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忠诚与信仰(2)第2/3段
想到要和“路晨”通电话了,就抑制不住的心神摇荡,面红耳热……
这里,空间安静,电话那边显然是热闹的地方,环境嘈杂。接通时,她正听到有地方方言在说一句话,依照发音判断,应该是“你的面”。
“路晨。”她低声叫他名字。
“感冒了?”他敏锐察觉。
“有一点,”归晓曲起食指,关节顶了顶鼻子,挨在洗手台边沿,“你怎么这么晚吃午饭?”那边回的很平静:“有点公事,耽误了。”
“那你先吃,吃完再说……你吃得什么面?”
“兰州拉面。”
归晓竖着耳朵听,没什么动静。
“你能吃得大声点儿吗?”看不到,听得到也行。
……
手机被搁在桌上。
还真挺听话的,尽量让自己吃面出了一点声响,就是背景音太强大,都遮住了。有人交谈,有女孩子在笑,还有人在教育孩子,尘世万象,如临眼前。
洗手间不透气,她走出去,穿过客厅看到秦小楠在看抗战片,对他蹙眉,瞥楼上,意思是臭小子去看书。见小孩上楼,她才进了书房,推开窗透口气。
大概三、四分钟后,路炎晨重新拾了手机:“感冒了就去看医生。”
“又不能吃药,也不想多跑医院,万一被传染上别的病呢?我多喝点儿热水就好了,”归晓手肘压在窗台上,“路晨?”
“嗯。”
“你穿得什么,现在?”
“白色短袖,迷彩短裤。”
“短袖有图案吗?”
“没有。”
“头发现在有多长了?”
“和在北京时候一样。”
“胡子刮了吗?”
“嗯。”
“帅吗?”
路炎晨似乎挺无奈,还是配合着说:“还可以。”
“什么叫还可以,”归晓话音里夹带着小得意,“我可没见过比你帅的。”
这回,那头的男人是真被逗笑了。整日阴霾被强行扒开一道缝,透过来的光,落在了心坎上。
关于这个议题,从小归晓就喜欢和他讨论,似乎,她格外热衷于强调爱上了他那张脸。这是两人之间的小乐趣,当然,路炎晨也问过她,难道除了一张脸还能入眼,就没别的优点了?她的回答是:长得好看的人本身就占便宜,她初见他就打了一百分,没想到,越接触越能加分,样样好,最后自然是,百分之两百地爱他。
如果娃生下来能和他一样好看,那他的贡献就更大了,百分之三百也不含糊。
俩人废话了半晌,归晓想到正题:“路晨你这人太不靠谱了,让你三个月前回来领证……这都过了,你再不回来我真生气了。”
“过两天,就这周,”他斩钉截铁地说,“我一定回去,你做好准备。”
这周?
单是这两个字,就像点燃了一簇小小的烟火,飞溅着火星烧到心底眼底。
归晓忍不住咬着唇笑,一笑就不停,话音都有着欢喜雀跃:“好好,我做好准备,所有证件都背在身上。你一回飞机落地,咱们就直冲民政局。人家是五点下班,你回来可别误了点儿。”
他答应着,看时间,该和司机碰面了。
留了五分钟在这里逛逛,给她买小礼物。
说实话,他除了当初送过归晓一个手机,还有后来的结婚戒指,没给她买过东西。两人又是聚少离多的,也不清除她真喜欢什么,倒是看到她书房有一面墙的柜子,上百个小格子被摆满了各种东西,说是每次出差带回来的。他留心记过格子尺寸,估摸着大概长宽高,买了一套穿民族服饰的泥娃娃,每个都在笑,笑得都像归晓。
回了工厂,正近黄昏。
路炎晨从食堂打了份土豆焖豆角,两个馒头回了房,路上被人叫住喊去了办公室。
里边坐了两个领导,都是部队里出来的人,并肩坐在沙发上一人一饭盒在吃饭,见路炎晨进来,其中一个用下巴指了指椅子:“边吃边说。”
路炎晨拉了椅子坐下,三人开始说起来,从沈老追悼会说起,说是上边的意思毕竟是北京基地的人,一定要回北京开,遗体这emsp; 这回,那头的男人是真被逗笑了。整日阴霾被强行扒开一道缝,透过来的光,落在了心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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