  曹烨把影碟放到放映机里,坐到地毯上,银幕上画面由浓黑逐渐转亮,楼道里昏黄的感应灯亮了,高跟鞋踩在楼梯上,步子踩得有些乱,镜头只拍到小腿,但能感觉出这人喝醉了。

  高跟鞋踩上楼梯,叮叮当当的钥匙声响起来,那人拉开门走进去。

  长发的发梢垂下来,那人躬下身,用指腹蹭掉鞋尖上的污迹,然后脱了鞋,提起来光脚走进屋子。

  另一个房间传来女人的声音,上了年纪的,有些尖利刺耳的上海话,问他怎么这么晚才回来。

  “要赚钱啊。”那人没好气地说。是男人的声音。

  丝袜、裙子被脱下来扔到地上,然后镜头上移推进,转到镜子上,裸着上身的那人用手撑着桌沿,躬下身去看镜子里的红唇,嘴唇开合,语气不耐烦地答门外的话:“催什么催?我有催你早点去死吗?”

  镜头再往上移,显出了镜子里雌雄莫辨的一张脸,那人用水把手帕打湿,一点一点地抹去脸上的妆,嘴里哼着的小调时不时被门外打断,然后他会不耐烦地骂几声。

  片头的字跳出来,扭曲的“红男红女”四个大字,曹烨这才稍稍回过神。

  李廿。如果没记错的话,在金像奖结果出来之前,几乎所有影评人都清一色地说梁思喆会是那一年华语影坛最大的惊喜。

  原本没办法想象梁思喆异装的模样,但这片头一跳出来,才发现这角色居然跟梁思喆有一种奇异的契合度。

  难怪当时曹修远为什么会再次启用梁思喆做主角,很难想象还有哪个男演员能演出这样的李廿。

  片头退去,灯红酒绿的环境下,李廿端着酒送到歌厅的包间里。

  李廿很美,但这种美没办法淡化他身上的男性特征,任何人一眼看过去,还是能辨认出他是个二十出头的男生。

  李廿在歌厅做事,混在一群陪酒女中间,用老板娘的话来说,李廿就是专门去伺候那些变态男人们的,他们知道李廿是男人,一边对他感兴趣和上下其手,一边又喜欢用言语侮辱他——“你真是男人啊?带把儿的吗?那把儿能用吗?”

  他们说这话时,李廿默不吭声地坐在一边,他不太谄媚,看上去有些冷淡,但这份冷淡让那些男人更加兴奋。

  李廿缺钱,母亲罹患重病,他需要这份陪酒的工作。虽然那女人自打几年前发现了他的异装癖好后,就每天打他骂他,但李廿还是不得不挣钱给她治病。

  这份陪酒的工作让李廿开始有些抗拒穿上女装,因为每每穿上,就意味着他又要忍受被羞辱的处境。

  片子后半程,一直忍气吞声的李廿终于爆发,跟客人大打出手。他的假发被扯下一半,被男人们踩在鞋底下,裙子也在打架中被撕裂,离开包间时他接到母亲病危的消息,就这样狼狈地赶去医院。他等在医院门口,有男人靠过来,为他披上了一件西装。

  李廿再次穿上女装是在母亲的葬礼上,来殡仪馆的人都回头看他,但他没理。他买了一束新鲜的花放到墓碑下方,盯着黑白照片上的人看了好一会儿。

  那晚他辞了陪酒的工作,回到家,他踩着高跟鞋,在月色下跳了一支舞。就像片头那样,镜头只拍了他的小腿,红色高跟鞋踩着舞步敲在地板上,看上去很美。

  片尾曲响起来,曹烨半晌没回过神。

  难怪曹修远当时会在颁奖礼后怼记者。梁思喆在这片子里颠覆出演且足够惊艳,居然没能凭借这部片子拿到影帝,实在让人不平。

  不得不承认,在这部片子里,曹修远作为导演也足够出色,片头李廿脱高跟鞋时,躬下身小心地擦掉上面的污迹,到中后段他回到家用力踢下高跟鞋,一只鞋踢得老远,另一只鞋重重踢到了墙上,只这一个细节,就能看出李廿对自己异装癖好的态度变化。

  曹烨去找了当年的相关资料,新闻上说,《红男红女》的结局片段是曹修远亲自改写的。编剧原本想在李廿穿着异装参加母亲葬礼的一幕结束,可曹修远在最后加上了月色下的那一支舞。

  写报道的记者大概是曹修远的影迷,说内地大概只有曹修远,会给一部关于异装癖的片子添上这样一个既美又充满希望的落幕。

  曹烨回想月色下的那支舞,他想大概梁思喆那句话是对的,近十年来他没看过曹修远拍的片子,几乎忘记年少时他心目中的那尊神祗是怎样发光的。

  这/>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段进行阅读!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