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7 章第1/4段
隋州的住处是一座小三进的宅子,如果一大家子住的话,还是有些拥挤,但若是像现在隋州只是一个人住,那就宽敞得过分了,再加一个唐泛也不过分,三间主房,三间厢房,除了隋州自己住的一间主房,一间厢房用于存放杂物之外,另外两间主房和厢房都任由唐泛挑选。
备注:不收房租。
唐泛没想过白吃白住,不过隋州并不缺他这点租金,反正就算唐泛不来,这么一大间宅子,他照样也是一个人住。
隋百户既然冷着脸说不收钱,唐大人也就没有坚持,不过只要有空,他就会往家里搬些米和面,以及其它一些食材,等于承包了伙食费,对此隋州没有任何意见。
唐泛挑了一间厢房作为自己的房间,这不是因为他扭捏客气,不敢住正房,而是那间屋子朝东,开门就是院子,视野光线都不错,有空闲的时候还可以在院子里和柱廊下种种花草。
找了个休沐的日子,他就将自己的东西搬了过来。
李麟没想到自己拿捏唐泛不成,对方还这么快就找到了新住处。
阿冬的事情同样很快得到解决,唐泛不好出面,隋州却完全没有这个顾忌。
他连面都用不着露,北镇抚司的人只要往李家一站,说李漫的案子还没结,要将一干人等提去问话,把阿春阿秋阿冬等仆役通通拉走,放回来又提过去,放回来又提过去,这么整上几回,李家就吃不消了,李管家拉着锦衣卫求他们高抬贵手,偷偷地塞银两,北镇抚司的人也不干,最后李家只好双手奉上卖身契,不单是阿冬的,还有阿春的。
张氏不在了,阿春也不愿意再留在李家,她最大的愿望是能够恢复自由身,出去嫁人,之前李麟想要她做妾,她不愿意也没办法,唐泛好人做到底,既然决定搭救阿冬了,就顺带连阿春一并带出来,阿秋愿意留在李家,就由得她去。
三天时间,事情就办得妥妥当当,让唐泛不由得感叹北镇抚司确实效率奇高,而且能人之所不能,难怪人人听见锦衣卫几个字都要闻声变色。
阿冬自小就卖入李家,离开了李家就只能来找唐泛,别无去处。
不过唐泛没有拿捏着阿冬的卖身契,而是当着她的面将卖身契烧掉,跟她说好,将她收为义妹,十五岁之前收留她,十五岁之后如果她想嫁人,也不强留,到时候唐泛自然会拾掇一份嫁妆,给她找一户好人家。
阿冬自然千肯万肯,当即就改口称唐泛为大哥,原本没有没有姓氏的她,从今往后名字前面也多了个姓氏,唐冬。
家里原本住着两个镇日早出晚归的大男人,家务活通常只能雇短工来干,就算隋州会烧饭,也不可能天天都有空做,阿冬来了之后,短工也不用雇了,饭也由她烧了,主动承担起家务活,她年纪虽小,又有些贪吃好玩,干起活却也利落,不过两天,里里外外就都焕然一新,还真种上不少花花草草,隋州和唐泛都表示很满意。
唐大人从此过上了不用操心打扫卫生和做饭的幸福生活。
那个很可能与白莲教有关的妇人陈氏的下落还在被追查着,潘大人那边却是各种焦躁了。
无它,白玉骏马的下落虽然有了,但是汪直也给潘宾出了个难题。
白玉骏马明明在尚铭那里,汪直却非说是自己丢失的东西,可难道潘宾能对汪直照实说吗?万一汪直说“尚铭那尊白玉骏马不是我的那尊,但我的那尊与他一模一样”,那让潘宾上哪去变出另外一尊一样的给他?
潘宾原先还疑心汪直这是故意想整自己,但是后来他去打听了一下,才发现完全不是那么回事。
这阵子东厂抢了西厂两桩“生意”,在皇帝面前狠狠出了一回风头,再加上汪直出来经营西厂之后,跟万贵妃的关系就逐渐疏远,万贵妃也不再怎么帮他在皇帝面前说好话,少了枕头风的效果,汪直就被尚铭压了一头。
潘宾帮汪直寻找白玉骏马的事情传到尚铭那里,肯定会让尚铭气歪了鼻子:什么意思,这明明是我的东西,你非说是你丢的,敢情成我偷的了!
汪直毕竟不到二十岁,年少气盛,不如宫中那些熬了数十年的宦官那般老成,会想出这种点子来恶心尚铭也不奇怪。
两个宦官争宠斗法,这本来也不关顺天府的事情,但汪直闹了这么一出,连带把潘宾也拖下水,尚铭恶心汪直的同时,肯定会把潘宾也给记恨上。
一想到这里,潘宾就跟吃了黄连一样苦,那心情和寒冬腊月里的小白菜似的,哇凉哇凉。
他觉得自己特别命苦:我这是招谁惹谁了?好不容易熬到三品官,结果头顶大山一座大似一座,座座都得罪不得,这回还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早知如此,当初还真不如外调当个四品知府呢,起码人家天高皇帝远,没这些糟心事,舒坦!
现在发这些牢骚也晚了,最好的办法就是谁也不要得罪,把这件事揭过去,两个死宦官爱怎么斗就怎么斗,最好都别扯上顺天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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