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第2/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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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亚青一夜无眠,第二天拖着疲惫的身躯挪开桌柜打开门的时候,迎面扑来的像是另一个世界。

  街头巷尾都在议论这件事,九二年前后,虽然没有网络没有即时通讯工具,但八卦和猎奇的热情已然足以煮沸一个沉寂的小城,bb机响的频次都比平时要多,连买菜的时候,买卖双方都要交换一个会意的眼神:“你听说了吗?”

  李亚青穿霍子红的衣服,棉袄、纳布底的大黑棉鞋,带穗子的红格子头巾,她面无表情地往派出所走,在门口时停了下来,假装看墙上的宣传栏。

  几个民警站在门口,一边抽烟一边交换意见:“小李家属出了这事,你看我们是不是该捐个款?”

  那时流行捐款,结婚、遭贼、白事、生病,都兴捐个款,好像不捐款就做不成朋友同事了。

  家属?谁是他的家属?

  李亚青攥着围巾下摆转身离开,忽然意识到,从某种程度上讲,她和霍子红的人生,已经悄然实现了互换——如果她保持缄默并且愿意的话。

  她走进县新华书店,买了信纸,准备给派出所写一封匿名举报信,书店里没有桌子,她趴跪在书架底下的储书台上,一个字一个字的写。

  “那个叫张光华的,跟受害者住同一幢楼,他有很大嫌疑,请公安干警务必关注……”

  写到一半,跪的眼花,揉着眼睛抬头,发现这是“法律刑罚”的专柜书架。

  她随手抽了一本量刑法则来看,看了几页塞回原处,那张写了一半的信纸撕碎了,团了又团,蹒跚着走出书店时,扔到了门口的垃圾桶里。

  现代社会,随着文明程度的提高,法律量刑很少“以牙还牙以眼还眼”这回事了,无论犯下怎样滔天的大罪,无论给当事人带来多少痛苦,最多不过——“一颗正义的子弹,结束了他的生命”。

  太便宜他了,那颗正义的子弹,甚至不是她打出去的。

  ***

  张光华没有在家里待多久,李亚青打听到,他马上又要去太原出差。

  而警方的调查当时也没有指向张光华,巷子口烤烧饼的老王有个妻弟在派出所做保洁,他绘声绘色地给街坊讲自己听到的消息:“听说是个惯犯,手法利落,心理素质好,不然你想啊,那家的女婿还在派出所工作呢,普通人谁还不紧不慢地在那儿一针一线……”

  如果那个时候有犯罪侧写,张光华绝大部分都不符合,如果不是她亲眼见到,抵死都不会相信的。

  听众面面相觑后背生凉,晚上关门睡觉都不忘在枕头边放个擀面杖。

  李亚青退掉了落马湖租的房子,跟着张光华上了去山西的长途车。

  她打扮的土气,蜷缩在大巴车的最后排,装着在打瞌睡,实则目光始终没离开过前两排的张光华。

  他不知有人盯梢,也不知危险将近,和同坐的乘客聊得热火朝天,问,山西有什么好玩的?外派其实都是闲差,闲着也是闲着。

  那人建议:看大佛啊,那家伙,佛跟山一样大。

  张光华采纳了那人的意见,住下之后第二天就去车站买了大同的车票,但没敢对外说,因公济私,不好太过张扬。

  李亚青如影随形,但跟着他跨省过市这么久,到底怎么报复,依然没有头绪。

  杀人不是那么简单的,她没杀过人,想不出渔线人偶那样变态的方法,而且一路上,到处都有人。

  张光华在大同市郊住下,方便第二天就近拦车去看石窟,晚上出来吃饭,走了好久才找到一家面馆,里头只寥寥两三个食客。

  要了碗打卤面,埋头正吃的香,有人从身边急掠而过,然后就是蹬蹬蹬跑远的步声。

  张光华惊怔抬头,一时间居然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事,店里的伙计提醒他:“钱包!钱包!”

  放在手边的钱包被人顺了!张光华碗一推,拔腿就追。

  伙计跟剩下的食客看热闹一样哈哈笑,连面钱都不跟他计较了:“外地人呢……那贼是个小媳妇吧,低着头不声不响,脸都没瞅着……跑起来真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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